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國際機構落戶,西安邁出了很關鍵的一步!

5個月過去,事情有了新進展。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建立“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和機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第一國際商事法庭設立深圳,第二國際商事法庭設立西安。

今天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又舉行發佈會,透露國際商事法庭將於6月底掛牌——沒錯,就在這幾天了!

設立國際商事法庭的事兒,其實謀劃已久。

大概三年前,最高法發佈《關於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若干意見》,簡單說,就是表明態度,已經意識到“一帶一路”建設中人民法院的重要責任。

此後,每隔一兩年,最高法會發布一批涉及“一帶一路”的典型案例,似乎在向外界傳遞,設立國際商事法庭已迫在眉睫。

時間來到2017年,9月的絲綢之路(敦煌)司法合作國際論壇上,最高法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第一巡回法庭庭長劉貴祥首次透露,最高法正在研究建立“一帶一路”國際商事法庭。

數月後,劉貴祥在廣州法治化營商環境論壇上再次吹風,初步考慮在深圳或者其它城市設立“一帶一路”國際商事法庭。

今年初,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建立“一帶一路”爭端解決機制和機構的意見》。設立國際商事法庭的事兒,正式提上議程,“一帶一路”爭端的處理終端,終於有望明確機制化。

畢竟,事關國家最高戰略的大局,消息公佈當天,即引發媒體廣泛關注。

值得一提得是,國際商事法庭選址方面,已從此前的“深圳或其他城市”變為“北京、西安、深圳”。粉巷君當時的文章中,對此亦作深入解讀。

不久後,消息再次印證。

最高法審判第四庭副庭長高曉力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在西安和深圳各設一個國際商事法庭,在最高人民法院本部設立國際商事審判庭。”

近日,隨著《意見》的公佈,國家商事法庭終於實錘——第一國際商事法庭設在深圳,第二國際商事法庭設在西安。

對於選址考量,今天上午的國新辦的新聞發佈會上,最高法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長張勇健解釋:

深圳有特殊地位,它毗鄰港澳,在開放方面處於前沿地位,在深圳地區以及它輻射的粵港澳大灣區相應的涉外案件比較多,深圳也是“一帶一路”海上絲綢之路重要經濟支撐點,正因為有這樣的考慮,所以在深圳設立第一國際商事法庭。

西安是古絲綢之路的起點之一,從數據統計來看,從西安向中東歐輻射這方面的經濟活動日益增多,相關糾紛、相關案件也在增多,基於這樣的考慮在西安設立第二國際商事法庭。

正如我們所看到的,近一兩年來,眾多央企、民營巨頭紛紛佈局西安,設立西部總部或絲路總部,磨拳霍霍瞄準“一帶一路”。

再者,早在此前,絲綢之路國際總商會秘書處已設在陝西,且陝西在“一帶一路”的成績還不錯,尤其在中亞一帶,加之“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有望落戶西安……

毫無疑問,隨著時間推移,西安“一帶一路”資源聚集地的角色會愈發突出,於國際商事法庭而言,選址於此,擁有諸多資源、地利之便。

國際商事糾紛的解決,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過程。

取證、取證標準、適用法律、執行等每個司法環節,在各國均有不同的標準。要保障法庭的公正性,必須在各國諸多的法律條文中尋找共識。

以高效著稱的新加坡,在2015年設立國際商事法庭之後,至今審理結案僅24件。

此次公佈的《意見》亦要求,為國際商事法庭配備的審判隊伍,須“具有豐富的涉外民商事審判經驗、外語能力強、具有國際視野,作風過硬”。

同時成立由中國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等國內外的專家學者組成的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為國際商事法庭的諮詢意見。

支撐司法服務的核心還是人。

可以預見,隨著將來國際商事糾紛案件增多,在司法服務領域,對於精通異國語言、人文、商事、法律等領域的人才需求,會進一步加大。

這些人才除自身專業技能之外,更需要熟悉與涉外企業的團隊合作,在共同的商業思維下,推動相關糾紛的解決。

《意見》同樣強調了加快涉外法律人才培養儲備的要求,充分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建設“一帶一路”殘餘國法律人才庫……

而站在西安的角度來看,第二國際商事法庭落戶後,當儘可能做好相關人才的培養、引進,既有助於鞏固壯大自身“一帶一路”戰略地位,也是提升城市國際化的良好機遇,再者,給西安本土法律服務業帶來積極影響也是必然的!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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