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每天一點工程小技術(腳手架工程)

建築工程每天一點工程小技術(腳手架工程)

1、落地式鋼管腳手架搭設施工工藝

落地腳手架搭設的工藝流程為:場地平整、夯實、基礎承載實驗、材料配備、定位設置通長腳手板、鋼底座、縱向掃地杆、立杆、橫向掃地杆、小橫杆(擱柵)、連牆杆、剪刀撐、鋪腳手板、扎防護欄杆扎安全網。

定距定位。根據構造要求在建築物四角用尺量出內、外立杆離牆距離,並做好標記。用鋼捲尺拉直,分出立杆位置,並用小竹片點出立杆標記。墊板、底座應準確地放在定位線上,墊板必須鋪放平穩,不得懸空。

在搭設首層腳手架的過程中,沿四周每框架格內設一道斜支撐,拐角處雙向增設,待該部位腳手架與主體結構的連牆件可靠拉結後方可拆除。當腳手架操作層高出連牆件兩步時,應採取臨時穩定措施,直到連牆件搭設完畢後方可拆除。

雙排架宜先立裡排立杆,後立外排立杆。每排立杆宜先立兩頭的,再立中間的一根,互相看齊後,立中間部分各立杆。

其餘組件的搭設要求參見構造要求。

2、腳手架拆除施工工藝

拆除程序應遵守由上而下,先搭後拆的原則,即先拆拉桿、腳手板、剪刀撐、斜撐,而後拆小橫杆、大橫杆、立杆等(一般的拆除順序為:安全網→欄杆→腳手板→剪刀撐→小橫杆→大橫杆→立杆)。

不準分立面拆架或在上下兩步同時進行拆架。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拆立杆時,要先抱住立杆再拆開最後兩個扣。拆除大橫杆、斜撐、剪刀撐時,應先拆中間扣件,然後托住中間,再解端頭扣。所有連牆杆等必須隨腳手架拆除同步下降,嚴禁先將連牆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後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於2步,入高差大於2步,應增設連牆件加固。

拆除後架體的穩定性不被破壞,如附牆杆被拆除前,應加設臨時支撐防止變形,拆除各標準節時,應防止失穩。

當腳手架拆至下部最後一根長鋼管的高度(約6.5m)時,應先在適當位置搭臨時拋撐加固,後拆連牆件。

3、材質及其使用的安全技術措施

(1)扣件的緊固度應在40~50N•m,對接扣件的抗拉承載力為3KN。扣件上螺栓保持適當的擰緊程度。

(2)對接扣件安裝時其開口應向內,以防進雨水,直角扣件安裝時開口不得向下,以保證安全。

(3)各杆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的長度不應小於100mm。

(4)鋼管有嚴重鏽蝕、壓扁或裂紋的不得使用。靜止使用有脆裂、變形、滑絲等現象的扣件。

(5)外腳手架嚴禁鋼竹、鋼木混搭,禁止扣件、繩索、鐵絲、竹篾、塑料混用。

(6)嚴禁將外徑48mm與51mm的鋼管混合使用。

4、腳手架搭設的安全技術措施

(1)腳手架的基礎必須經過硬化處理滿足承載力要求,做到不積水、不沉陷,頂板基礎的混凝土必須達到設計強度的75%以上才能施工。

(2)搭設過程中劃出工作標誌區,禁止行人進入,統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嚴禁在無人指揮下作業。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扣件時必先告訴對方,並得到允許,以防墜落傷人。

(3)開始搭設立杆時,應每隔6跨設置一根拋撐,直至連牆件安裝穩定後,方可根據情況拆除。

(4)腳手架及時與結構拉結或採用臨時支頂,以保證搭設過程安全,未完成腳手架在每日收工前,一定要確保架子穩定。

(5)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得超過相鄰連牆件以上兩步。

(6)在搭設過程中應由安全員、架子班長等進行檢查、驗收和簽證。每兩步驗收一次,達到設計施工要求後掛合格牌一塊。

5、腳手架上施工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

(1)結構外腳手架每支搭一層,支搭完畢後,經項目部安全員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任何班組長和個人,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拆除腳手架部件。

(2)嚴格控制施工荷載,腳手板不得集中堆料施荷,施工荷載不得大於3KN/m²,確保較大安全儲備。

(3)結構施工時不允許多層同時作業,裝修施工時同時作業層數不超過兩層,臨時性用的懸挑架的同時作業層數不超過1層。

(4)當作業層高出其下連牆件3.6m以上,且其上尚無連牆件時,應採取適當的臨時撐拉措施。

(5)各作業層之間設置可靠的防護柵欄,防止墜落物體傷人。

(6)定期檢查腳手架,發現問題和隱患,在施工作業前及時維修加固,以達到堅固穩定,確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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