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離婚能對孩子的傷害小?

Gin大大大

離婚對孩子的負面影響肯定是會存在,但是如何將這種影響減少甚至化為0,則需要父母雙方一起為孩子負責。

首先,離婚的父母需要避免做以下這些事情,否則會給孩子帶來無盡的傷害:

1、不要把孩子當成你的間諜

很多父母在爭吵或者分歧鬧離婚的時候,會利用孩子,窺探對方的信息。或者他們會不停地在孩子面前說另一方的壞話,要求孩子忠於自己。

2、不要把孩子當成你討價還價的籌碼

3、不要把孩子當成你傾訴的閨蜜

有的時候,我們需要把孩子當朋友,這樣會促進關係。但是,離婚這種事情,千萬不要對孩子宣洩情緒。如果想宣洩,請找一個成年人朋友。不要讓年幼的孩子去承受他不該承受、也可能不理解的情緒

4、不要毫不顧忌地在孩子面前爭吵

5、不要給孩子出“爸爸媽媽二擇一”的選擇題

其次,你要明白,在離婚的整件事情中,離婚的事實其實不是最影響孩子的,反而是離婚的方式。因為離婚的方式其實決定孩子對這個事實的認知、接受度和心態調整。

下面這些做法,可以幫助你有效幫助減少離婚對於孩子的負面影響:

1、告訴孩子父母依然愛他,離婚只是大人自己的選擇

很多孩子受傷害是因為覺得父母離婚,是不要自己,不愛自己了。你需要讓他知道:離婚是大人自己的選擇,不是孩子造成的;爸爸媽媽的感情變化了,但是對於孩子的愛一直都在;孩子不需要再爸爸媽媽之間做出選擇,因為雖然爸爸媽媽分開了,但是孩子依然擁有兩個人


2、給孩子更多的信息,幫助孩子正確地去認知及應對這個事情

你可以和孩子簡單的解釋你們離婚的原因,幫助他去理解你們之間發生了什麼;告訴他,他的內心可能會有什麼樣的困惑和感覺,並且讓他知道可以隨時來找爸爸媽媽去談論自己的困惑、去一起面對解決這些問題;告訴他未來他可能需要適應的問題,比如可能有些時候只有爸爸在,有些時候只有媽媽在。


3、即使孩子歸屬於一方,另一方也要固定地來看望孩子,甚至要有一些父母一起陪伴孩子的時刻

很多人離婚後,就把對方拉黑。自己拉黑對方可以,但是他也會自作主張把另一個人從孩子的生活裡剔除,要知道,你沒有這個權利,而且如果你愛孩子,這樣做只能是傷害了他。所以父母離婚後,要冷靜,在孩子面前,要儘量和諧相處,為自己愛的孩子共同營造一個“暫時的”有愛的環境。

希望天下的孩子都能夠得到更多的關愛,都能夠茁壯健康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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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悅

一場婚姻的劇變,會讓雙方和孩子面臨一種新的困境,這種困境如果調整不好,不但對雙方有影響,還會傷及孩子的心理。有人認為離婚不過是兩個人的事情,與孩子無關,其實離婚對孩子的心理影響是非常大的。

有研究發現,與離婚未再婚母親在一起生活的女孩的適應與完整家庭的孩子非常相似,相反,離婚六年後離婚家庭中的男孩與完整家庭的兒童表現出較多的外部行為和內化行為,較少的社會能力。另外,在再婚初期家庭中的兒童比完整家庭的兒童有更多的行為問題。在再婚後期家庭的男孩與完整家庭的男孩子相比沒有太大的差異。那麼,離婚後,應該如何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

及早告訴孩子

家庭發生變故,及早告訴孩子,是比較合適的方案,而不是等到孩子長大了再說。這種善意的隱瞞就是一種謊言和欺騙,會給孩子造成一種混亂,特別是您對孩子錯誤的思想洗腦,並不會起到正向的引導作用。當孩子發出“以前的爸爸怎麼樣了”的疑問時,您的迴避和解釋讓孩子的內心更加矛盾和痛苦,所以才有了孩子的不耐煩。因為他所關心的是親生父親,而非您口中的“現在的爸爸”,這是不同的,您不願意面對以前,就想修改孩子的“內存”,可是,有些記憶是永久性的,是不允許被修改和刪除的。

提醒孩子父母永遠愛他

最好雙方一起向孩子公佈你們離婚的消息,跳過那些不好的細節,真誠並簡潔地告訴孩子:”爸爸媽媽很難一起相處,所以我們認為最好不要生活在一起了,但我們仍然是你的父母,還是會一樣愛你。”

確保孩子理解離婚只是大人之間的事,請提醒孩子,他並不是你們離婚的原因。

不要讓孩子加入雙方之間的“鬥爭”

在孩子面前不要說對方的壞話,也不要當著孩子的面爭論他的撫養問題,更加不要迫使孩子選擇其立場。例如,不要問孩子“你覺得是爸爸的錯還是媽媽的錯”。特別是女性,離婚後不要把對前夫的仇恨發洩在孩子的身上,不要阻止孩子見爸爸。

保持孩子的常規生活

得知父母離婚的消息,你的孩子可能會對具體的事情最感興趣。我將住在哪裡?我需要換學校嗎?誰會帶我去參加游泳課?離婚後,試著儘可能地保持孩子的常規生活。

對孩子健康成長負責

離異雙方需堅持一個重要原則:夫妻雖然離婚了,但孩子永遠是雙方共同的孩子,對孩子的健康成長負有共同的責任。不管孩子隨父母哪一方生活,都不能割捨另一方對孩子的親情。因此,離婚後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父母雙方需共同合作,不把夫妻之間的怨恨和不滿,發洩到無辜的孩子的身上。


緣分天空情感小天地

網友自述:

實在是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我知道離婚這件事肯定對孩子不好。可是勉強拼湊在一起,總是冷戰爭吵,也是一種傷害。這個我是有親身感受的。  

先介紹我們的家庭背景:

前夫,他是單親家庭長大,爸爸出軌離婚再婚,媽媽帶大的他。媽媽為了生計顧他不夠,爸爸自己有一家人,對他也不大管。自小在單親家庭裡,吃夠了苦,所以他說,不管怎樣,也不離婚。再怎樣也要保持一個完整的家庭。  

我,家庭完整,但是父母就不能生活在一起超過三天,一年沒見面,聚在一起超過三天,必恢復天天吵架罵架的局面。三天一大抄,天天有小吵。。自小受夠了這種冷冰冰,充滿抱怨毫無正能量的家庭氛圍。很小就不願意呆在那個家裡。我恨他們幹嘛不離婚。我妹比我小15歲,很早也有跟我一樣的想法。我發誓將來一定不要充滿戰爭的家庭。凡事溝通,說開就放開,絕不揪住問題狠批抖,翻舊帳。。如果過不下去,絕不湊合。  

我們離婚,是我提的。提的時候是半年前,孩子4歲。  

提的時候,我們已經冷戰爭吵一年多。之前也會有爭吵,但是吵過溝通過我都放下,但是他喜歡翻舊帳。  

主要是冷戰+爭吵這一年多,開始是因為一次爭吵到最後發生了家庭暴力,事後他求原諒,冷戰一段時間後,考慮孩子還小,我態度表面緩和但心裡放不下,他見我緩和以為就好了,日子就回復往常,但我心裡明明放不下的,對他肯定不如從前。。他開始不斷抱怨,我本身就沒有修復的內心又開始動搖,最後他的抱怨升級為我們爭吵,一頓吵架,什麼難聽話狠話都說出來了。。那麼我的心就又回到暴力後的起點,然後他再求原諒我再動搖緩和,試著修復自己,他再抱怨我又動搖,他爭吵我再回到起點,就這樣車輪一樣無限循環!我們沒有出軌沒有小三之類問題。  這種無限循環得我徹底崩潰。在一個工作日晚上,實在憋不下去,跟他說了不如散了吧,離了吧。我受不了了。當晚的談話,在我提離婚後,居然收到的依然是他的指責,他覺得我提離婚提得莫名其妙,無理取鬧,不可理喻。然後列舉我一堆毛病,說:我只要把這些毛病該一點點,我們就不用離婚了。我徹底絕望,堅決離婚。他不肯,我帶著孩子回孃家住了一段時間。。說冷靜冷靜,倆人再好好想想。。結果在他卻把事情捅到我媽那裡去說我要跟他離婚。而他家裡人他誰都沒講。  

我問他為什麼要告訴我媽,我們都沒有最後確定,告訴她只會讓老人擔心煎熬。。他說,她是我媽,丈母孃女兒要跟女婿離婚,他有權利讓我媽知道,是對我媽的尊重。我氣極!他到底是在挽回還是在腹黑的一步步逼我堅持跟他離婚?最後我說試著倆人分開分居一段時間,都冷靜冷靜,給彼此一個空間,好好緩一下,透一口氣。。  

他死活不肯,要麼就得立馬和好,要麼就去離婚。他覺得都一年多了,有什麼過不去放不下的?  鬧的兩個月左右中,每當我松點口,緩和一步,想再給彼此個機會時,他總會得寸進尺的進一步要求其它的。。再次把我逼回去!最後我們終於是離了。。離的精疲力盡,跟鬼門關走了一遭似的。  

現在回想,我都不知道那期間,反反覆覆,我緩他就逼,我退他就軟,看似在求我不離婚,實際上在用軟刀子逼我必須離婚。。到底是他情商太低,不知道要怎麼挽回,還是其實在陰謀論!  

這些都不談。我只是想交代一下離婚原因。。就是婚姻裡各種瑣碎爭吵,磨光了所有感情和耐性。  

最終,他提出離婚條件:房子賣掉各半,婚戒及鑽戒還他。孩子他說我想要歸我,我給了他(後面說原因),每月付一筆女兒撫養費,單筆花費超過500再均攤,每月只能見女兒一次。  

我們離了。。我不要女兒,是因為我離婚後要重新開始,沒有住處,沒有收入,這個城市沒有一個親人,孃家那邊又六親無靠。。我什麼都只能靠我自己一個人。孩子跟著我,我不知道自己能給她什麼樣的生活,我想要賺錢就勢必話費很大精力時間在工作上,女兒即被忽視,我側重女兒,工作必不能太佔時間精力,那生活將沒有保障。。無法兩全。他有家人親人在這裡,他是本地人。孩子跟著他,是目前來說,最好的選擇。  

離了後,一個月孩子只能看到我一次,基本都是週六接週日送。匆匆來去。。孩子情感心理上都受不了。。逐漸的,我發現這樣,不行。於是多次跟他商量。離婚已成事實。我們婚姻不在,還是孩子父母。是否能放棄芥蒂,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只要我們營造一個好的氛圍,祥和的積極的正能量的愛她的氛圍。。相信一定比一個充滿冷戰爭吵負能量的家好。  

他不肯接受,一直想法要求我一次都不要見孩子,他說這樣才是對孩子最好。。  

我就想不明白,一個什麼都記得的孩子,一次不見,時間再久,她一樣不會忘記,我讓她失去一個完整的家,他卻還非要再讓她失去完整的父母。。  

到底我該怎麼辦??起訴?那樣會讓彼此關係更僵硬。。只能傷害更深。。  有沒有好的辦法。除了復婚這條路!!!


吖宅的電影圈

父母若既能給到孩子完整的家,又能讓孩子享受完整的愛,那當然是最好的選擇。但世事難兩全,若一樁婚姻到了盡頭,想離婚又害怕傷害孩子,想維持又難以忍受,該怎麼辦呢?

  真的沒有辦法處理好這種兩難問題嗎?當然有啦!

  聽說吧心理李建學老師對這個看似兩難的問題,給予了專業、客觀又具體可行的指導。

  婚姻既屬於夫妻倆,同時也是孩子的家。嚴肅慎重對待婚姻,積極面對,努力解決問題,不輕言放棄是父母對孩子的責任。當夫妻關係千瘡百孔,婚姻關係名存實亡,是選擇分開彼此解脫,還是為了孩子維繫一個完整的家,是很多危城夫妻兩難的選擇。

  一樁婚姻到了盡頭,僅靠孩子來維繫,讓孩子承擔不該他承擔的責任,揹負太多不該他揹負的使命,這並非真正的愛孩子,而是犧牲父母傷害孩子,這樣的關係中沒有贏家。因為與衝突、冷漠的家庭相比,健康的單親家庭更有利於孩子的身心發展。

  父母若既能給到孩子完整的家,又能讓孩子享受完整的愛,那當然是最好的選擇。然而,世事難兩全,若一定要二選其一,完整的愛遠比完整的家重要很多。離婚不影響孩子是不可能的,但若處理得當,可以把影響降到最低限度。夫妻離婚帶給孩子的影響,更多不是離婚本身帶來的,而是與孩子的溝通、互動、相處不當所衍生的。所以,離婚前後如何選擇正確的方式與孩子互動,是降低對其傷害的最有效的途徑。

  離婚前,夫妻任何一方都不要徵求孩子的意見,更不要把你們的恩怨情仇向孩子傾倒,不要讓孩子捲入你們的是是非非,因為無論孩子表達支持與反對,又或父母最終離婚與否,孩子都會把父母婚姻不幸的責任攬在自己身上,他會認為是他的決定導致了父母的不幸福。

  將離婚的決定告訴孩子時,當下可能會對孩子的心理造成一定的衝擊,他可能期望能挽回父母的婚姻。因為,一方面婚姻是孩子的家,他會力圖維護自己家的完整,另一方面孩子會本能的把父母離婚的責任攬在自己身上,覺得是自己不乖、不懂事、不聽話、學習不好才導致這樣的結果。但如果父母做法、說法得當,一旦他接受了父母離婚的事實後,對他的影響非常有限。


  因此,為了保護孩子、降低傷害,父母需幫孩子釐清責任,可以一起平和、明確的告訴孩子:離婚是因為父母之間出了問題,與他無關。離婚後父母雖不住在一起了,但父母親還是他的父母親,依然都愛著他;他並不比別人少什麼,反而,他比別人多了一個家——爸爸的家、媽媽的家。

  離婚後,父母若能做到儘量不改變孩子生活、學習、成長的環境,不改變雙方對孩子的愛,甚至不改變父系和母系家族對孩子的愛;雙方及雙方家人,不在孩子面前詆譭、攻擊對方,而是在孩子面前尊重、肯定對方;若孩子較小,雙方對孩子多些陪伴和互動,節假日一起陪孩子參加一些親子活動,都可以幫助孩子減少影響。

  有些父母選擇不告訴孩子離婚的真相,甚至還假裝住在一起,希望這樣可以避免傷害孩子,殊不知,這樣會加大對孩子的傷害。以孩子的敏感,這樣的欺瞞一定會被其識破,試想在孩子稚嫩的人生中,親生父母都欺騙他,他未來還會相信何人?

  父母再婚對孩子利多弊少,重要的是無論哪方再婚,雙方都要告訴孩子,他又多了一個人愛他,讓孩子學會接納繼父母,幫助他慢慢適應新家庭。

  離婚本來就是一件傷人的事,但我們可以減少對各方的傷害。孩子適應能力很強,只要我們做父母的多些愛心,多些用心,多些耐性,就能把離婚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限度。


聽說吧心理諮詢

現時的家庭,大多數是獨生子女家庭,若夫妻之間一旦離婚,孩子的監護權便由法律去判處,那麼得到孩子監護權的一方便要承受更大的養育責任。如果夫妻之間並不是很富有,那麼離異後,你除了要工作養家餬口,還要顧及孩子的衣食住行,供書教學,也必然會很吃力。而你為了賺錢來撫養孩子,對孩子的關注或許也會減少。孩子在這種情況下,被關注和關愛的機會減少,或多或少會對孩子的健康成長帶來一定的傷害。

夫妻離異,和平分手的佔極少數,多數是帶著是非恩怨而分開的。許多父母離異後,或許心有不甘,或許生活大不如以前,帶著孩子的一方或許壓力更加大。一旦你承受不了現實的結局,你便會把對前妻/前夫的怨氣對著孩子控訴,你會告訴孩子他的媽媽/爸爸有多不負責任,有多壞等,以此來報復前妻/前夫。或許這可能給您帶來一時的快感,但是對於孩子來說,就像一把刀在挖孩子的心。

孩子也是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感覺的一個人,當你總是對著孩子訴說著你前妻/前夫的不對的時候,久而久之,孩子也會對自己的媽媽/爸爸產生怨恨,甚至連孩子的性格也會變得扭曲,長大後嚴重還會影響自己的婚姻觀。

所以作為成年人,當你選擇結束一段婚姻的時候,請謹記避免這個行為。既然你們分開已成定局,也就沒有必要對對方作出無謂的報復和怨恨了。你即使這樣做,對於對方來說又有何用?反而因為自己一時報復的快感,影響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最終報應在自己身上,這又何必呢?孩子是無罪的,成人的過錯不應該讓孩子來承擔。

一個正常的家庭,孩子有爸爸媽媽的陪伴,而單親家庭的孩子,往往會因成人恩怨難以處理好而欠缺一方關係,造成個性比較冷漠。夫妻離異後,由於放不下心中的恩怨,得到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或許會禁止另一方再接觸孩子,這便導致孩子從小隻跟一人生活成長,容易只感染一方習慣,以致個性不平衡。

我一個堂姐的孩子便是這樣一個例子。堂姐在她孩子10歲的時候與堂姐夫離異,孩子的監護權由堂姐夫得到,之後很長的一段時間,堂姐夫根本不讓堂姐見孩子。本來可愛活潑的孩子,在堂姐離婚之後,就像變了一個人,變得孤僻不愛說話。堂姐夫喜歡賭博、脾氣差,孩子也變成了堂姐夫的“翻版”,十多歲的少年不愛讀書,終日和一班豬朋狗友賭博,無所事事。對堂姐,更加有如陌生人一樣。

所以,離異者要記得,不論夫妻之間有多大恩怨,與孩子無關,孩子有父親有母親,不應該因為你們分開了這性質就受影響了,雖然不在一起生活,還是要讓孩子與另一方及另一邊的親人來往,這是有利於孩子成長的,也要記得自己和身邊親人,不要挑撥離間孩子與另一邊的關係,歸根到底傷害的還是孩子本人,難道孩子有更多人疼不好嗎?

父母離異後,一些外界的因素也會影響到孩子的健康成長。例如孩子上學時期,每次出席家長會都沒有完整的父母一起陪同,明顯的單親孩子,甚至會被同學欺負、排斥或同情。孩子的心是敏感的,這樣的境況長此下去,對於孩子來說,難免會形成較為自卑的個性。


樂逗嬰童


對孩子最為有利的離婚方法是:

1聽。對於已經懂事的孩子而言,在父母離婚問題上,孩子有知情權和選擇權。要尊重孩子,就要告知其結果,聽取他的選擇意見。

2瞞。淡化父母離婚的真實原因,可以避免孩子因此產生恨意,而心理扭曲變異。

3導。對孩子要正確引導,不要把父母彼此的抱怨、仇視傳導給孩子。父母是孩子最貼心的人,說誰的不是,他都不願接受。特別是離異後,要多花時間陪伴孩子左右,儘可能轉移他對離婚的關注。

4利。孩子跟誰經濟上更有保障、情感上更為依賴、生活上更為便利,就交給誰帶。千萬不能把孩子交給老人照料,自己不管不顧。

5讓。在住房、財產分割以及撫育費支出上,不能太過自私,要向帶孩子的一方多傾斜。使孩子的生活成長在物質條件上有良好的保障,無後顧之憂。

6和。雙方以冷靜、理智、平和的態度恰商善後事宜。彼此愛已不存,但雙方對孩子的情尚在。最後給對方一份尊重,不要為了一點蠅頭小利或爭奪孩子的撫養監護權,一定要對薄公堂,那對孩子的傷害更為嚴重。



離婚當慎重,特別是有孩子的家庭切勿把離婚當兒戲,堵一時之氣,圖一時之快。如果婚姻尚有維繫的可能,就隱忍一下,堅守一時。也許烏雲過後就是一個豔陽高照的晴天。

父母離婚最受傷害的是孩子。離婚使自己得到了精神上的解脫,卻使孩子無辜承受了父母選擇帶來的身心傷害。如果雙方經過深思熟慮後,下定決心分手,一定要以孩子為首要因素,一切從孩子的角度出發,從長計議,把傷害降低到最低限度。正所謂: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


老漢心語

你現在想離婚了嗎?只要離婚怎樣都是對孩子不好的,想要孩子好,就好好經營自己的婚姻吧。

雖然你老公一無是處,但至少你公公婆婆兩個還是公務員呀,公務員的退休金是樂觀的,你老公和你就算不上班,你公婆也會養著他兒子吧,說實話,你老公這樣的性格應該就是你婆婆慣出來的吧,你現在先別管你老公了,你自己有工作的話,就好好帶孩子,一家三口好好生活吧。


湉湉阿布提

  儘管離婚越來越普遍,但它仍然是一件大事。

  對夫妻來說,這是一段重要契約的結束,可能還伴隨著愛恨情仇的轉變。對孩子來說,這意味著原生家庭的分裂,意味著對“家”的理解將要重新定義。

  但首先,它對夫妻是一件大事,然後,才是孩子世界裡的一件大事。這個重要次序被很多人搞顛倒了,所以我們總能看到,在這樣一場分離事件中,兩個傷痛、委屈、憤怒的成年人一直在傷害自己、對方以及他們共同的小孩,而不自知。

  萬事皆有因果,離婚只是時間上的一個點,由這個點,往前回溯,是夫妻兩人如何處理彼此的分歧與矛盾,往後延伸,是他們如何評價這段婚姻與對方。這一前一後加起來的言行累積,對孩子的影響,才遠遠大過離婚這一個“點”。

  一、 成為父母之前,他和她都是情感動物

  人說到底是情感動物,而不是理性動物。理性生活,是一小部分哲學家的理想,卻從未被廣泛地實踐過。

  在所有的神靈中,最能引起人共鳴的,是希臘諸神,因為他們沒有空靈的“神性”,也沒有高尚的道德(這些都多難做到啊);他們放肆自己的七情六慾,只圖活個痛快,哪怕放縱之後是長久的痛苦。所以希臘神話裡,充斥著迷戀、誘惑、劈腿、嫉妒、欺騙、控制、殺戮……的情節,而這些情節,無論什麼時代,都會在人們最熱捧的故事中被一遍遍重複著,證明著它們對人的致命吸引力。

  在結成夫妻的兩個人之間,常常有無法向外人言傳的深情或怨恨、親密或疏離、忠貞與背叛……也因此能激發出其他人際關係都無法想象的熾烈情緒。當這段關係走到盡頭,這些極端的情緒若不能得到有效的平復,就會演變成為口不擇言的詛咒、不甘

  心的復仇或者綿綿不絕的自怨與自憐。

  這樣兩個人,是紅塵中最普通的男女,這些激烈的情緒,也是人世間最常見的心情,只是很難展現給外人罷了。這兩個人,無論有過多少溫存與戰爭,當由他們的身體結合而誕下一個新生命時,當他們成為“父母”時,這些溫存與戰爭就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了。

  二、 扔給孩子世界的原子彈

  不要以為,一個人在為人父母之後,就從此被催熟為大人,不,你去仔細凝視很多父母,會看見他們內心藏著一個委屈的小孩,當他們以為受到攻擊和傷害時,就會像三歲小孩一樣失控,耍賴、破罐子破摔、亂髮脾氣……什麼都來。

  一個網友說:“在父母離婚整個事件中,最理智最冷靜的就是我。他們分居時,每次單獨見到我,就會用惡毒的語言誹謗、詆譭對方,對著我哭窮、訴說委屈。這麼多年過去了,我父母至今針鋒相對,提起對方這麼個人就情緒失控,什麼亂七八糟的情緒都能倒出來,什麼負面的猜想都能安到對方身上。”儘管這位網友以冷靜的語氣回憶著,我們卻不能忽視,在離婚家庭裡,對孩子最具原子彈級別的傷害,就是這樣惡毒的詆譭和失控的委屈——他們無情地離間孩子與父母的感情,摧毀了一個孩子最可靠的依賴,殘酷地宣告了一個事實:在這個世界上,本該最愛你的人,不愛你;不僅不愛你,他/她還是個窮兇極惡的壞蛋。

  這對男女在相互廝殺時,全然忘記了孩子的需求,甚至會把孩子當作復仇最有力的工具,把孩子爭奪到自己的陣營,灌輸仇恨,鞏固自己的士氣。

  如果你去問這對殺紅了眼的男女:“你知道你在做什麼嗎?你知道孩子的想法嗎?”他們會生氣地回答:“我是為了孩子好,我說的都是事實!”你很難想象,這些人在公司裡、在朋友面前卻常是溫文爾雅、心平氣和的。

  或許,這段婚姻,這段感情,真的傷透了他/她的心,讓他/她變成了一隻嗚咽著、可憐的、虛張聲勢的野獸。一個長久地沉溺在怨恨中的人,儘管他/她本身未察覺,怨恨卻已經毀掉了自己的生活,也毀掉了孩子的生活。

  父母是孩子早期最重要的安全感來源,一對相互詆譭、相互扔炸彈的父母,必然把孩子的情感大後方炸成一片廢墟。

  好合好散的夫妻,即便離婚,也不會給孩子留下太多負面影響,反而會樹立一個妥善處理複雜情感的好典範。然而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好合好散的男女遠遠少於相互結怨的男女。所以我常常會覺得,衡量一段感情有多美好,不是看它開端的模樣,而是看它結束的樣子。

  因此,離婚或危機中的夫妻需要了解的一個重要事實是:如果你感覺內心有強烈的恨意或委屈,要警惕將這種情愛中的怨恨轉移給孩子;如果你在分手多年後仍然傷痛難當,可以尋求專業的心理幫助,這不僅僅是為了孩子,更是為了自己。情緒失控的大人,往往是另一個悲傷的小孩的故事。

  三、 給孩子最大的保護,是誠實、智慧、勇敢地面對自己的情感和生活

  離婚事宜一旦啟動,兩個大人就要處理一系列的實際事務:分割財產,協商撫養權、撫養費,一方的生活城市甚至可能變動,孩子可能需要轉學,以及未來的再婚、家庭重組,等等。每一件事都可能對孩子造成或多或少的影響,但是對於父母而言,只有一個核心要把握,就是處理好自己的情緒,而這,也恰恰是最不容易的。

  在梳理情緒時,每一個在分手邊緣的人都可以問自己這些問題:“我要全盤否認這段感情嗎?還能回憶起曾經的心動和美好嗎?我還能客觀地評價他/她嗎?當初他/她吸引我的是哪一點?他/她可能是很糟糕的愛人,但真的是很糟糕的父母嗎?他/她或許也沒那麼糟糕,只是我們盡力了也無法在一起?這些年來我是完完全全的受害者嗎?我的婚姻就要結束了,我為此感到挫折或羞辱嗎?我是懷著恨意分手還是自由的心態?我還有信心去創造未來的情感和生活嗎?”

  如果你在回答這些問題時,感受到的不是尖銳的怨恨,而是有幾分體諒、豁達與樂觀,還留存一份緩和寧靜的心緒,那麼恭喜你,你的孩子擁有一個內心寬闊的父母,孩子也能從你身上學到這份真誠、勇氣與創造性。

  我們不要低估孩子理解生活的能力。父母不選擇拼命(甚至是通過作假的方式)營造一個和睦無缺的環境,才是對孩子負責。生活是複雜的,男女感情也是複雜的,這並沒有一種標準單一的模式,對此,孩子完全有理解的悟性,這是每個生命天生的力量,因為這樣的生活才是真實的。

  父母不得不分手,儘管顯示了生活的某種不如意,但也是孩子理解真實生活的重要時機。如果父母在這個過程中是平和、豁達、自信的,孩子就會體現出極高的理解力和接受力。


中顧法律網

看你說的這些,關鍵問題是出在丈人和丈母孃身上,你妻子是她父母行為的犧牲品,是不是因為岳父母的不適當行為,讓你遷怒妻子?

如果是這樣,建議你釐清矛盾和責任,如果你和妻子的矛盾都是源於她家庭的拖累,那麼你們倆還是要正視問題,看有什麼解決的辦法。

畢竟,你妻子和她父母的血緣關係是客觀存在的,不可能放任不管。怎樣才能讓你們的小家庭儘量少受影響?

需要你和妻子共同去面對。如果你丈人和丈母孃有什麼過格的行為,也希望你不要遷怒到你妻子身上,不要以此去指責她。畢竟,那也是她的親生父母。

最後,如果能和你妻子共同處理好她孃家的事情,還是不要離婚。畢竟孩子還小,按照法律規定,孩子兩歲以內只要媽媽有能力而且願意要孩子的撫養權,法院都會判決孩子隨同母親生活。

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常規現象是,孩子五六歲以內,法院也會判決孩子隨同母親生活,只要孩子的母親有能力且有意願要孩子的撫養權。

婚姻沒有不存在問題的,就算是門當戶對的婚姻,也會有兩個家族的矛盾,你現在要權衡,到底是和妻子共同面對她孃家人的過格行為,一起維護你們的小家庭;還是她堅決站在孃家那一邊,和你分手?

望你們三思,離婚不是你和妻子兩個人的事,而是你們夫妻和孩子三個人的事,希望你綜合權衡之後再做決定。


傲骨前妻

01.為了孩子,又怕被岳父家帶壞,你可以讓孩子住家,少讓其去岳母家,而不離婚。

02.你下決心離婚後,法院一般對先起訴者不利,而偏向弱者。你要有思想準備。

03.最好與妻子商量離婚,達成你想要的結果。雙方同意,可到民政局辦理解除婚約,那樣最快。

04.孩子判給你,你可放棄女方扶養費,並付女方送財禮費、分手費等較高的費用.否則女方不同意判離而麻煩。

05.女方不放棄孩子,堅決要求帶孩子,並不讓你帶孩子,不讓你付扶養費。你可要定期給孩子扶養費,以維持親情。否則,孩子長大後很大可能不認你。我西院自家姝就是帶孩子離婚後,再改嫁。很類似。以第3條為好,第1條最好。慎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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