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召开非公经济人士警示教育座谈会

6月20日,我会联合县政协召开全县非公经济人士“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县政协主席辛元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刘谆主持会议,全县30名非公经济人士代表参加座谈会议。


凤县:召开非公经济人士警示教育座谈会​会上,县政协办公室主任、秘书长王军,县工商联主席侯伟强分别领学了《省委关于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市委关于在冯新柱案中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参会民营企业家们表达了对冯新柱案件的深刻认识并就如何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做了表态发言。县政协主席辛元平指出,要围绕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关于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省纪委二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以案为鉴,厘清政商关系。要深入对照检查,深刻自省、自查自纠,始终做到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持续营造扬正气、树新风、促廉洁的浓厚氛围;要担当作为,助力追赶超越。加强个人修养、锤炼过硬作风,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清白干事,担当作为。

凤县:召开非公经济人士警示教育座谈会​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谆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刻领会,及时传达。全面增强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廉政建设思想意识,引导非公经济人士牢固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思想,努力推动我县警示教育活动在非公经济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深刻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充分认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极端重要性,主动从案件中吸取经验教训,引以为戒,并做到警钟长鸣;三是主动作为,共铸“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非公经济人士要争当践行“亲、清”政商关系的典范,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与领导干部交往中不破规矩、不踩红线、不越底线,做到“清清白白做企业、正大光明搞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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