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慢,看看中國足球的「四大黑哨」,均已出獄

且慢,看看中國足球的“四大黑哨”,均已出獄

某足球論壇上流傳著這樣一段話:“國足面前無弱旅”。中國足球一直牽動著我們千萬球迷的心。

在裁判界,也出了網友們口中的“四大黑哨”。

2012年2月16日上午,中國足壇反賭掃黑系列案件迎來一審公開宣判。從九點開始,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陸俊、黃俊杰、周偉新、萬大雪等四名前足球裁判做出了判決。

其中,“黑哨”黃俊杰被判刑最重,周偉新刑期最短。外界關注的“金哨”陸俊被判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人民幣。

且慢,看看中國足球的“四大黑哨”,均已出獄

嫌疑人:黃俊杰

罪名: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犯罪事實:先後21次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148萬元,港幣10萬元

刑期: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人民幣。

據遼寧省丹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黃俊杰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2005年至2009年間,黃俊杰利用執裁足球比賽的職務之便,先後21次收受相關足球俱樂部及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48萬元,港幣10萬元。

嫌疑人:陸俊

罪名: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犯罪事實:先後6次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81萬元

刑期: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人民幣,非法所得全部上繳。

此前據遼寧省丹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陸俊利用執裁職務之便,先後6次收受相關足球俱樂部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71萬元。此外,他還操縱了廣州松日隊以2-3的比分負於天津泰達隊,令瀋陽海獅隊保級成功的比賽。賽後,陸俊分得贓款10萬元,涉案金額共計81萬元。陸俊對此均供認不諱。

嫌疑人:周偉新

罪名: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

犯罪事實:先後8次收受相關足球俱樂部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49萬元。對黃俊杰、何志彪、趙亮、陳紅輝等四名足球裁判員行賄八筆,共計人民幣35萬元、港幣10萬元。

刑期: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處以3年有期徒刑;犯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處以1年有期徒刑,決定執行3年零6個月。

此前據遼寧省丹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1年至2005年間,周偉新利用執裁職務之便,先後8次收受相關足球俱樂部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49萬元。2009年,周偉新為謀取賭球營利及提高長沙金德俱樂部在當年中超聯賽的比賽成績等不正當利益,還對黃俊杰、何志彪、趙亮、陳紅輝等四名足球裁判員行賄八筆,共計人民幣35萬元、港幣10萬元。

嫌疑人:萬大雪

罪名: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犯罪事實:先後11次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94萬元

刑期:有期徒刑6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5萬元。

據遼寧省丹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3年至2009年期間,被告人萬大雪利用執裁甲A、中超、全運會足球比賽的職務之便,接受他人請託,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11次非法收受相關足球俱樂部和足球運動管理中心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94萬元。

且慢,看看中國足球的“四大黑哨”,均已出獄

目前裁判們均已出獄,開啟了全新生活。加油,我還是相信中國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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