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河北君乐宝君源乳业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的函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河北君乐宝君源乳业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的函

市监食监一函〔2018〕464号

河北君乐宝君源乳业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4日—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以下简称《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37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对你公司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现将你公司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缺陷情况函告如下:

一、湿法工序大料投料站投料口内壁及底部粘附较多物料。不符合《细则》中“关键控制点技术要求”关于对现场进行清场的要求。

二、两家使用槽车装运大豆油的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文件《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无“散装食品销售”项目。不符合GB 23790—2010中8.2.1条款关于供应商的选择、审核及评估的要求。

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已在检查过程中将你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反馈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你公司整改,请你公司完成整改后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验收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6月25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