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檢察機關依法對“12.2”保利大江郡凶殺案被告人柯柳明提起公訴

日前,柳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2017.12.2”保利大江郡兇殺案被告人柯柳明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

柯柳明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由柳州市公安局偵查終結後,移送柳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柳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對此案向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柯柳明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柯柳明,依法通知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為其指派援助律師,聽取了辯護人和被害人家屬、訴訟代理人的意見。

柳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柯柳明因懷疑被害人在婚姻期間有外遇,有預謀地持砍刀在柳州市柳北區保利大江郡小區的自由巷人行道上砍擊被害人頭部等人體要害部位,導致被害人當場死亡,依法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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