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美國知名論壇Reddit上,有男子發了則讓人寒毛直豎的帖子。他聲稱將自己的
左小腿肌肉,加以烹煮,做成了墨西哥捲餅……這篇帖子引來無數回覆與罵聲連連,許多網友表示無法接受,“簡直變態到髮指!”然而,男子卻覺得自己情有可原,並且解釋了整件事的經過……(圖片已打馬,請放心閱讀)
01男子吃掉了自己的截肢
有位網名叫IncrediblyShinyShart的男子(以下簡稱IS),最近在美國論壇Reddit上,發佈了一則讓人毛骨悚然的帖子。
在帖子中他敘述了把自己左小腿肌肉烹煮、更與他人分食的經歷。
很快,這篇帖子就被潮水般的網友評論霸屏,不過大多數人卻圍剿痛批他
“噁心至極”、“匪夷所思”、
“你是不是有精神疾病?”
“你就是漢尼拔(食人族)”
![嚇!“多汁有嚼勁”男子車禍將截肢做成墨西哥捲餅,還邀人共享……](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然而男子IS卻覺得自己情有可原,並且解釋了自己如此做的原因。
原來2年前,IS在一次騎摩托時,發生嚴重車禍,
造成左小腿嚴重骨折。
![嚇!“多汁有嚼勁”男子車禍將截肢做成墨西哥捲餅,還邀人共享……](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這輩子你絕無可能再靠這隻左腳走路了!
IS於是忍痛決定將左小腿以下截肢,但他也向醫生提出了一個要求:
他希望之後能把截肢帶回家留念!
在簽署了一大推文件後,男子將自己截斷的左小腿帶回了家。
回到家,IS將截肢放在家裡的桌子上,思考著如何處理它?
一開始,可能因為做好了心理準備,他“樂觀的”想將它進行再加工好做成家裡的擺設,例如
diy一個檯燈或者門檔。
不過,3個星期後他忽然腦洞大開、突發奇想,
為何不好好利用把它吃掉!
過去,在IS的朋友圈裡流傳著一個開玩笑似的問答題:
如果能以一種合乎道德和健康的方式品嚐人的肉,你會願意嗎?
結果朋友們哈哈大笑都說
“沒有問題”。剛開始,接到電話的朋友,都覺得他開了個黑色玩笑。但當搞清真相後,這些人居然沒有被嚇退,因為這10個被選中的朋友,個個都是
“思想開明”、“有冒險精神”
敲定人數後,大家開始羅列菜單、商量做法,最後決定將2-3盎司的左小腿脛骨前肌,加以烹調好
做成墨西哥捲餅!
為了不破壞肉的鮮美,烹調時還沒加任何醬汁,只擠了一些檸檬,用洋蔥和辣椒做佐料烹煮,最後搭配紅葡萄酒。
這道另類滋味的墨西哥捲餅做好後,大家都坐上了餐桌。接下來,不管是外形還是滋味,這頓大餐
都叫人一試難忘。
在品嚐了自己的腿肉後,男子還大力稱讚,認為味道品嚐起來
“很多汁”、
“像野牛肉,特別有嚼勁”
但還是有不舒服的人!有個朋友在咀嚼了一會後,因為反胃不得不將肉塊吐在了餐巾上,他趕緊向IS道歉。
不過IS倒是不以為意,反而覺得特別有趣!
IS認為,自己的行為情有可原,吃自己的“東西”難道有錯?
就IS來說:吃自己的肉,與吃同類的肉定義不同;他既沒有販售也沒有強迫別人進食。
他是在“健康又道德”的情況下,進行了一場人生特殊體驗,擁有了一個既酷又有趣的經歷。
02網友們卻不買賬,直呼“噁心”
如此駭人的舉動,當然有人喜歡、有人反感。
在這段怪異恐怖的經歷被IS分享後,許多網友驚呆之餘,紛紛直呼“噁心”、“無法接受”。
“沒人覺得你有病嗎?”
“你有病吧!”
“為什麼要吃自己?”
“你確定你精神沒毛病?”
“真夠噁心”
“我要吐了,讀了後直覺得噁心”
“這沒讓你變成食人族?”
還有人質疑男子吃人的肉是否合法,吃食同類(cannibalism)的行為,是否被界定為不文明時,IS回應說:“我的行為,技術上來說並不違法,我沒有任何銷售行為。很多人也吃掉自己的胎盤,難道這不是吃食同類嗎?”
對於網友的某些疑問,IS還耐心的跟帖回覆:
網友:這違法嗎?
IS:據我所知合法。
網友:1-10分,如果給自己肉的滋味給打個分?和牛排、培根比?
IS:我的打分6.5,味道遠遠好於熱狗和漢堡,和培根不相上下,但又比不上牛油烤扇貝和平鍋煎裡脊肉。
網友:一次經歷不會激發你未來進食更多的慾望?
IS:目前沒有。
網友:我打賭你朋友們第二天大便時會很精彩,嚴格來說他們拉的東西里有一部分是你。
IS:我第二天確實得到他們的報告。
網友:吃完肚子疼嗎?
IS:並沒,第二天便便更容易。
網友:你有告訴朋友“嗨,吃我!”嗎?
IS:有,我還說“今天我要進入你們所有人的胃裡了。”
今日結語
將截肢小腿再利用,更送“肉”給朋友來吃的事,真是聽起來要多恐怖就有多恐怖!因為太有爭議,大部分人都無法接受,
但男子表示:他既沒賣自己的肉,也沒有強迫別人吃,所以一點也不違法。
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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