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網線寬帶物業只讓裝專用網線不讓別的公司進小區,這樣做合理嗎?業主有什麼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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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只讓裝專用的寬帶公司,不然別的公司進入小區,肯定是不合理的。

  • 物業公司為了自身的利益,往往和這類公司簽訂了排他協議;

  • 僅僅允許該公司獨家運營該小區的寬帶,物業通過分層或其他方式獲得利益。


法律規定

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規定,對於“非法組織或者妨礙電信業務經營者向電信用戶提供公共電信服務的”行為,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可責令改正,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可以看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中明確指出,不得妨礙電信業務經營者向電信用戶提供公共電信服務行為,禁止小區進行寬帶壟斷。

同時,也給我們指明瞭處理該事情的辦法:

  • 一是不得妨礙電信業務經營者提供電信服務,即需要同接入的電信運營商進行協商,其有要接入該小區的意向;

  • 二是向電信用戶提供電信服務行為,小區用戶要進行抱團,確定有需要該電信運營商接入的需求。


具體措施

  • 聯繫廣大業主,建立業主同盟,同小區物業進行交涉;

  • 取得運營商方面的支持,運營商有進入的需求;

  • 物業不肯讓步,可以向當地通信管理局和房管所進行投訴。

儘量協商解決問題,不要出現過激的行為。


你的小區是否同樣存在排他的霸王協議,不能自主的選擇寬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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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無權指定寬帶服務商的接入這是肯定的。但為什麼還會普遍出現這種情況?首先,一般情況下這個情況不完全是由物業拒絕某服務商進入造成的。在房屋建造期間,弱電部分,例如網絡、電話線路是由開發商與某電信運營商簽訂設計建設合同,由該運營商負責線路接入的規劃、敷設、施工、設備安裝、調試。該運營商在做好接入工作後,自然而然,入住業主只能選擇使用該運營商的服務。其他運營商如果想在該建築內提供接入服務,只能另行重新敷設自己的線路、安裝自己的設備。在建築裝修期間,敷設的橋架、線纜肯定都是暗裝入戶,而後期如果另有服務商想接入,在裝修結束後施工必然要破壞原有裝修或使用明裝線路造成線纜外露等影響樓宇公共部分美觀程度的情況發生。這種情況下,物業是有權阻止造成破壞和影響美觀程度的施工的。當然,如果經過業主委員會簽字同意,認可樓宇整體裝修美觀度受到影響來做施工接入是可以的,但這種業主之間你同意我不同意的扯皮事件無法避免。物業公司一般也是依據這一點,卡住了其他運營商的進入,通常要看運營商和物業怎麼談,提出什麼條件才能讓物業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行......而多數情況下,並非所有運營商都願意為了一棟樓才幾個意向客戶就要做整個小區各個樓盤的接入投資的,投資回報率太低。所以總之,物業不會公開說不允許誰誰誰哪個運營商禁止接入,但你想接入又在施工過程中不佔用其他運營商的線路橋架也不破壞公共部分裝修和影響公共部分美觀是非常困難的,這部分繞不開物業的管轄權,如果想繞開就要業主委員會出面才行。其次就是不是你想接哪家就接哪家,人家有可能還不願意在你所在樓盤投資呢。


手機用戶66045349330

這樣是存在不正當競爭,不排除違背消費者保護法,應當聯合小區業主進行維權

像這種現象普遍存在的,運營商應該不會參與其中,有可能是物業公司和開發商背地裡搞的不正當排他協議,很多小區寬帶的進入都要收取高額的進駐費,才能開展寬帶業務,不讓沒有合作的運營商進駐小區,危害了業主的選擇權,有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可以集合小區居民選出一個代表與物業進行交涉,或者直接通過業委會進行交涉,阻止這種損害小區居民選擇權。



壟斷只能讓進駐寬帶企業傲慢,服務得不到提升,寬帶質量體驗差,只能被動選擇,

共建寬帶資源:目前有很多小區都是採取共建寬帶基礎設施,能夠很好的解決重複覆蓋建設,減少資源錢財的浪費,近幾年這種現象在國家有關部門的管理下有了很大的改善。



網答小敏

這個真的黑,之前公司租的商住兩用房辦公,可以隨便裝寬帶,就裝普通民用寬帶100Mbps,一年不到兩千,後面換到100米外的寫字樓,只能拉一個第三方寬帶,10Mbps價格你猜多少,100000沒錯是十萬一年……,最後通過微波方式連接到民宅樓頂的信號,50Mbps,一年也得兩萬……這就是壟斷呀


CODINGGHOST

這樣做小區物業不對!如果小區物業一定要你業主安裝指定運營商寬帶!業主有權要求物業運營商接進的光纖線路機箱盒繞道或者別處安裝來阻止物業和寬帶運營的陰謀陽謀!一般小區物業領導得到了好處才會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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