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轉辦群眾舉報調查處理情況

6月9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將受理編號D150000201806090001的舉報件交阿拉善盟辦理,現將調查處理情況公佈如下:

經調查,舉報件反映雅布賴興亞化工有限公司的內容部分屬實。

1.舉報稱“雅布賴興亞化工廠散發惡臭氣味”問題部分屬實。該企業產生異味的主要原因是在配料階段使用硫化鹼時會有極微量硫化氫氣體逸散,反應釜、管道卸壓時二甲基二硫、甲硫醇、甲硫醚氣體也會產生逸散。

該企業落實環評要求,使用氫氧化鈉溶液負壓吸收處理配料階段產生的硫化氫氣體,同時對結晶工段後剩餘的二甲基二硫、甲硫醇、甲硫醚氣體進行兩級冷凝處理後,將不凝氣體送緩衝罐集中收集進行焚燒處理。

根據阿盟環境監測站和上海華測品標監測技術有限公司驗收檢測報告顯示,廠界空氣質量指標中,甲硫醇未檢出,硫化氫、甲硫醚和二甲基二硫濃度最大值為0.006毫克/立方米、0.0352毫克/立方米和0.0581毫克/立方米,均低於《國家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0.06毫克/立方米、0.07毫克/立方米和0.06毫克/立方米限值。經核查該企業周邊環境敏感點並調閱該企業環境信訪資料,距該企業最近的環境敏感點為企業西南方3.5千米的中泉子,常駐居民約60人,2016至今阿拉善右旗環境保護局未接到任何關於該企業的舉報。

同時通過現場調查,2018年4月28日該企業因“二甲基二硫項目原料工段硫酸二甲脂冷凝機機械故障維修”全面停產,截至目前始終未啟動生產。停產期間由於冷凝、焚燒等汙防設施均處於停運狀態,反應釜、管道內殘留的二甲基二硫、甲硫醇、甲硫醚自然逸散,廠區內部分車間附近可聞到輕微異味。

2.舉報稱“廠房周邊堆放工業廢渣”不屬實。該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工業固廢主要為十水硫酸鈉(含水芒硝),全部運送至雅布賴化工公司用於生產硫化鹼。產生爐渣用於場地平整、鋪路。未發現有工業固廢亂堆亂放。

3.舉報稱“懷疑工業廢水也偷偷排放”不屬實。

該企業只在二甲基二硫和硫酸鈉溶液濃縮過程中產生蒸發出的水分,經冷凝收集於儲水罐,全部用於硫化鹼化料工段所用,工業廢水實現閉路循環。未發現偷排暗管和存留的工業廢水,不存在“工業廢水偷偷排放”。

下一步,將持續加強對該企業監管,督促企業強化管理,繼續改進工藝設施,優化異味治理措施,確保達標排放的同時最大限度消除異味。針對異味定期開展監督性監測工作,確保該企業各類汙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2018年6月13日

6月10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將受理編號X150000201806100003的舉報件交阿拉善盟辦理,現將調查處理情況公佈如下:

舉報件反映“內蒙古寶穗醫藥化工有限公司在日常生產單氰胺、肌氨酸鈉、肌酸等產品時產生的工業廢水在無環保設施處理的情況下采用暗管方式進行偷排,並且該公司無任何相關配套環保處理設備、設施”,經調查,舉報內容不屬實。

該公司已建成年產10000噸肌酸、12000噸單氰胺、30000噸肌氨酸鈉生產裝置,產品主要用於功能性飲料添加。項目環評報告書於2015年11月27日由阿盟環保局予以批覆(阿環審〔2015〕34號);汙水在線監測設備於2018年2月6日完成驗收,實現數據聯網上傳;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於2018年3月7日由開發區環保局完成(阿開環驗〔2018〕1號)。

該公司具備合法廢水處理裝置,先後建成投運混合廢水調節、兩級氨吹脫、三效蒸發脫鹽、厭氧、接觸氧化及2座汙水緩衝池(容積為160立方米和180立方米)等環保設施,企業汙水預處理後,經取樣檢測符合入水指標,方可排入開發區汙水處理廠進行集中處理。

阿拉善經濟開發區環保局對該企業汙水處理設施和管網進行了詳細排查,並對疑似位置進行了開挖,均未發現企業暗管偷排行為,也未發現私設暗管行為。對照該企業環評報告及2017-2018年5月產量報表,調閱開發區汙水處理廠統計數據,理論值與實際值基本相符,且該企業產量和排水量均建立了臺賬,不存在工業廢水去向不明的情況。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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