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廣深佛等五城試點共有產權住房!時限一年!

深圳作為全國6個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城市之一,此前已積極探索共有產權住房建設,並取得顯著成效。2014年以來,深圳累計供應共有產權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約1.7萬套,緩解了城市“夾心層”的住房壓力。為了進一步探索深化共有產權住房政策,省住建廳在深圳市基礎上,擴大試點範圍。按照《通知》要求,此次試點的目標是,通過選擇有條件地區先行先試,研究探索共有產權住房政策,逐步構建政策框架,積累共有產權住房政策和項目實踐做法,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試點成果。《通知》要求試點城市要以點帶面,循序漸進,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向全省進行推廣,確保試點工作取得成效,為我省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工作邁上新臺階創造有利條件。

為加快解決“新市民”等群體的住房困難,《通知》明確,共有產權房要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住房困難群體供應,優先供應無房家庭,具體供應對象範圍由試點市人民政府確定。共有產權住房應以中小戶型為主,要優化規劃選址、區域佈局、配套基礎設施安排以及基本戶型設計等。

在選擇運營主體方面,《通知》要求充分發揮國有企業帶動引領示範作用,支持和引導國有企業開展共有產權住房項目試點實踐工作。應明確由國有機構代表政府持有共有產權住房政府份額,並承擔與承購人簽訂配售合同、日常使用管理、回購及再上市交易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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