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張藝興工作室發布公告結束與華爲的合作關係?

電影基本法

看到樓上這麼多回答我也想說一下我的看法。這個事一出的時候我的看法和大眾一樣,覺得華為不地道有點虧待了張藝興,但後來細細想想也也不算。華為找yyqx合作肯定早就佈局好的,既然這樣為什麼還要宣佈張是合夥人?恐怕是為了安慰一下張和其粉絲(就算不,什麼也不對張做,也無可厚非,畢竟有合約)。

明星和企業的合作是有契約的是雙贏的,張的合約好像到2019年,也就是說張藝興想代言其他品牌的必須再等一年,想解約要麼華為主動解約要麼張繳納大量違約費(事實上粉絲推動下是前者,事情鬧大了聲譽上對誰都不好)如果事情沒有處理好打官司了,誰最吃虧?毫無疑問利益上是張藝興,名譽上雙輸。華為有5000多高級律師團隊,業內有這樣一句話,華為的律師要麼在打官司要麼在去官司的路上,這種事情手到擒來,不要懷疑這支隊伍的專業素養,前兩年和三星蘋果愛立信高通打的官司沒少出力。

然後說說這些粉絲和經紀團隊的問題,在這個信息時代,粉絲和群眾是最可憐的,因為總是被人利用,這件事情前期多半是經紀團隊鬧出來的(看一看幾個事情爆發的時間點),中後期就是水軍、粉絲.、別有用心者的入局把水攪混。如果事情不是經紀團隊搞的,那我想說這個團隊真的蠢,任由粉絲鬧事,最後受傷買單的還不是你們萌萌噠的小羊?

再說一說這個新代言人的問題,為什麼要找新代言人?很顯然華為已經不滿意現任代言人所帶來的價值,想進一步提高銷量。如果新代言人的銷量還不如張的,結果怎麼樣?張的粉絲恐怕要歡天喜地咯。為什麼粉絲哭天喊地要解約還不是內心恐懼人家的銷量大漲?大家心裡都明白,yyqx粉絲更多,品牌價值更高。

再說一下華為手機的佈局。榮耀系列對標小米品牌,打互聯網牌;Nova系列對標oppo vivo系列,打線下渠道牌;剩下的華為p m系列對標蘋果三星品牌。ov品牌的年銷量有多大呢?加起來比華為總共的還多,而且o v都是步步高總公司的,這下能明白華為的急迫了嗎?華為的目標是兩年內超過蘋果成為全球第二大手機商,最快的路徑就是提高線下渠道出貨量,nova自然也要採取一些必要的措施。

最後我總結一下我的看法,粉絲的初心是好的,張藝興也沒問題,華為也沒問題,主要是經紀團隊的問題,利用粉絲向華為施壓,幸好最後和平解決了,如果真的鬧上法庭,吃虧的是藝興,粉絲可以再粉其他明星,經紀團隊可以再輔佐其他明星,華為可以再找其他明星代言,藝興前途盡毀。不要覺得我危言聳聽,送給大家一句話,大人只看利弊,小孩子才分對錯,華為是冰冷鐵血的金融大鱷。





師兄630653

不知道這些粉絲們在關心自己的父母親人時,是不是有關注偶像那麼全面,瘋狂,無孔不入且細緻入微!是不是會去關注親人的每條動態,扒開每條微博?揣摩每條信息的意思?


追星可以理解,但瘋狂到失去理智,到沒有思考力,沒有常識了,那就可悲了!另外搞笑的是他們自以為是的為自己粉絲維權,實際上反而會在社會上產生非常不好的影響,甚至會有讓明星崩盤的可能!

其實,很多明星與明星的粉絲一樣都是極其脆弱的,一不小心明星做錯事或者公眾形象受損,大部分粉絲都會一鬨而散,馬上拋棄明星,明星也會被公眾拋棄,然後粉絲繼續轉戰其他地方,明星就悲劇收場!

張藝興公眾形象還可以,但缺乏更好的作品,出名所依靠的東西也很脆弱 ,隨時可能被取代,被新的流量小生吞噬,所以這個過程中粉絲要理智,不要過度解讀,過度情緒化,導致最後雙輸的局面!

華為作為甲方一直是主動的強勢的,在他的眼裡肯定容不得這樣的沙子!正常對話得是個正常人對話才行!不行,那就結束合作關係吧!隨時找人取代你,這是華為的底氣和思維!也是雷厲風行的一貫作風!所以,明星別牛氣,粉絲也別牛氣,冷靜理智或許會比互相揭短,攻訐彼此好聽來多!

這個事件是個教訓吧!也是為瘋狂粉絲們潑個冷水,如果不及時覺悟,張藝興可能遲早被粉絲毀掉!

最後來點荔枝,給大家脫離明星和粉絲煩惱的機會!


盛唐豪歌李藝泓

從2016年推出Nova品牌以來,華為的Nova手機就是張藝興代言的,明星代言為Nova品牌打開了銷路,不過明星代言人並不是鐵打的營盤,OPPO、Vivo的手機代言人也更換的很快,華為這邊在6.24日宣佈TFBoys中的易烊千璽成為Nova全球代言人,並宣稱他是華為Nova全球代言範圍內首位中國藝人,也是Nova史上收尾00後代言人。

易烊千璽成為華為Nova代言人,那麼之前的張藝興呢?華為給他的定位是合夥人,本月18日華為宣佈張藝興成為華為Nova品牌首位合夥人。正是這個稱謂以及隨後易烊千璽成為代言人導致了張藝興粉絲不滿,這一週來在微博上到處都是張藝興粉絲怒火噴向華為,認為華為不選張藝興做代言人了還在消費張藝興等等。

這件事最大的意義其實不在於華為、張藝興方面誰對誰錯,本來雙方的合作就是正常的商業交易,華為換代言人也很正常,張藝興方面此外也沒什麼表態,但是狂熱粉絲的參與最終改變了事件的走向,當事人雙方都沒什麼問題的時候,粉絲站出來橫加指責,而明星方面顯然是不敢跟粉絲對立的,導致事情最終變成了現在這樣。

就跟網絡上很多熱點事件一樣,熱心的吃瓜群眾現在早就不滿足看戲了,往往要在各大事件中參與一腳,當事人的處理如果跟他們預期的不同,往往就會引發語言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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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夠硬氣,但在這場手機代言撕逼風波里,華為nova、張藝興雙方沒有贏家!

套用《大話西遊》牛夫人一句經典臺詞::“以前陪我看月亮的時候,叫我小甜甜,現在新人勝舊人啦!叫人家牛夫人!”


事情原委很我簡單介紹一下:張藝興從

2016年開始為華為代言nova系列,在三年的合作過程中,雙方關係不錯,今年6月18日華為宣佈張藝興成為華為nova首位合夥人。原本這是讓張藝興、粉絲、華為都喜聞樂見的事情!但6月25日華為宣佈易烊千璽為nova全球首位代言人。這下興粉被瞬間點爆!

很多粉絲更是去華為官微罵街,認為華為是在惡意消費。

一石激起千層浪,在各種一片謾罵和抹黑聲中,張藝興工作室與30日對外宣佈:與華為解除合約!

這場代言撕逼大戰中沒有贏家。不管是小甜甜還是牛夫人,在商業世界裡,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恆的利益。

對於華為來講,整件事情上傲慢冷漠,有損世界500強企業應有風度和文化;而張藝興有些“貞烈”NC粉,一開始的有些舉動和言辭確實不妥,給這事帶了一個不好的節奏,畢竟這樣圍攻一個媒體平臺很不妥當,也不同程度在抹黑自己喜愛的明星。

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山不轉水轉。這樣全民撕逼後,最大贏家肯定只有新代言人——易烊千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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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情略微曲折,讓我為各位細細到來:

這次風波之前,自2016年張藝興代言華為nova以來,雙方關係一直良好,nova手機的銷量也是節節攀升。這個關係在今年6月18日華為宣佈張藝興成為華為nova首位合夥人達到頂峰。張藝興、粉絲、華為三方都是一片叫好!


然而改變節點沒過幾天就到來。6月25日左右,華為宣佈簽約易烊千璽為全球首位代言人並在官微中表示,易烊千璽是華為nova全球代言範圍內首位中國藝人,也是華為nova第一位00後代言人!同時在各大媒體公佈了海報!



沒曾想,這等於往張藝興粉絲中間丟了一顆炸藥,瞬間點爆!張藝興粉絲認為華為強調易烊千璽是首位代言人,強調張藝興是“合夥人”,是在惡意消費。於是很多粉絲紛紛去官微留言,當然可以想象的是某些喪失了理智的粉絲說話肯定不好聽。




沒曾想nova官方人士直接回懟,這還了得,一石激起千層浪,再度引爆粉絲心中的怒火,甚至粉絲紛紛扒出華為官微取消關注張藝興,張藝興未轉發成為合夥人的微博等事件作為張藝興方不滿的佐證。


最後,張藝興工作直接發佈公告,宣佈與華為結束合作關係!不得不說張藝興工作室這份公告寫的非常棒:張藝興不負華為!

其實在我看來,這是一個雙輸局面,也許張藝興粉絲覺得是贏了!理由如下:

第二:張藝興方到底有沒有認可之前華為宣佈張藝興是明星合夥人的消息,雙方之前有沒有溝通過,華為沒提,張藝興方也沒用明確說明,這點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是按理華為不可能這麼low!



第三:粉絲維護偶像可以理解,但是不能過度。對於華為宣傳易烊千璽是全球範圍內首位代言人,粉絲不滿是沒有道理的。對於代言人的代言範圍及地區合約都有明確規定,張藝興是華語範圍或者是內陸範圍,而易烊千璽是全球範圍,那麼華為那樣宣傳其實並沒錯。全球範圍級別的代言人,易烊千璽的確是首位!這點應該和關曉彤粉絲學學!

也許粉絲只是找理由藉機發揮表達對代言事件張藝興級別比易烊千璽低的不滿!

第四:華為方面不夠大氣,粉絲有誤解可以解釋,但是部分高層選擇了直接回懟,等於是火上澆油,有失國際大企業的風範!

事已至此,能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和平解約分手,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願華為和張藝興各自安好!

最後說一句,表面上是華為與張藝興之爭,其實是兩代流量之爭,你們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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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點在於,6 月18日官宣張藝興為“合夥人”,不到一週的時間,華為方又官宣易祥千璽是“首位”、“中國”、“代言人”等等,這是鬧哪樣呢?

一個品牌有多個代言人的情況不少見,例如Oppo,關鍵是如何去平衡代言人的權重。華為nova想注入新鮮血液是合理的,但沒有足夠的智慧去解決已經被打破的格局,這樣的侷限性,其實已經限制了自身的發展,所以比起另一個子品牌“榮耀”的深入人心,nova差遠了。

作為當紅藝人,張藝興不缺代言;作為佔據主動權的甲方,nova也不缺代言人。這次的代言博弈,是一次失敗的營銷活動。


至於粉絲前期的一系列做法是不是真的綁架了藝人,應該不會的。目前看來,張藝興的事業規劃是穩打穩紮的,雖然很謙虛,但他很有主見和想法,所以這個結果,一定是深思熟慮過的。

華為nova,真的應該想一想為什麼營銷一直碰壁的原因了。而張藝興,肯定有華為的競爭對手準備牽手,下一次,可能更好。


注視這視界

我覺得張藝興工作室的做法還是比較可取的,代言人與品牌之間本就是互惠互利的一種合作,而華為在沒有與代言人張藝興工作室的商量下就單方面發佈張藝興成為合夥人這種做法,我覺得是不公平的,尤其是華為還模糊了“合夥人”這一說法,對張藝興造成了一種無形的捆綁。其實,品牌換代言人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但你不能抹去你前一個代言人為這個品牌所做的努力,尤其是還給你這個品牌帶來了口碑與銷量非常好的影響、給品牌帶來巨大收益的代言人,這不是一個500強企業該有的做事態度。工作室宣佈與華為結束合作關係也及時的制止了網上對粉絲與華為事件一些負面性的評論。還是希望所有的品牌能與代言人之間好聚好散。


小妖怪墨沫

整個事件下來,我感覺是華為單方面想當然了,原本想和張藝興簽約合夥人,但可能和易烊千璽的代言人消息發出後,引起了雙方的一些誤會,又加上一些人帶節奏,水軍也好,粉絲也罷,讓事情愈演愈烈,也使雙方的進一步合作蒙上了一層陰影,最終曲終人散,但同時祝願雙方好聚好散,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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