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列格等外籍船員申請扣押“密斯姆”輪案

(一)基本案情“密斯姆”(Maxima)輪是密斯姆航運公司所有的散貨輪,註冊地在荷屬安德列斯威廉斯塔德港。2012年6月,該輪在我國沿海海域航行途中不慎與他輪發生碰撞,事故造成他輪嚴重受損,同時因碰撞發生溢油事故,對附近海域造成汙染。事故發生後,“密斯姆”輪被送往崇明碼頭維修。自此,奧列格等11名在船的烏克蘭籍船員工資一直未予發放,之後6名船員自掏腰包先行回國,其餘5名船員仍滯留在船,負責看守船舶。2013年7月,“密斯姆”輪在船的5名烏克蘭船員因船東長期拖欠其工資於2013年7月17日向上海海事法院提出扣押船舶的海事請求保全申請,並就船員勞務合同糾紛對船東密斯姆航運公司提起訴訟。其他船員隨後也提起訴訟。

(二)裁判結果

上海海事法院收到申請後,於當日即作出扣船裁定。考慮到外籍船員盼望早日回家的急切心情,法院協調落實船員上淡水、物料、生活保障用品的供應後,積極與船員勞務公司、船東代理以及外籍船員律師聯繫,委託國內船員勞務公司派員看管船舶,使外籍船員得以回國。

開庭審理後,上海海事法院迅速作出判決,支持了船員們的全部訴請。判決生效後,因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內履行判決書中確定的義務,奧格列等於2014年1月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上海海事法院依法啟動船舶拍賣程序。最終“密斯姆”輪以人民幣3990萬元被德國一家航運公司競得,船員的勞務報酬在拍賣款中依法獲得優先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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