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檢方的起訴書是怎麼解釋朴槿惠犯罪所得錢的去處的?

阿佩呀

根據韓方起訴書所提供的消息來看,朴槿惠在任職期間,與其閨蜜崔順實共收取賄金達592億韓元之多。那麼這些錢都是從哪來的呢?





(圖片來自網絡)

朴槿惠的閨蜜崔順實,以個人(不一定非得是她自己)名義成立了playground廣告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並暗中示意或直接要求這些財閥為公司的運營注入資金。於是,在雙方這樣一種互相心領神會的互動中,大量的韓元源源不斷地流入到了崔順實和她的黨羽的腰包當中。而這些錢不是用於購買奢侈品,便是用於投資其他產業(包括海外),崔順實等依靠著朴槿惠的庇護,實現了自己一夜暴富的夢想。



(崔順實被捕的場景)

崔對產業的投資與為公司前路的謀劃,離不開對市場信息及時地掌握,而由於青瓦臺內部各種機要文件大都要經其審閱,從而給她創造了良好的前提。因此,毫無疑問的是,正是崔不計後果的斂財,斷送掉了樸的政治生命。我們不能說樸的下臺是罪有應得,但樸為自己得結局,難道不應該負有一定責任嗎?


參考文獻:《韓檢方起訴朴槿惠》湖南日報2017.4.18

《從朴正熙到朴槿惠——韓式政治宿命》 三聯生活週刊2018.4


寒江閣一道人

4月6日,朴槿惠“閨蜜干政”案,被韓國法院以濫用職權、收受鉅額賄賂等18項罪名,一審判決24年監禁和180億韓元罰款。

根據韓檢方起訴書中所述,朴槿惠與崔順實共謀,脅迫三星、樂天及SK等大財團,向崔順實掌控的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轉入了460億韓元。向崔順實外甥女運營的體育英才中心轉入433億韓元(實際到位298億韓元)。

在此之前,崔順實因干政貪腐等20項罪名,已被韓國法院判處20年監禁及罰款180億韓元。

6月14日,韓國檢方又以朴槿惠“收受國情院36.5億韓元賄賂”為由,加判朴槿惠12年監禁。


這樣,檢方對朴槿惠起訴書有關受賄累計金額已高達近800億韓元。僅國情院受賄一個案子,就被檢方指控貪汙受賄36.5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200萬)。

6月15日,韓國國情院三名前院長因在朴槿惠在位時給青瓦臺“進貢”,分別被判3年及3年半的監禁。

而之前三星太子李在鎔也因為繼承經營權行賄,被韓國法院判決兩年半的監禁(後緩刑)。

那麼,檢方的起訴書是怎樣解釋朴槿惠犯罪所得錢的去處?


據國情院三位前院長供述,他們是因為無法拒絕青瓦臺代表的所求,而青瓦臺代表的所求是代表了朴槿惠的需求,所以迫於無奈每月“進貢”,由最初的5000萬韓元到最後漲到了1億韓元,再後來就逐漸將“進貢”看成是一種“慣例”了。

根據韓國檢方起訴書中的指控,檢方懷疑朴槿惠這筆“進貢”所得款項的去處,是設立了一個專項秘密資金,其中部分由外人保管,另外一部分用於了個人平時生活通訊費用等的支出。

然而,在韓國檢方前去拘留所傳喚與質詢朴槿惠這一案件時,遭到了朴槿惠的拒絕回答。


根據韓國檢方起訴書中關於朴槿惠與崔順實“共謀”所得還是個人所得,根據韓國憲法規定,索賄所得去處即便沒有收入自己囊中,也要按照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儘管二審時,國選律師集體認定朴槿惠沒有利益所得,受賄罪不應該成立。但是,朴槿惠仍舊是“三案”疊加,面臨的是比24年監禁更加嚴厲的判決。

朴槿惠人生坎坷,造就了她對人的極度信任與不信任。而當朴槿惠置於權利巔峰時,身邊的朋友閨蜜窺視的卻是與她的權利共享的財富所得。

用“怒其不爭哀其不幸”來形容此時的朴槿惠是恰如其分的。


寧靜感悟

韓國檢方於朴槿惠2017年3月10日,遭到憲法法院批准議會總統彈劾案後的3月30日拘押了朴槿惠。31日凌晨法院批准逮捕朴槿惠。66歲的前總統21天命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從一位前總統成了“監下囚”。這中間與受賄,濫權,洩密等涉嫌犯罪分不開,都與“閨蜜”崔順實捆綁在一起。

檢方的指控朴槿惠受賄一方有三個人,崔順實,安鍾範(青瓦臺秘書)。涉嫌行賄單位和個人:三星集團,現代,SK,樂天,韓華集團等;資金流入K體育財團,M財團;檢方指控最高募捐是朴槿惠和安鍾範強迫捐款774億韓國,崔順實和朴槿惠共謀受賄和強捐443億韓元。根據檢方起訴朴槿惠和崔順實的罰款都是1185億韓元,是從三星,SK,樂天受賄592.28億韓元為證據(受賄金額的2倍罰款)。而法院判罰是180億韓元(三星李在鎔捐款給“馬術培訓學校”77.9億韓元)而認定滴!

那麼,朴槿惠涉嫌國情院上供門案的36.5億韓元。檢方起訴書:2013年至2016年9月國情院三個院長,每月以現金5萬韓元到2億韓元交與青瓦臺財務秘書實施受賄;且保管在一個密室的保險櫃裡;檢方調查和懷疑:1,建立秘密基金會;2,給親信發紅包;3,支付與崔順實的交流的電話費;4,打針;5,個人按摩保健;6,支持崔順實的服裝店,說服裝店只有朴槿惠一個顧客;7,購買二手別墅支付房款等等!

但是,國情院三位院長均供述,資金用於國家,盧武炫,李明博都有先例。盧武炫最後不了了至;李明博承認但不說出具體用途;朴槿惠純粹不搭理,乾脆沒有接受檢方的調查。這中間有什麼天大的秘密嗎?

三位院長供述:於國家安全有關,又是現金交割,這就很奇怪了,而且沒有任何賬目記錄。朴槿惠曾經透露:涉及國家機密,那麼,只有一個解釋,就是與駐韓美軍高層有關,可能涉及美國國防部五角大樓。

按韓國刑法規定,受賄1億韓元起刑5年,可6月8日檢方提刑量判朴槿惠受賄36.5億韓元,判12年監禁,80億韓元的罰款,追繳35億韓元的建議。這又是為什麼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