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法院:公職人員成「老賴」 司法拘留終還款

保靖法院:公职人员成“老赖” 司法拘留终还款

2015年9月,身為公職人員的田某與其丈夫王某,向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保靖支行(以下簡稱保靖縣郵政銀行)借貸款10萬元,貸款期限為3年,兩人直至2017年1月給銀行還款40469.04元后,尚有59530.96元本金經多次催取未償還,構成違約。保靖縣郵政銀行遂將兩人訴至法院。

2017年7月,法官經調解,雙方自願達成協議,被告田某、王某於2017年9月30日前給原告保靖縣郵政銀行償還本金59530.96元及利息。法律文書生效後田某、王某一直沒有履行還款義務,2017年10月30日,保靖縣郵政銀行向保靖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兩被執行仍然不予理睬。

2018年3月,執行法官查詢到被執行人田某有工資存款,立即作出每月凍結田某銀行賬戶2000元,直至凍滿70000元的執行裁定。4月27日,通過法院溝通調解,被執行人田某、王某與申請執行人保靖縣郵政銀行達成執行和解,兩被執行人欠郵政銀行本金及利息,定於2018年4月28日支付欠款20000元,剩下本息於5月15日前全部還清。而兩被執行人慣把耍賴當成“殺手鐧”,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2018年6月27日,法院以沒有按照協議履行義務、嚴重妨害執行工作為由,將田某叫至法院,並向其宣讀了執行拘留決定書,這才有了本文開頭的一幕。就在當天中午12點半,保靖郵政銀行收到了田某家人的匯款,被執行人田某、王某的欠款全部還清,法院遂取消了對田某的拘留決定,至此該案順利執結完畢。

該案中失信被執行人田某作為公職人員,不顧黨和政府的形象,破壞誠信建設,挑戰法律底線,該院公正司法、重拳出擊,不留情面,讓“決勝執行難戰役”號角全面吹響,讓更多的群眾感受公平正義、尊重法律權威。

文章出處: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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