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行政區劃沿革(1949-1999)


1949年 1月15日天津解放,成立天津市人民政府。 設11個市轄區,區名按數序排列。 1949年1月17日設塘大區,包括塘沽、大沽、新河、新港區域。

1952年 塘大區更名塘沽區;第一至第十一區合併為第一至第八區。 1953年 撤天津縣改設津東、津南、津西、津北4郊區。 1950年 將河北省天津縣第八區的三義村、上河圈村劃歸天津市。 將河北省寧河縣第九區的五個行政村劃歸天津市塘大區;將河北省漢沽鎮的北塘車站以北至金鐘河北岸及天津縣七區大梁子等五個村劃歸天津市。 1952年 將河北天津專區的天津縣劃歸天津市。

1955年 津東、津南、津西、津北4郊區分別更名東郊區、南郊區、西郊區、北郊區;第一區至第八區分別更名和平區、城廂區、河北區、河東區、新華區、河西區、南開區、紅橋區。 1956年 將河北省靜海縣的薛家莊村劃歸天津市。


1958年 天津市由中央直轄市改為河北省省轄市,1967年天津市由河北省省轄市復改為中央直轄市。 1969年 北大港區併入南郊區。 1973年 將河北省薊縣、寶坻、武清、靜海、寧河5縣劃歸天津市。

1979年 設大港區,以原北大港區全部和南郊區的部分為轄區。 1992年 東郊區更名東麗區,南郊區更名津南區,西郊區更名西青區,北郊區更名北辰區。 1979年 將河北省遵化縣的50個大隊劃歸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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