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
又到一年端午時
興奮嘛?!
emmmmm……
可是
看到這些違法行為
蜀黍還是忍不住要吐槽
是的這些違法者又嘗試著去表演一場戲
今天蜀黍就和大家一起來聊聊
高速行車
這些小心思
動不得
佔用應急車道行
高速公路是我們回家的必經之路,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
救援車輛只能沿高速公路到達現場,
行車道上如果有需要救援的車輛,
應急車道“生命通道”的意義就會被體現出來。
處罰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82條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騎、軋車行道分界線或者在路肩上行駛,也不得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
機動車佔用應急車道行駛或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的,依法罰款200元,記6分,而駕駛營運客車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的,依法罰款200元,一次記12分。
隨意停車
應急車道、
橋樑隧道內、
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處,
都是易被忽視的“停車事故”高發地。
駕駛人上高速之前最好將所要行駛的路線瞭解清楚,
如沿線的大型互通樞紐該怎麼走,
哪裡有服務區等。
如果上高速後不知道怎麼走,
應就近從收費站下高速或進入服務區,
然後再查看地圖或諮詢他人,
千萬不要在高速上隨意減速、停車,以免發生事故。
更不能因為看風景、打電話、休息等隨意停車。
處罰標準
1、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車輛在行車道上停車的,罰款200元、記6分;
2、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車輛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上停車的,罰款200元、
記6分;3、駕駛營運客車在行車道上停車的,罰款200元、記12分;
4、駕駛營運客車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上停車的,罰款200元、記12分;
5、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誌的,罰款200元、記3分。
超速行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高速公路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
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
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
道路限速標誌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
請按照道路限速標誌標明的車速行駛。
處罰標準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品運輸車輛、校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除了會被處200元以上罰款之外,超速10%以上未達到20%處罰款的記3分,超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記6分,超速50%以上的記12分。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品運輸車、校車,除了會被處200元以上罰款之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行駛未達到20%的記6分,超速行駛20%以上的記12分。疲勞駕駛
在高速公路開車過程中,
因速度快、時間長、噪聲大、姿勢單調、
動作受到一定限制,忙於判斷處理外部信息,
精神緊張容易出現駕駛疲勞。
長途持續駕駛2小時左右要停車休息一下,
一天累計駕駛時間維持在8小時左右比較合適,
若遇特殊情況,也不能超過10個小時,
如果出現疲勞症狀,一定要停車休息,
待解除疲勞、清醒後再上路。
處罰標準
過度疲勞仍繼續駕駛的,依法處100元罰款,不記分;
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罰款100元,記6分;
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或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罰款100元,記12分。
不繫安全帶
高速公路上開車不繫安全帶,
一旦發生事故,
駕乘人員的死亡率要比繫上安全帶的人員高很多。
當車輛在高速行駛時發生碰撞或緊急制動時,
巨大的慣性會使車內乘員與方向盤、
擋風玻璃等發生二次碰撞 ,
從而對駕乘人員造成嚴重傷害。
處罰標準
根據法律規定,無論在高速公路上還是在城市道路上,駕駛人都應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處罰款50元,記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處罰款50元,不記分。
交警過節不打烊,
風裡雨裡,
各大路口等你!!
為節假日依然堅守在一線
打擊交通違法的南京交警,
點亮小心心❤!
閱讀更多 南京交警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