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躲債務六年飄零,歲月滄桑難躲執行——蕭縣法院執結一起執行積案

為躲債務六年飄零,歲月滄桑難躲執行——蕭縣法院執結一起執行積案

申請執行人許崇志與被執行人黃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2012年4月份立案執行,期間被執行人黃某一直常年在外並且行蹤不定,電話不接,極力躲避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經查也無財產可供執行,蕭縣法院決定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方式結案,但是這並不等於此案件就不執行了,一旦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就可以隨時恢復對此案件的執行。

六年間,執行法官去被執行人黃某家中不下十幾次,每次不是大門緊閉,就是家人回覆他在外地務工,可是執行法官並沒有因此放棄,不會因找不到人而氣餒,他們有著堅定的信念,那就是:就算等到天荒地老,一定要找到你,維護法律尊嚴和當事人的權益。

這次執行正值麥收季節,執行法官為此策劃很久,認為他家缺少勞力,應該會回來幫助收割小麥,但即使有這樣的機會,可能由於黃某長期躲債的豐富經驗,把握不好時間節點,機會也會稍縱即逝。5月7日凌晨,執行車隊一路飛奔到了黃某的住所。果不其然,黃某正在家中悠閒的吃著早飯,被幹警們堵在了家中,從他“淡定”表情中,仍可看出他對這突如其來的神兵非常詫異,他也許以為長期找不到自己,就不會有人再找他了。這是執行法官和黃某的初次見面,六年的“相思”之苦,讓幹警牽腸掛肚。經過仔細對比辨認後,遂決定對其採取拘留措施,在“江淮風暴”執行攻堅的強大威懾力下,黃某終於知道事情的嚴重性,明白了“躲得了一時,躲不了一世”的道理,便主動要求還款。

功夫不負有心人,案件最終圓滿結案。奉勸那些存在僥倖心理的“老賴”們,無論時隔多久、無論何時何地,案不結,事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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