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麵館砍頭案一審宣判 殺人者被判死緩賠償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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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

精神鑑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此前,針對胡某的精神鑑定意見已由鑑定機構出具。根據該鑑定結果,胡某韋氏成人智能測試IQ為69(輕度智能低下),頭顱平掃未見異常,腦電圖正常,精神病人刑事責任能力量表評分為25(部分責任能力),精神病人辨認能力及控制能力量表評定為38分(部分喪失)。根據“中國精神疾病診斷與分類系統第三版”,被鑑定人屬於“輕度精神發育遲滯”標準,伴有精神病性症狀。司法鑑定意見顯示:被鑑定人作案存在一定現實動機,未喪失對作案行為的實質性辨認能力,但作案過程符合輕度精神發育遲滯的起因簡單、缺乏預謀、不擇場所、單獨作案、當場抓獲等特點,對自己當時作案行為的控制能力削弱,但未完全喪失。被鑑定人基本喪失自我保護能力但不是在幻覺或妄想影響下作案。根據精神障礙者刑事責任能力評定指南,被鑑定人應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事件回放麵館老闆被應聘者砍頭2017年2月18日,武漢市武昌火車站附近發生一起刑事案件。根據武漢警方官方通報:2月18日中午12時25分,犯罪嫌疑人胡某(男,22歲)因口角糾紛,持麵館菜刀在武昌區武南一村71號一面館門口,將麵館業主姚某砍死。民警快速出警,現場將犯罪嫌疑人抓獲。2017年12月15日,此案在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根據庭審中披露的信息,公訴方提出持刀砍人的胡澤東並未因麵價和麵館老闆姚某起爭執,導致悲劇發生的原因或系胡澤東應聘被拒,他此前還曾去另外的店鋪應聘並持刀威脅他人。根據警方的偵查結果和相關證人證言,悲劇發生前,胡澤東與姚某並未有爭執。但胡澤東表示,當天早上10點多他來到店裡就餐和應聘,過程中就與姚某發生了不愉快,此時間段無證人目睹過程。此外,胡澤東當庭悔過希望獲得改過自新的機會,並稱將盡力對姚某的家屬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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