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要學格律,詞的對仗爲什麼寬於詩

為什麼要學格律,詞的對仗為什麼寬於詩

為什麼要學格律,詞的對仗為什麼寬於詩

為什麼要學格律

詩的格律並不是自古就有的,它大致形成於南北朝時期,到了盛唐、中唐時期經過詩人的大量創作實踐才逐步有了一套定型的規則。後來的詩人寫舊體詩除了故意模仿古風效果的以外,都是嚴格地按照格律的規則來寫的,不敢輕易越雷池一步。舊體詩的高峰是唐詩,唐詩中大部分都是格律詩,不合格律的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古風,這是一種特殊的詩體,往往篇幅較長,句式長短不一,中間經常轉換韻腳,二是創作于格律未定型的時期,多見於初唐和盛唐早期。唐朝以後的詩人直到現在寫的舊體詩,基本都是格律詩。詞形成的時期略晚,大概產生於盛唐時期,經過晚唐、五代的發展,到兩宋時期達到極盛。詞從一開始就是有格律的。

講究格律,寫起詩詞來難免束手束腳,是無聊文人的文字遊戲或作繭自縛嗎?不是。詩之所以講究格律,是為了追求更好的藝術效果。區分平仄,聲音抑揚頓挫,錯落有致;時見對仗,字面上下呼應,和諧美觀。詞的格律最初是為了能入樂演唱。後來詞與音樂分家以後,格律是為了保證音律的美感。總之,格律來自詩詞審美的需要。

打個比方來說,詩詞的格律好比是足球比賽的規則,沒有了出界、越位等規則,就不成其為足球,人家用腳踢、用頭頂,你卻抱著球滿場跑,那隻能說是在草地上撒野,充其量只能說你玩的是橄欖球而不是足球了。

格律很難學,或者說,學寫舊體詩詞的門檻很高,這是不爭的事實。就筆者所見,今人寫的舊體詩詞,不合格律的比比皆是,包括在報刊發表的。習慣於把這種形式上是舊體又不合格律的詩詞稱為“老幹體”,即老幹部寫的打油詩。如果不願被格律所束縛,可以寫新詩,如果想寫舊體詩,又想寫得比較地道,那就讓我們靜下心來化點功夫學一點格律的常識吧。

詞的對仗為什麼寬於詩

關於對仗。對仗“俗稱對對子”,是寫詩填詞的一項基本功,而且對聯也需用上對仗的知識,故在此專門介紹一下。對仗分上下兩句,上句稱出句,下句稱對句。總的說,出句與對句對仗的基本規則為:

結構相對。如主謂結構對主謂結構,動賓結構對動賓結構,偏正結構對偏正結構。

詞性相對。如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這是最基本的,再細一點分,如同樣是名詞,一般要求人名對人名,地名對地名,數字對數字,方位字對方位字,顏色字對顏色字(當然這一點不如詞性相對要求那麼嚴格)。

平仄相對。上下聯對應的字一般要求平對仄,仄對平,但也不絕對,有的字是不必過於拘泥的,但節拍上的字和句末字必須平仄相對。這裡再對節拍作一解釋:通常以兩字為一節拍,後一個字通常就是節拍上的字。在詩中基本如此,如“明月松間照,清泉石上流”,“月、間、照”三字與“泉、上、流”是節拍上的字,是各自相對的,而對不在節拍上的“明”和“清”並無此苛求。詩通常兩字一頓,但在詞中不絕對,如“悵廖闊,問蒼茫大地,誰主沉浮”,“悵”和“問”是一字豆,(也稱一字領,是一個字引出下面一個詞或幾個詞,詞何處為一字豆詞譜上一般會註明),在這種情況下句子的節奏就打破了,節拍後移至“闊”、“茫”、“地”上了。另外,對聯的字數無一定,要根據意思來劃分節拍,凡根據對聯文意可停頓的地方就是一個節拍。

上下聯避免重字,特別是在對應的位置。詞中對仗則不拘此限。

(1)詩的對仗。

絕句不要求對仗(當然如對仗亦可),律詩的頷聯和頸聯一般都要求對仗。詩的對仗要求較嚴,要求基本符合上述四條規則。

(2)詞的對仗。詞的對仗要求寬於詩,主要區別在於:

詩中頷頸二聯例用對仗,而詞中何處用對仗一般並無硬性規定,只要上下兩句字數相等,通常就可用對仗,如不用對仗也可以,在上下兩句字數相等時,詞中也以不用對仗的情況居多。但有的詞牌某些句子習慣用對仗,如《西江月》的上下闋各前兩句(例:明月別枝驚鵲,清風半夜鳴蟬。七八個星天外,兩三點雨山前),再如《浣溪沙》下闋頭兩句(例:無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識燕歸來。)

不強求平仄相對。如“左牽黃,右擎蒼。”,“紅酥手,黃滕酒”。

不避重字。如“紅了櫻桃,綠了芭蕉。”,“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

詞的對仗之所以寬於詩,個人認為原因有二,一是詞對對仗本無特別要求,本就是可對可不對,故就不如詩講究。二是對仗要服從於平仄,而詞的平仄受每個詞牌詞譜的個別規定,故無法強求平仄相對。

為什麼要學格律,詞的對仗為什麼寬於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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