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期滿換證、補領駕駛證等45項交管業務將“只跑一次”辦理

為全面貫徹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關於全面推進“只跑一次”改革的決策部署,讓廣大人民群眾充分分享改革紅利,提升獲得感和滿意度,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依據市政府《全面推進“只跑一次”改革實施方案》、《“我的只跑一次”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和《長春市公安局全面推進“只跑一次”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研究確定了交警支隊全面推進車駕管窗口服務“只跑一次”改革的專項行動主題,將45項交管業務納入了“只跑一次”改革範疇,進一步提升我市交管服務效能和服務質量,特制定此方案。

從“只跑一次”改革推行後,交警支隊經過努力,實現了“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群眾和企業,三大類45項交管業務辦理全部實現了“只跑一次”辦結,實現了100%“只跑一次”。在這45項交管業務中,車駕管業務類共39項、違法駕駛人培訓學習類共5項、道路通行審批類1項。

全部在辦業務中,只有一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不能實現“只跑一次”,即“機動車駕駛證申領”事項。依據《機動車申領和使用規定》(139號令)中的相關規定,車管所在申請人科目一考試合格後一日內為申請人核發學習駕駛證明,學習駕駛證明的有效期為三年,申請人應當在有效期內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未在有效期內完成考試的,已考試合格的科目成績作廢。同時,科目一考試合格後參加科目二考試預約至少需要十日,參加科目三預約至少需要二十日(根據申請人所申請的車型決定),整個駕駛證申領過程一次並不能全部辦結。

 同時,為更好地實現“只跑一次”標準,未來,相關部門還特意強調了將重點做好七個方面的工作:

(一)統一監管。將車駕管中心的辦事大廳設為政務大廳分廳,全部業務辦理過程接受長春市政務中心統一監管。

(二)規範事項。對車駕管業務進行全面梳理分類,在法律法規和部令規章允許的範圍內,對業務辦理流程進行合理簡化,製作可以實現“只跑一次”辦結的業務清單,公開向社會發布。完成市政府《全面推進“只跑一次”改革實施方案》中“一次跑動”審批服務事項達到90%的要求。

(三)一窗受理。所有審批事項實現一窗無差別受理,群眾辦事只排一次隊。

(四)強化服務。全面檢查業務流程,進一步完善業務指南和網絡功能,統一對外服務渠道的相關內容,方便查詢和諮詢。開展窗口服務紀律再教育,堅決杜絕“冷、硬、橫、推、推”和“吃、拿、卡、要”等違紀現象,規範窗口工作人員著裝和言行,遵守工作時間,強化服務意識和規範意識,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窗口工作人員要對證件材料提供齊全的群眾和企業給予一次性辦理業務。對於證件材料提供不齊全、按業務辦理規定不符合辦理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證件資料。

(五)系統對接。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全力做好業務系統與市政務服務平臺的對接工作,並根據實際情況,力爭早日實現政務信息共享,努力推進業務“一網通辦”工作。

(六)加強宣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和網絡等新聞媒介,宣傳交管業務“只跑一次”改革舉措,擴大社會知曉面,讓群眾和企業瞭解辦理哪項業務需要提供齊全哪些手續,才能一次辦理,為群眾提供有效指導幫助。積極尋求企業和群眾的廣泛參與,主動接受企業和群眾的監督,努力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七)充分吸納群眾意見建議。結合6月28日群眾進大廳活動,並充分聽取並吸納群眾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提高窗口服務水平,強化網上服務,減少排隊等候時間。

附件:45項業務清單http://news.cnjiwang.com/jwyc/201806/W020180628404963223122.xls

駕駛證期滿換證、補領駕駛證等45項交管業務將“只跑一次”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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