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僧多粥少」,「階梯搖號」值得期待

■馮海寧

據報道,7月1日起,杭州小客車調控三項優化調整政策正式開始實施。根據新政,杭州將在現有搖號的基礎上,每年增投一定指標,為久搖不中的個人另行組織兩次搖號,並設置階梯中籤率。同時,建立個人競價指標數量動態調節機制,抑制競價價格非理性上漲。

為應對日益嚴重的城市交通擁堵問題,到目前,北京、上海、廣州、杭州、深圳等8個限牌地區已經實行了搖號政策。面對車牌資源“僧多粥少”這一現象,搖號的確是一種相對公平的分配手段。但由於每次放出的車牌越相對有限,而參與搖號的市民越來越多,所以“中籤難”現象越來越突出。

杭州此次實行的階梯搖號的新政,有利於促進搖號公平。根據規定,在現有搖號的基礎上,每年增投一定指標,為久搖不中的個人另行組織兩次搖號,並設置階梯中籤率。累計搖號達到24次的,即可參加階梯搖號;累計搖號達到48次的,獲得2個搖號基數序號;累計搖號達到72次的,獲得3個搖號基數序號。

也就是說,久搖不中的市民將獲得每年多搖兩次號的機會,相比新政實施前,這部分市民的中籤率無疑會提升。如此部分苦盼車牌的市民就不用通過競價方式取得車牌,而是會堅持搖號,通過多次搖號來獲得車牌,這有利於降低市民獲取車牌的成本。

不過,市民是否認可這一新政,還取決於每年為此增設多少指標和如何設計階梯中籤率。假如新增指標少、階梯中籤率低,市民中籤難度無疑還是比較大。這就需要平衡新搖號市民與久搖不中市民之間的利益。

不過,從車牌搖號公平的角度來說,“多搖兩次”其實只能起到很有限的緩衝作用。此外,還應該有更多有效的措施促進搖號公平。比如說,北京正在研究的“以家庭為單位”的小客車搖號政策,就具有廣泛研究和推廣價值。目前,限牌地區基本都是以個人為單位來搖號,有一定改進的空間。

其實,在一些大城市,部分家庭已經擁有一個或一個以上車牌,如果繼續參與搖號,對於連一個車牌都沒有的家庭來說,存在一定的不公平。甚至在久搖不中的市民中,也存在一個家庭擁有一個或多個車牌的現象。所以,以家庭為單位進行搖號,可能更加務實,值得探索嘗試。

此外,可考慮建立存量車牌資源退出再利用機制,才能更公平合理地分配號牌資源。眾所周知,每個城市每年都存在大量報廢汽車,還有在路邊或停車場停了多年的“殭屍車”,這部分車輛號牌很多並未被持有者用於新購車輛,這就導致公共資源的浪費。

所以,應該讓所有報廢車輛的號牌及時重新進入搖號池,以提高市民搖號中籤率。按理說,一輛車配置一個號牌,當這車輛報廢了,號牌也應隨之“作廢”。作為一種公共資源,持有者只能有限使用,不該永久佔有。期待車牌退出機制早日建立,讓這種公共資源得以公平分享、良性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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