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一男子在微信羣里做了這件事,當天就被抓了!

那麼,發送這條虛假視頻的始作俑者又是誰呢?讓我們跟著民警一起揭開真相。

虛假短視頻內容:嶠山水庫嶠山水庫啊,我在這半個多小時了,來釣魚,沒見人,光見衣服,看看誰認識這衣服啊,通知一下。

嶠山派出所發現這個視頻後非常重視,立即組織警力進行調查。

莒縣公安局嶠山派出所民警 王爍:我們民警來到水庫後,通過拍攝視頻的地點發現這就是拍攝視頻的地方,並且在現場並未發現衣物,通過走訪周圍的群眾,從他們口中得知,半個小時以前確實有人在此洗澡,並於半個小時之前乘坐一輛白色的轎車離開現場。

出於多年來的職業經驗,民警立即覺得事有蹊蹺,隨即調取監控並展開調查。

莒縣公安局嶠山派出所民警 王爍:所以我們通過嶠山水庫周圍的卡口發現一輛白色的力帆牌轎車十分可疑。通過視頻監控我們發現了該車的車牌號,以及該車的車主信息。

對於故意製造謠言,

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

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依照《刑法》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日照一男子在微信群裡做了這件事,當天就被抓了!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發現謠言及時舉報,

共同維護健康的網絡環境!

打造良好的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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