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有什麼方法避免奢侈稅?

媽說名字越長越厲害

1.喬.史密斯被立即勒令終止合約並且成為NBA自由人,這也成為他職業生涯的轉折點。

2.森林狼被剝奪了NBA未來5年的首輪選秀權,這讓他們幾年未能有好的球員補充

3.森林狼這隻球隊被罰款了350萬,並且嚴厲警告其他球隊,以後再犯這種事情,一定會嚴厲處罰,絕不姑息。


在森林狼這次事件曝光後,NBA聯盟開始儘量去找到更好的方式避免這類事情發生,於是聯盟開始與美國國稅局展開合作,嚴厲打擊這種行為,如果現在要是還有球員敢這麼做不僅是違反了NBA聯盟的法則,更是觸犯了美國的法律,如果情節嚴重的話還有可能要量刑,這樣的做法也讓聯盟很多球員和經紀人不敢在私下耍這些所謂的“小聰明”了。

不過儘管奢侈稅的設了杜絕了球隊一家獨大的局面,但是如果球員主動降薪在合理範圍內卻不受影響。比如杜蘭特加盟勇士降薪千萬以達到讓球隊更好的補充實力球員的目的,從而更好的爭奪總冠軍,但是這樣的操作一定是球員自己的簽約前就決定的,而不是經紀人在私底下操作的結果。所以明年杜蘭特跳出合同在簽約一份長的合約頂薪就是實至名歸的,用犧牲金錢來換取總冠軍,這個是合情合理的。


當然除去球員主動降薪外,還有一些方法也能儘量避免觸發奢侈稅,那就是跟贊助商有默契的合作。比如贊助商想在這球場做廣告,廣告費大概是200萬。假設這場比賽的球員代言人是周琦,再假設周琦的薪水為150萬!那麼球場就可以和贊助商好好談,他們可以這樣操作,廣告費給球隊本來是150萬,周琦代言費為50萬,但是球隊可以告訴贊助商,我廣告費只需要100萬,你給周琦的代言費100萬就行了,於是這個時候球隊就會把周琦的薪水變成了50萬,但是周琦拿到錢仍然是150萬,不過球隊付出的工資由原來的100萬變成了現在的50萬,從而變相的為球隊節省了50萬的薪資。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這種方法的薪資不可能太高,如果你球員本身薪資幾千萬,贊助商只提有百萬的贊助合同,那麼再怎麼操作也不好填補這個大漏洞。更為重要的是聯盟並不鼓勵這種操作,如果涉及金額特別大,照樣會得到相應的懲罰這樣的目的也是為了儘可能保障NBA30只球隊的基本利益。

還是那句話,如果想要奪取總冠軍,那麼球隊必須要有一定的實力,而有實力的前提就是需要簽約大牌球員,這樣因為薪資過高就不得不觸發奢侈稅了,但是有的老闆為了總冠軍瘋狂砸錢,比如現在的騎士,火箭,勇士乃至雷霆,他們的球隊工資早已經遠超奢侈稅了,但是為了榮譽很多老闆還是會義無反顧的去砸錢,就像勇士老闆說的那樣,如果能夠保留四巨頭繼續奪冠,多交一點奢侈稅又算的了什麼呢?

圖片來自網絡,悟空獨稿未經允許,禁止轉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