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女子參加同學聚會倒地猝死,同學錄視頻旁觀,你怎麼看?

暗湧202963605

東北女子參加同學聚會倒地猝死,無人參與急救,你怎麼看?

同學之間三十多年的友誼,在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面前竟然顯得那麼蒼白。一場同學聚會,竟然成了最後的告別。

據青年時報消息,6月25日,吉林省四平二中83屆某畢業班學生舉辦同學會,來紀念彼此長達38年的友誼。席間,一位身著綠裙子的女性站出來對同學們講話,誰知,女子說到一半突然停了下來,疑似心臟病發作倒地猝死。事發後眾人圍觀,一男子竟笑著錄視頻,更有些人冷眼旁觀,繼續淡定埋頭大吃。

據瞭解,這位突然倒地的女子疑似心臟病發作猝死。女子倒地後旁觀的同學真的令人寒心,暫且不說沒有人參與急救,因為急救可能需要一些基本的醫療常識,圍觀的人可能並不具備這個能力,而且在病情不確定情況下誰也不敢貿然行事這也正常。但是那些表情淡漠,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同學,確實讓人無法理解。更有甚者竟然還在笑著拍視頻。很多網友表示,這個聚會太假,有人倒地了竟然還在吃,簡直連路人都不如。

原本是一場高興的聚會,最後竟成了一場告別,從視頻中看到,女子倒地不久手指蜷縮,並呈現發青。至於有沒有人叫救護車不得而知,但是我們看到的是更多的冷漠。

同時也奉勸大家一點,自己身體不適儘量避免參加一些活動,而且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急救常識。


小拉車

看到這個新聞覺得特別的憤怒!人心都怎麼了?這個男同學是以為女同學在表演?還是真的就覺得好笑呢?真的不理解現在很多人的價值觀在哪裡?無獨有偶,前幾天還有一則新聞,甘肅的一個19歲女孩欲輕生跳樓,圍觀者不僅沒有勸慰,反倒大喊“你跳啊!”真的不明白,這些人的良心難道不會痛嗎?怎麼一點道德沒有呢?換位思考不懂嗎!生死攸關的大事,難道當兒戲!!況且還是熟知的人,幾年的同窗同學,不但不救人反倒繼續淡定的吃看熱鬧!真是不理解這些人都怎麼了!我們的社會一直在倡導道德教育,真心覺得德育太重要了!當然這也是極個別的奇葩現象,倒也不值得放大去說,畢竟大多數人還是有愛,有同理心,有道德的。希望以後這樣的事還是不要再發生了。


東北網

看了相關視頻,當時看倒地女子沒有任何反應,手指頭已經發烏。同學聚會,如此結果,的確“令人唏噓”。



01 同學聚會有沒有必要?

網上有很多詆譭同學聚會的言論,說是同學聚會是炫富會,說同學聚會是重拾老感情會,更難聽的都有。

每個人都有同學,現代社會,同學情、戰友情甚至超過一般的親戚關係,因為這種感情最純真,所以人們普遍比較重視同學情。



同學幾年,很多同學間結下了深厚的情誼,而很多同學自畢業後很難得見上一面,所以同學聚會成為很多人重視的一種形式。這種聚會能讓大多數同學見上一面,敘敘舊,談談同學情,所以也比較重視這種聚會。

人一生中,能夠一起毫無顧忌說話的人不多,而同學在一起,大多們坦誠直言,所以同學在一起開玩笑,談天說地也比較開心。這也是大家比較重視同學聚會的原因。



02 評說倒地女士

從視頻可以看到,女士倒地情況來看,應該是血液相關疾病,同學38年聚會,應該年齡都在60歲左右,又身患疾病,還帶病參加同學聚會,可見是個重感情之人。

同時,身患疾病,參加聚會,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也給同學帶來風險。



03 評說女士倒地後同學的行為。

1、同學倒地,應該緊急施救,視頻拍攝應該在報了120之後的等待過程中,開始同學們做過什麼尚不得而知。

2、同學倒地,命懸一線,有人在說笑,有人還在吃喝,這就有點說不過去了,如此冷血,同學性命安危都不重視,應該受到道義譴責。

3、事件結束,有可能參加聚會的同學會要負擔一定的經濟幫助。



04 此事給我們的警示

同學聚會也好,戰友聚會也罷,要確保安全。一是少飲酒,不強行勸酒。二是要量力而行,身體有恙的應該主動迴避,畢竟身體第一。三是注意道路交通安全,謹防交通意外。四是高齡不適宜搞這種聚會,年歲大了,都有疾病,跑來趕去,容易加重病情。現在網絡發達,完全可以在家搞網上聚會。

同學聚會,本是高興的事,但以同學死亡結束,這場聚會看來以後要少搞了。你說呢?


文軒閣

同學這詞,把我帶回美好的學生時代。那時的同學之間,是單純的無利益權富附庸的。那種清純的美好,根植於心間,哪怕光陰度化我們成蹉跎的面容,憶起當年的學生事,嘴角微微上揚,露出甜美的笑容。所以現在的很多中、老年人,喜歡同學聚會,用這種方式再去體驗同學昔日的美好。然想法很美好,現實卻很骨感,這不6月25日,吉林某畢業班38年的同學聚會,一位女士在餐桌前站起講話,突然停止暈倒,疑似心臟病發作猝死,可這幫有的同學反應,令人大跌血壓,人心涼死的地步!


有的臉帶笑發視頻、有的低頭繼續吃大餐、有的議論紛紛……這種事不關己、情誼冷漠的表現,哪還存有一絲青澀歲月情誼的留戀?這樣的同學聚會有意義嗎?


38載,都以超出知天命的年齡,面對生命隕落的剎那,第一時間想方設法的救人舉措,被忽略無視所謂的“同學”反常的冷漠取代。這位猝死的人,若泉下有知,死不瞑目!女士明知自己心臟不好,卻對同學聚會抱如此的希望、熱情,不惜激動地講話,導致可悲的後果,提前的結束本以避免的生命殆盡。

條件好了,多年不見想聚聚的心可以理解,但什麼事情,都不要付出超出年齡的負荷。大喜大悲的情緒,是心臟的大忌。保持平淡的心去對待久別的人,是成熟內斂下的真性情。平淡的心不等於不重視,但冷漠的人絕對是枉對的人!

歲月催人老,多年前的美好,只是當年環境及人心境的締造,只屬於那個年代、那個年齡、那段共同經歷的歲月。當憶境美好的人,在分開各自軌跡的人生中,內心都會被社會、被生活或多或少地沾染世俗的理念。當你把分開這段歲月裡,都在不同變化人的、都以不瞭解的人,再聚首想去重溫的美好,多數是失望的落差,沾汙昔日純真的美好。所以過去美好的人或事,硬翻出來實現,往往變了“味”,也只適合記憶深處的回憶而已。


喜歡寫

由於這起悲劇是發生在“同學會”這個特殊的場合,因而,也就有著了更加的,特別的諷刺性意味!


但凡積極操辦或熱衷於參加“同學會”的人,無一不標榜著“為了紀念彼此長達XX年的同學的友誼”!

這個籍口,或這個口號,雖然看上去“理想很豐滿”,聽起來“情調很美好”,但實質上,也就是一次紀念活動而已。如果有誰,真對此有著過高的期待與意外的驚喜,基本上也就是自欺欺人或自我安慰罷了。

這就是說,對於“同學會”,不管歡迎也好牴觸也好,我們都要清醒地認識到這樣的一種事實:對於大多數曾經的同學來說,同學的友誼,隨著歲月的流逝,隨著畢業後天各一方的分散以及多年杳無音訊的彼此不再有了的交往與聯繫,其實早已就中止或斷裂了。

更何況,像這種動輒長達XX年前的同學“友誼”,又本來就是模糊的和脆弱的;我敢說,有不少人,實際上早已就忘記了一部分同學的名字和相貌了。除了同學中,仍還有極少的幾個人互相之間能保持並維繫著“老同學”的關係,大多數曾經的同學,本來就形同陌路之人了。


僅僅靠許多年之後的來一場“分手時是孩子,聚會時已成爺爺奶奶“的“同學會”,是不可能生髮出類似於失散了多年的兄弟姐妹再一次重逢時那種天性上就有的血濃於水的深厚的關懷、濃烈的感情的。

所以說白了,同學會,就是一場在適當的時間,舉辦的一場不適當的似是而非是熟人之間的聚會罷了!參加的人,要麼是為了各取所需、要麼是意欲各有所顯。總之,在同學會上,庸俗的、勢利的成份肯定是居多的;當然,也不排除有真誠的、純粹的參予者。

因此,同學會這種場合出現的熱鬧與親切,敘舊與暢懷,更多的也只是一種逢場作戲或空寂的寄託……


瞭解了這一點,我們或可也就理解了:在這種場合,照樣也會發生這種人性上冷漠的表現!

不會因為曾經是同學,就天然的會更多了一份互相之間的關切。可以說,有時候,這種場合更只是一種同學“友誼”的象徵性意思。

熱鬧的熱絡的,有親切感的有親熱氣的場景,也只會是出現在真正“值都”熱鬧的熱絡的,真正“值得”有親切感的有親熱氣的小範圍的同學之間……

甚至,由於這種場合的特點,在觥籌交錯之時,在性格各異之表現中,對這種情況的出現,反而更能使在場的“同學”們產生了酒喝多了或情緒太興奮了或表演慾太強烈了的麻痺和誤判。

所以,有的人根本就不在意,有的人根本就沒想到;有的人依然沉浸在歡樂的氣氛中,有的人依然沉醉於敘舊的話題中……

所以,我們就看到了,有的人手足無措,有的人淡定吃菜,有的人錄著視頻,有的人開著玩笑……就是沒人,有出於關愛真心的擔憂和出於真摯之情的求救……

反而不如路人,有更敏感的認知,有更敏銳的反應。

這,也只會在“同學會“這個特殊的場合,才有可能而發生……

這是這個女子的不幸!這是這場“同學會”的不幸!

這場悲劇,更是對“同學會“這種形式的一個最大的諷刺!

我們不得不悲哀地說——儘管也不是絕對的——“同學會”,現在已經不再有單純的聚會目的或純粹的歡聚意義了!它從為了紀念同學的友誼,為了懷念青春的歲月,而變成了有的同學附帶有更多的庸俗和勢利的訴求,附增了更多的千姿和百態的一場表演了。

對所有人熱鬧只是它的表像,對有的人冷漠才是它的實質……


偶來三徑

同學聚會大變樣,誰曾想到只因為參加了一場同學聚會,竟會造成陰陽相隔的局面。更讓人寒心的是,昔日的同窗好友,在面對倒地的同學,竟然無動於衷,還在一旁談笑風生,推杯換盞。這些人還能稱之為人嗎?


這位可憐的東北女子,想來下輩子再也不會參加如此的同學聚會了,也悔恨自己當初認識了這幫所謂的同學。同學聚會再也不是以前那種用來聯繫同學感情,回憶同窗美好時代的同學聚會了。現在變成了個別大老闆炫富,叫囂著買單的場合了;變成了只談錢不談感情,誰有權勢巴結誰的場合了。這種同學聚會已經沒有存在的意義了,大家都那麼忙,放過彼此吧。

一場同學聚會,鬧得家人陰陽兩隔,搞得家裡夫妻不和,雞飛狗跳的事情出得還少嗎。同學聚會只是一群有目的的人,帶著利益聚集在一起的鬧劇而已。混的好的受眾人追捧,混的不好的被人陰陽怪氣的評頭論足。酒逢知己千杯少,話不投機半句多。同學聚會更多的是尷尬,因為一群三觀不同的人聚在一起,還能有什麼可聊的。

說到事件的本身,這一群冷漠的,不能稱之為人的“人”。面對同學的倒地,沒有這個人出手相救,哪怕是撥打120這麼一個小小的舉動,都沒有人去做。在面對意外情況的時候,小朋友都知道要撥打110,120急救電話,而這一群四十多歲出頭的“成年人”,卻連一個小朋友都不如。可悲,這是全社會的悲哀。



遠離無用的社交,無用的社交只會讓你成為一個無用的人。看到如此,同學聚會,你還會參加嗎?


大三老學長

這條新聞出來之後,一些朋友轉發給我,問我如何可以追究這些冷血之人的法律責任,其實看完這條新聞,我何嘗不是覺得道德的譴責對他們來說可能根本沒用,唯有啟用法律制裁,但是我們中國沒有“見死不救罪”,所以要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難度很大。


懲罰見死不救之人,是有其合理性的

根據《法國刑法典》第223—6條規定,任何人對處於危險中的他人,能夠個人採取行動,或者能喚起救助行動,且對其本人或第三人均無危險,而故意放棄救助的,是要被處以5年監禁並扣50萬法郎罰金。

法國的這個法條也被稱之為“見死不救罪”,它並不是簡單的規定只要見死不救就構成犯罪,而是在對自己和其他人沒有危險的情況下,故意不救的,才構成犯罪。

對於懲罰見死不救之人,是有其合理性的,無論是曾經的小悅悅事件,還是現在的這件事,我們都對這些見死不救之人都恨之入骨,但是卻只能對他們道德譴責,法律上很難追究他們的責任,這個時候,如果中國擁有類似法國這樣的規定,那就可以對他們進行嚴厲的法律制裁了,因為在本案中,這些錄像、在旁邊淡定吃飯的同學的行為實在是太惡劣了,已經突破了一個人的底線,不能稱之為人,你說你沒有專業的知識所以不敢輕易實施救助,那你起碼讓大家看到你對同學的焦急和關係,而不是一邊有說有笑地錄像,甚至討論死狀,這種行為就是故意放棄救助,在法國的話,你們就等著去坐牢、反省人生吧!

刑事責任無法追究,但是民事責任也許可以追究


李欽宇

這還是同學嗎?連一個路人都不如呀。

剛回答了一個“瀋陽六旬老人被玻璃割傷大出血,熱心路人合力救援”的問題,想不到馬上就被打擊了。

我們一直呼籲傳播正能量,然而現實卻是殘酷的。

同學病發倒地,眾同學沒有施以援手、沒有撥打120電話,卻是圍觀,竟然還有笑著錄視頻的,還有能埋頭大吃的。人與人之間的冷漠何以至此!

搜了一下,那是紀念38年同學情誼的同學聚會!

38年的同學聚會,想必這些參會者都五十好幾了吧,怎麼連最基本的人情世故都沒有了,那還聚會來幹什麼?

社會道德的滑坡,讓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重新被定位,重新被審視,除了利益,什麼都沒有了嗎?

看一看有錄製小視頻的,嘴裡還說著我們同學聚會,有一個哥們不行了,還與周圍人笑著說她可能心臟有病。 有幾個圍觀說教的,心臟病猝死的狀況,與倒下女子對應,竟然還有一個對女子肢體的特寫。

我想說,這些 “成年人”基本喪失了做人的基本屬性。

在這裡,人性的醜惡顯露無疑!

這樣的同學聚會,你還會參加嗎?


郭廣吉律師

雷大哥尊重老婆全姐,在朋友圈中是有名的,他有一句口頭禪,別人怎麼侮辱自己都可忍,唯獨要尊重他老婆。為什麼呢?因為在他人生低谷時,在全姐父母,親朋好友的反對聲中,她毅然決定嫁給了雷大哥,倆人在一起打拼,終於有了自己的小天地。

五年前雷大哥同學聚會,就在自己居住的城市,當時聚會的同學只有三十幾位,大家見面比親兄弟姐妹還親。男同學都喝的差不多了,高興嘛!凌晨1點左右,全姐肚子隱隱作疼,2點的時候,覺得自己受不了,想上衛生間,又沒有衛生紙,便打電話給雷大哥,我肚子疼,找點衛生紙。雷大哥酒醒了一半,找每位男同學都說沒有,是啊!男人怎麼會帶。便找女同學,兩位有說等會兒自己要用。雷大哥沒有和大家打招呼,倆人打的回家。全姐在家上完衛生間,喝了一支四磨湯,肚子慢慢地舒服了,雷大哥一顆心總算放了下來。再三年的同學一小聚,雷大哥果斷的拒絕。

這次同學聚會,本來是高興的一件事情,不想過多譴責同學。昨天女同學倒地的視頻看過,老同學每一個人都似乎沒有引起重視,看年齡都應該有五十幾歲的人,社會經驗應該相當豐富,怎麼能如此大意呢?建議大家應該多學點醫學搶救知識,關心身邊人及時救助,悲劇才永遠不會發生。願逝者安息,一路走好!


手機用戶好大一顆樹

法海一粟疑問:同學會組織者是否應當承擔安全保障義務。

1、法海一粟的疑問。本想重溫當年情,不料香魂歸西天。斯人已逝。法海一粟認為,與其在這裡指責在場的其他同學的冷血、無情,不如探討一下,同學會的組織者是否應當承擔安全保障義務。

3、同學會的組織者是否應當承擔安全保障義務。法海一粟認為,同學會的組織者是否承擔安全保障義務,應當取決於規模的大小。如果同學會規模龐大,人數眾多,那麼,其組織者應當承擔安全保障義務。那麼,這裡的“規模龐大”能否有一個客觀標準呢?法海一粟認為,很難。對此,如果訴到法院,則由法官結合生活經驗、一般常識等自由心證了。

法海一粟的觀點是:不要輕易將同學會的組織者苛以安全保障義務。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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