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永不分離」燒結婚證?現實中這事還真有,服了!

為“永不分離”燒結婚證?現實中這事還真有,服了!

卞女士今年26歲,兩年前結婚時和丈夫就約定永不分離。為表決心,兩人領取結婚證當天在民政局前把結婚證燒了,並一起到紋身店在左手無名指上紋下同款式的“婚戒”。婚後,某女士和丈夫因性格不合多次爭吵,今年4月份決定離婚。辦理離婚手續時,兩人意識到了當初的行為有多衝動。“補辦結婚證要到好幾個地方開證明,去除紋身要多次激光脫皮,既花錢又受罪。”某女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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