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方法:學校學習和社會學習之間共同的規律

兩者之間畢竟還是有著許多相似和共同的規律的。具體來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無論是社會學習還是學校學習,都是主體以其特有的結構傾向而與特定的學習內容及其他環境因素相互作用的過程,在相互作用的過程中,環境及其內容都在向主體傳達著特定的要求和規定,施加著這樣那樣的影響,而主體則在這種外力的作用和影響下,發生特定的運動和變化。學習的目的和結果,就是主體通過自我的積極運作,使其結構發生一系列的變化,直至符合客體與環境的要求。

其二,無論是廣義的學習,還是狹義的學習,對學習的過程及其結果產生影響的因素都是複雜的、多層次的,而且作用的性質、作用的大小、作用的方式也都是不一樣的。其中,有些是直接的,有些是間接的;有些是良性的,有些是惡性的;有些是積極的,有些是消極的;有些作用大,有些作用小;有些具有立竿見影的效果,有些則體現為一種遠期的影響等等。例如,在狹義的知識學習中,能夠對學習產生影響的因素就包括,教材內容,傳播的方式和途徑,授課教師,講述的方式方法,學校的軟硬件條件,家庭父母的影響,大社會環境的狀況,如社會崇尚,輿論導向等等,這些因素都從不同方面對學習產生或大或小、或動力或阻力的影響。

其三,無論是哪種類型的學習活動,客體與環境在其中的作用與影響都是在相互作用的格局下來發揮的。因此,要想取得好的學習效果,更快更容易地達到目標要求,就要善於調整客體、環境與主體之間的關係,以使得兩者儘可能地接近和匹配,從而保證相應的學習能夠進行得更容易更順利,效果更好。當然,這種調整可以從主客體兩個方面同時做起,而且調整的方式方法極為多樣。例如,把目標要求分解為幾個梯次,以縮小它與主體現狀的差距;把主體排斥或拒絕的某種環境因素與迎合主體心理趨向的因素聯姻,產生以順帶逆的特殊效果等等。

其四,無論是哪種類型的學習,要想產生好的學習效果,要想使環境發揮儘可能大的作用,要想主體更快地達到目標狀態,就要加大各種客觀影響的強度和力度,以使其對主體構成足夠的壓力,促使主體發生順向於環境的變化。例如,有威嚴的施教者,嚴格的組織紀律,高度統一的價值傾向,設定期限,加大獎懲的力度等等,都會有力地促進學習的進行,促成目標的達到。

總之,廣義的社會學習與狹義的學校學習,雖然它們在學習的內容和形式上存在著很多差異,雖然環境的力量和影響在不同的學習活動中有不同的力度和表現形式,但是,它們在本質上都體現了主客體相互作用規律,環境與客體在其中的角色、作用也是大致雷同的,影響學習效能的原理和機制也是一樣的,只是各有特點而已。因此,瞭解二者的差異及其共同性,對於我們正確地理解環境、客體因素在狹義的知識學習中的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啟迪作用。

學習方法:學校學習和社會學習之間共同的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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