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款重疾險對比——一次賠付和多次賠付的價值和意義

當前行業裡重疾險除了基礎的重症給付以外,還會有各自的賠付加強設計,有的是特定疾病加額賠付,有的是多次賠付,有的是分紅加額,有的是限期加額等等,不同的賠付加強設計對保障力度也有著不同的強化。特定加額是曾經最流行的賠付加強設計,現在依然很常見,但隨著多次賠付設計的出現,多次賠付逐漸成為最受消費者歡迎的賠付加強設計,包括中國人壽和中國太平在內的大型保險公司也推出了自己的多次賠付型重疾險。但是有不少人都從一些保險業務員口中聽到過這種論調——多次賠付的設計是沒有意義的,甚至包括中國人壽和中國太平的保險業務員也在說這種話,為什麼?

否定多次賠付設計的重疾險,誰在說?

雖然保險行業有著公平競爭的職業道德規範,但是在實際展業中經常會聽到某家保險代理人批評其他家保險公司的產品——褒揚自家,貶低別家,雖然是很不高尚的行為,但是卻很普遍。否定多次賠付設計重疾險的業務員就有很多是這種情況,“因為多次賠付重疾險很不好,所以我家沒有云雲”,其實潛臺詞是“因為我家沒有,所以我否定多次賠付重疾險”。

另一種情況就是自家的多次賠付重疾險極其缺乏競爭力,“因為多次賠付重疾險不好,所以我家那個也不推薦云云”,其實潛臺詞是“因為我家那個多次賠付重疾險比不過別家,所以我否定多次賠付重疾險”。這種情況以中國人壽和中國太平的業務員為代表。那麼這個競爭力到底有多差才會這麼自黑?

下面就以六款重疾險方案做一個對比,泰康養老的健康有約2018、工銀安盛的御如意、中國人壽的國壽福至尊版、中國人壽的康寧終身至尊版、中國太平的福祿康逸、中國太平的福祿康瑞,其中有三個是一次賠付型重疾險,有三個是多次賠付型重疾險。來看看他們的差距,以及某些人自黑的原因。

保障責任、賠付設計和費率對比

六款重疾險對比——一次賠付和多次賠付的價值和意義

六款重疾險對比——一次賠付和多次賠付的價值和意義

六款重疾險對比——一次賠付和多次賠付的價值和意義

除了國壽福至尊版是提前給付型以外,另外五款重疾險都是獨立給付型,提前給付型重疾險是壽險主險+重疾附加險的捆綁形式,和平安福一樣捆綁了可不附加的意外險條款;獨立給付型一般沒有強制附加險,不過也有例外,泰康養老的健康有約2018作為獨立給付型重疾險,還有一個必選的附加特定疾病險。

泰康養老的健康有約2018本身的主險是一次重疾一次輕症的完全的單次賠付型重疾險,必選的附加險增加了40個特定疾病、14個輕症,以及增加了4次輕症賠付。特定疾病保額必須和主險一致,也就是相當於增加了40個重症,但高發重症都在主險裡,所以這個必選附加險的最大意義其實是增加的4次輕症賠付次數。

多次賠付型重疾險之所以接受度這麼高,就是因為多次賠付型重疾險的費率與單次賠付的重疾險相差無幾,同樣的保費,可以有多次賠付的保障責任,當然是更划算的選擇。不划算的多次賠付重疾險當然也有,比如保費貴了很多的情況。

從保障責任和價格對比上來看,也就可以理解為什麼有些中國人壽和中國太平的保險業務員會去否定多次賠付重疾險而大力推薦單次賠付重疾險,畢竟對於重疾險來說,保費槓桿率依然是重中之重。

高發疾病覆蓋率

25種高發疾病的定義、名稱、賠付標準只有重症部分是按保監會規定各家完全統一的,輕症部分的定義、名稱、賠付標準一直是各保險公司自己設計,只是在市場競爭環境下,各家的賠付標準都會盡量讓利,所以在對比高發疾病的時候主要對比的是“與高發疾病相關的輕症種類”。

六款重疾險對比——一次賠付和多次賠付的價值和意義

六款重疾險對比——一次賠付和多次賠付的價值和意義

六款重疾險對比——一次賠付和多次賠付的價值和意義

六款重疾險對比——一次賠付和多次賠付的價值和意義

從高發疾病覆蓋率上來看,工銀安盛的御如意和泰康養老的健康有約2018是最好的,其次是中國太平的福祿康逸和福祿康瑞,最後是中國人壽的國壽福至尊版和康寧終身至尊版。

多次賠付重疾險的價值和意義

對比之後就可以看出來,為什麼很多人會去自黑,某些多次賠付重疾險的保費比單次賠付重疾險的保費貴了50%~80%,保障力度差不多降低了一半,有些人自然是要大力否定多次賠付重疾險的。這種銷售誤導的損害先放在一邊,咱們只看正面的意義——無論是什麼樣的賠付加強設計,它的費率,也就是保障力度一定要足夠優秀,這是大前提,脫離費率談賠付設計是沒有意義的。

多次賠付重疾險的主要價值和意義並不是因為大家認為自己得三次重疾的概率很高,而是因為當一個人不幸罹患重疾之後,那這個人就再也不能去購買商業保險了,而多次賠付設計的重疾險就相當於為一個人提供了終身保障的重疾險,哪怕這個人之後真的罹患重疾了,多次賠付重疾險後續也能提供相當的保障責任。因此只有多次賠付的重疾險才能真正的保障終身。

現在行業裡最優秀的重疾險全都是多次賠付的重疾險,注重盈利的大公司也陸續加入了多次賠付的設計,正是多次賠付重疾險主流化的佐證。如果還有人和你說“多次賠付重疾險沒有意義”,那個誤導你的人最好能給你提供一個即便你今後罹患重疾也能提供相當程度保障責任的商業保險合同,否則後續風險還是要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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