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男子攜綠箭口香糖出境被攔截,還被判刑8個月!

36天前一男子攜毒出境,在“國際禁毒日”當天獲刑八個月

一男子經橫琴口岸旅檢現場無申報通道出境,無書面向海關申報,被海關關員截查。海關關員從其身上查獲用“綠箭”薄荷糖盒子裝的晶體狀顆粒物兩盒。經海關鑑定,兩份晶體狀顆粒物共計淨重28.96克,從中檢出氯胺酮成分。6月26日,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男子作出一審判決。

珠海男子攜綠箭口香糖出境被攔截,還被判刑8個月!

6月26日,是國際禁毒日。珠海中院公開宣判一起走私毒品案件。經珠海中院審理查明,5月20日,臺灣居民劉某經橫琴口岸旅檢現場無申報通道出境,無書面向海關申報,在被海關關員截查時,劉某稱未攜帶違禁品。隨後,海關關員將劉某帶入工作間進行檢查,從其身上所穿黑色短褲的左前口袋內查獲用“綠箭”薄荷糖盒子裝的晶體狀顆粒物兩盒。經橫琴海關緝私分局稱量,兩盒晶體狀顆粒物共計淨重28.96克;經拱北海關緝私局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兩份晶體狀顆粒物中均檢出氯胺酮成分。

珠海中院認為,劉某違反毒品管理法規和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攜帶出境,其行為已構成走私毒品罪,屬於走私少量毒品的情形。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劉某如實供述罪行,可以從輕處罰。根據劉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扣押的氯胺酮28.96克予以沒收。

據瞭解,珠海作為邊境口岸城市,拱北口岸每年都會查獲走私微量毒品案件,對此類案件,珠海司法機關都保持嚴打高壓態勢,依法從快從嚴辦理,為珠海新一輪大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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