天津市行政區劃變革


1949年天津市,1949年1月5日天津解放,成立天津市人民政府,當時設11個市轄區,分別為1-11區,區名按照數序排列。1949年1月17日設塘大區,包括塘沽、大沽、新河、新港區域。

1950年-1953年天津市,1950年將河北省天津縣第八區的三義村、上河圈村劃歸天津市。1950年將河北寧河縣第九區的五個行政村劃歸天津市塘大區,將河北省漢沽鎮的北塘車站以北至金鐘河北岸及天津縣七區大梁子等五個村劃歸天津市。1952年將河北省天津專區的天津縣劃歸天津市。1952年塘大區更名塘沽區,第1-11區合併第1-8區。1953年撤天津縣該設津東、津南、津西、津北4個郊區。

1954-1957年天津市,1955年津東、津南、津西、津北4個郊區分別更名為東郊區、南郊區、西郊區、北郊區、第1-第八區分別更名為和平區、城廂區、河北區、河東區、新華區、河西區、南開區、紅橋區。1956年將河北省靜海縣的薛家莊村劃歸天津市。


1958-1960年河北省,1958年天津市由直轄市改為河北省地級市,省行政中心由保定市遷駐天津市。1958年撤通縣專區所轄縣市部分劃歸天津市,同年撤滄縣天、津專區,轄縣市劃歸天津市;58年石家莊的饒陽縣劃歸天津市,天津市的寶坻縣劃歸唐山專區;1960年唐山市的薊縣、寶坻縣劃歸天津市,天津市漢沽劃歸唐山市。

1961-1964年河北省,1961年復設天津專區;1962年設天津北、西、南、東4郊區,唐山專區的寧河縣劃歸天津專區,撤漢沽市,設天津市漢沽區。1962年設天津市北大港區、轄北大港全部水面和黃驊、靜海2縣各一部。

1967-1973年天津市,1967年天津市由河北省地級市復改為直轄市;1960年北大港區併入南郊區;1973年將河北省薊縣、寶坻、武清、靜海、寧河5縣劃歸天津市。

1974-1999年天津市,1979年將河北省遵化縣的50個大隊劃歸天津市,同年設大港區、以原北大港區全部和南郊區的部分為轄區。1992年東郊區更名為東麗區、南郊區更名為津南區,西郊區更名為西青區,北郊區更名為北辰區。

2000年-今天津市,2009年11月9日,撤銷天津市塘沽區、漢沽區、大港區,設立天津市濱海新區,以原三個區的行政區域為濱海新區的行政區域。2015年8月,撤銷天津市寧河縣,靜海縣,設立天津市寧河區,靜海區。2016年7月,撤銷天津市薊縣,設立天津市薊州區。目前天津有16個市轄區,總面積1.1946萬平方千米,2017年常住人口達到1556.87萬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