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起征點漲到5000,然而在中國交個稅的主力卻是工薪階層

個稅免徵額上調至5000元/月

6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草案擬提高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將個稅起徵點由每月3500元提至每月5000元,即每年6萬元。

關於個稅,政府主要的改革,就是提高起徵點。1981年,個人所得稅正式開徵。三十多年裡起徵點經歷了3次提高。2005年,個稅起徵點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又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至3500元。如今距上一次提高起徵點,已過去了近7年時間。

近日,網易財經、網易研究局進行了大量數據統計,採訪和調查了共計50餘位財稅專家、企業家,調查了5萬多位勞動者,獨家獲得關於個稅背後的秘密。

中國到底有多少人在繳納個稅?

2011年個稅免徵額由2000元調至3500元后,時任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王建凡曾在發佈會上給出一個數字:2400萬人,這是官方給出的數據。

難道在一個有7.76億就業人口的勞動力大國,交個稅的人只有2000多萬人?西南財經大學經濟與管理研究院特聘院長甘犁給出的數據更樂觀一點,他推算中國交個稅的人有1.53億人。但即便是按照這個最樂觀的數據計算,中國也只有不到兩成的就業人口在繳個稅。

超過6成個稅收入來自工薪所得

個稅淪為“工薪稅”

個稅起徵點漲到5000,然而在中國交個稅的主力卻是工薪階層

數據顯示,用來調節貧富差距的個稅,其實主要來自工薪階層。(換句話說,是有較高收入的工薪階層)

月均收入在8000-38500元的人佔工薪人群的比例僅為8.4%,卻貢獻了中國58%的工薪個稅

個稅起徵點漲到5000,然而在中國交個稅的主力卻是工薪階層

研究調查顯示,這部分工薪階層主要為80後,年齡在26-35歲之間;

主要從事教育業、製造業、金融和IT;本科為主,受過良好的教育。

這8.4%的人群中,僅北京、上海、廣東就佔據了三成。也就是說,北上廣的工薪階層,是貢獻個稅主力軍中的主力軍。

網易研究局對包括餘永定、邱曉華、姚洋、黃有光等46名知名經濟學家和數萬名網友進行了個稅問題的問卷調查,其中,認為中國目前工薪階層稅負過重的經濟學家達到79.55%, 28067名網友中持這一觀點的網友比例高達96%。

個稅起徵點漲到5000,然而在中國交個稅的主力卻是工薪階層

高收入群體因“灰色收入”得以減少稅額

那更高收入的人呢?他們的工薪所得被個稅調節了嗎?答案是沒有。月均收入超過38500元的人,對工薪個稅收入的貢獻不到17%。在中國真正交個稅的主力是工薪階層而非富人,這與個稅調節富人收入的初衷並不相符。

據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ILO)2012年發佈的調查報告,全球平均月薪水平為1480美元(約合人民幣9327.7元),而中國員工的月平均工資為656美元(約合人民幣4134.4元),不到全球平均水平的一半,但已超出個稅起徵點標準。

《中國收入差距報告2013》顯示,在2012年,中國居民家庭收入五等分組中,年收入23228元(月收入小於1935.67元)以下的低收入與中低收入組(佔40%比重)是唯一不需要繳納個稅的群體。到了年收入45984元(月收入3832元)的中等收入組,已達到個稅徵繳的標準。也就是說,需要繳納個稅的中等收入以上的人,佔到了社會總體的60%。

由此可見,中國的個人所得稅幾乎可以稱為“工資稅”,除了對工資進行累計徵收,對其他的收入卻徵收很少。

真正的高收入者往往將自己的工資調得很低,而保有利息、股息、紅利等其他收入方式。按照現行個稅徵收方式,這些收入的稅率遠不及薪資收入稅率那麼高,在灰色收入盛行、個人徵信難以落實的中國,真正的富人往往可以輕鬆“合理避稅”。而以“劫富濟貧”為目的的個稅徵繳,似乎就變成了對城市中產階層的變相盤剝。

政府的稅收性財政收入正逐年增長

《福布斯》雜誌2011年公佈的全球稅負痛苦指數排行榜顯示,在主要的經濟體之中,中國內地排名全球第二(法國排名第一)。

前國稅總局副局長許善達曾在2014年公開表示,中國宏觀稅負達44%,人均宏觀稅負6338元。中金公司2014年發佈的一份報告顯示,當年中國政府全部收入佔GDP的比重高達37%,已超過發達國家的水平(平均在30~35%之間),這與中國所處的發展階段極不相稱。

以2015年為例,據計算,當年中國官方公佈的15.22萬億元財政收入的構成中,僅有2.7325萬億元的非稅收入。按國際通行財政收入計算慣例,若加上社保收入、土地出讓金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2015年中國稅收性財政收入為24.31萬億元,佔當年67.67萬億元GDP的35.9%,已經超過美國等發達國家。

個稅返還加重不平等

部分地方政府會對一些企業高管的個稅進行返還,讓個稅對富人收入的調節作用進一步降低。最後可能的結果是,工薪階層依舊負擔著沉重的個稅,而富人甚至可以享受減免個稅的優惠。

到底有多少地方在推行個稅返還的相關政策?網易研究局統計了各地稅務局的相關信息,發現至少有31個省級行政區存在個稅返還或減免、以及財政獎勵免個稅的相關政策。

國務院參事、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教授劉桓表示,按照財務管理體制來看,稅收徵上去後,中央得60%,地方政府得40%,有些地方為了招商引資、吸引人才,會把地方的個稅收入一定程度或者全部還給納稅人。這種做法全國不一樣,因此造成了不公平競爭。

富人有各種合法的避稅手段

普通人只能認認真真繳稅?

有人認為,崔永元曝光“陰陽合同”事件,真正的價值並不在於崔永元是否高尚,也不是馮小剛、范冰冰等人是否無辜。而是富人階層的“合理避稅與逃稅”問題應該引起高度重視!

關於稅務,分為合理避稅違法逃稅兩項。

有財稅專家表示,有的企業家十年沒交過個稅。對於高收入者而言,由於掌握著更多的財富和社會資源,避稅的手段很多,比如1元年薪。而普通勞動者的收入,大部分都是工資收入,由公司財務直接扣稅,最容易被管控。

崔永元爆出的“1000萬稅後合同”,是大合同,屬於合理避稅,將納稅成本轉移到了甲方身上;而另一份“5000萬合同”則是數額更大的小合同,不對外公佈,專為逃稅而用。

個稅起徵點漲到5000,然而在中國交個稅的主力卻是工薪階層

合理避稅和偷逃稅最根本的區別就是,合理避稅是合法的,而偷逃稅是對法律的無視,是主觀惡意逃避納稅義務,是違法行為,嚴重者要受到刑事處罰。

並且,中國目前實行單一的分類稅制,不能考慮到實際經濟情況和物價的變化,也忽視了個人收支狀況實情,弊端明顯:首先,以固定數額作為起徵標準,很少根據收入和物價提高做出調整,從而難以適應因通貨膨脹造成的居民生活成本上升的實際情況。其次,大多數人的實際收入與支出往往以家庭為單位,不同家庭的收入與支出情況也有不同,純粹以個人而非家庭為個稅徵收單位,容易忽略每個家庭的實際情況,造成稅後生活困難。在現有稅制下,那些收入來源較多、綜合收入較高的人往往納稅較少甚至“合理避稅”,而一些應稅所得來源少、綜合收入低的人,卻往往要按既定比率繳納更多的個稅。

對工薪階層沉重的生活壓力,明星富豪們有沒有偷稅漏稅並不是這次事件最關鍵的部分,如何回到個稅徵收的初衷,讓個稅摘下“工薪稅”的帽子,成為調節富人收入的“利器”,顯得更加重要。

國外的徵稅政策是怎樣的

目前世界通行的個稅徵繳方式是分類與綜合相結合,使用該機制的美國等國常年保障了精確稅收,高收入人群始終無法逃脫多納稅的義務。

個稅起徵點漲到5000,然而在中國交個稅的主力卻是工薪階層

以美國為例:美國現行個人收入所得稅採用累進稅率制,主要有夫妻聯合報稅、夫妻分別報稅、以家庭戶主形式報稅和單身個人報稅四種方式,個人收入主要包括工資、年薪、利息和股息收入和商業經營收入等,採取綜合與分類稅制相結合的方式納稅。嚴格的稅務審查和退稅補稅制度,使得公款私用、資產轉移等逃稅行為無所遁形。據統計,美國年收入在10萬美元以上群體所繳納的稅款,佔全部個人所得稅總額的60%以上;而中等收入群體繳納的稅款,自1960年以來長期保持在20%左右。

從世界範圍來看,佔印度全國人口97%的農民和工薪階層無需繳納個稅;德國的高收入者是德國個人所得稅納稅的主體,低收入家庭可以通過多種申請途徑減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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