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推動了李錦蓮案平反?

哪些人推动了李锦莲案平反?

哪些人推动了李锦莲案平反?

2018年6月1日下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李錦蓮故意殺人案進行再審宣判,認定李錦蓮故意殺人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決定撤銷原審判決,判決李錦蓮無罪。

這一天,距離李錦蓮1998年10月10日被逮捕失去自由,已有19年8個月。對於李錦蓮的代理律師易延友、劉長來說,平反來之不易,可歌可泣。

哪些人推动了李锦莲案平反?

張青松的隱痛,朱中道的遺憾

比劉長知道李錦蓮案要晚一些,大約是在2013年年底、2014年年初,我也知道了李錦蓮案,是從北京尚權律師事務所張青松、高文龍律師等人嘴裡知道的。當時,尚權所正在醞釀與中國政法大學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合作,啟動一項旨在“為蒙冤者提供援助,促使司法機關糾正重大冤錯案”的“蒙冤者援助計劃”,而李錦蓮案是“蒙冤者援助計劃”計劃援助的第一批案件裡的第一個案子,經常被張青松、高文龍提起。因為之前,張青松已經代理李錦蓮案多年,還在2011年作為李錦蓮的申訴代理律師參加了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的再審開庭,那次再審後江西高院維持了李錦蓮的有罪判決,讓張青松非常難以接受。

李錦蓮案的案情其實很簡單:1998年10月9日下午5點鐘,江西吉安地區遂川縣橫嶺鄉茂園村古塘小組,有兩個小孩兒(一個12歲,一個9歲),從家裡小坡去機米廠的路上玩,在路邊撿到一個紅色塑料袋裝的四塊桂花糖,吃完之後當晚中毒死亡。當天下午,李錦蓮與兒子李平也走過這條路。警方偵查後聽說,李錦蓮與這兩個小孩兒的母親有曖昧關係,被小孩兒的父親發現,小孩兒的母親要與李錦蓮斷絕私情。於是,警方懷疑李錦蓮想報復,於是投毒。在案發後的第二天也就是10月10日,就抓了李錦蓮,經過審訊,李錦蓮被迫承認是自己投毒,於是就破案了。但自始至終,警方沒有找到與李錦蓮作案有關的任何客觀證據,李錦蓮還存在沒有時間作案的證人證言。

江西高院立案再審後,張青松是比較樂觀的,因為完全沒有李錦蓮有罪的直接證據,根本無法得出李錦蓮有罪的結論。既然立案再審,相信會判決無罪。開庭前,李錦蓮離開監獄的時候,獄警都認為李錦蓮會被平反,對他說,你這次走就不用回來了。開庭時,出庭的江西省檢察院檢察官徐琳指出:“案卷中雖有證據指向李錦蓮犯罪,但同時‘存在瑕疵’,沒有能證明李錦蓮作案的直接證據。”開庭後,張青松更加樂觀了:既然連檢察院都認為應該改判無罪,法院還會不改判嗎?

然而,江西高院的判決給了他當頭一擊:居然維持原判了!

受到更大打擊的,是李錦蓮的另一位代理律師朱中道。1998年案發後,朱中道就是李錦蓮的辯護律師,一直為李錦蓮作無罪辯護。終審判決後,朱中道又長年為李錦蓮申訴,一直堅持到2011年。原以為這次再審可以為李錦蓮平反昭雪,維持有罪原判對他的打擊,可想而知。

這四個人在李錦蓮案發時都是年過六旬的老者,他們還都是江西吉安白鷺洲中學的校友。對於朱中道來說,2011年這次再審維持有罪判決,不僅拖延了李錦蓮平反的時日,也使得他直到臨終都沒有看到該案的平反昭雪,成為永久的遺憾。

妻子不堪受辱自殺,女兒為申訴至今未嫁

朱中道代理這個案子時,李錦蓮的妻子陳春香已經服毒自殺,家中只剩下李錦蓮12歲的女兒李春蘭,和9歲的兒子李平。

陳春香的死至今仍是一個謎。據李春蘭回憶,1998年時陳春香45歲,正在廣東東莞打工,接到弟弟的電話知道家裡出了事,立即趕回,10月15日還沒回到家,半路上就被公安人員截住,帶到鄉政府關押了兩天兩夜。據陳春香說,這兩天兩夜,她生不如死。首先是要她交代怎麼幫助李錦蓮逃走的。陳春香說,她13日從東莞往家趕,15日剛回來就被抓了,連李錦蓮的面都沒見到,怎麼能幫助他逃跑?她說自己遭到打罵,還被戴上手銬吊懸,大小便失禁後,粘有屎尿的內褲被脫下來塞到她嘴裡⋯⋯這些,隨著陳春香的死,已經死無對證。但李春蘭記得,母親手腕的皮被手銬磨掉了一寸多長,回家後不能用筷子,不能洗東西。

陳春香回家後,兩個受害小孩兒的家長半夜三更撬門入室,拉出陳春香和李平又打又罵,陳春香求助於警方,有警察說,如果是別人家的小孩兒這樣被毒死了,你的小孩兒早就不在了。

之後,陳春香就喝農藥自殺了。母親死後,李春蘭與弟弟李平相依為命,她既要賺錢為自己和弟弟餬口,供弟弟讀書,一直把弟弟培養到大學畢業,還要忙於為父親李錦蓮申訴奔波。

李春蘭至今未婚,當年也有小夥子追求她,但考慮到自家家庭的慘狀,考慮到要長年累月為父親申訴,她不得不狠心婉拒。為了申訴方便,李春蘭來到南昌,在江西高院附近的一家超市打工,還不敢當收銀員,只當搬貨員。因為收銀員一工作起來就不能離開崗位,財務出了問題不得了,搬貨員就有時間溜出來到法院去,看看今天有沒有江西高院的領導來接待信訪。北京她也不知道跑了多少次,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是去得最多的兩個地方。上訪,申訴,申訴,上訪,長年累月,年復一年⋯⋯

易延友的臨門一腳,劉長的動畫“神器”

2015年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就陳滿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訴,這是中國司法史上里程碑式的事件。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易延友作為陳滿的申訴代理律師,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2016年2月1日,陳滿案再審宣判無罪,當場獲釋。第二天,易延友從海口直飛江西南昌,接受了李春蘭的委託,代理李錦蓮案。易延友去監獄會見了李錦蓮並閱卷,2016年春節,易延友撰寫了上萬字的再審申請書,建議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

而彼時,朱中道律師已經於2015年7月12日與世長辭,臨終前仍然念念不忘李錦蓮案的申訴,一連給劉長寫了好幾封信。這年月,寫信的人已經很少了,朱中道律師的信,其實有“託孤”的意味,他是把李錦蓮案託付給了劉長,希望他堅持推動下去,直到此案最終的平反。

那一年,劉長轉型成為律師,接受李春蘭的委託成為李錦蓮案的申訴代理律師。

2017年4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到江西遂川複查李錦蓮案。隨後,最高檢向最高法院發出了再審檢察建議。2017年9月7日,最高法院作出再審決定書。

2018年2月12日,易延友、劉長到江西高院,和李錦蓮案再審的合議庭成員見了面,遞交了委託手續。在再審開庭之前,兩人去了遂川勘查現場,反覆做偵查實驗,核實一些證人證言的真實性,還重點調查了本案作案的時間問題。他們從村口步行進村,實地測量從某證人家到村裡三岔路口所需要的時間,經測算,最少要12分鐘,而這個測算可以推論出李錦蓮當天回村至少在晚上6點之後。另外,考慮到本案有大量的證人證言在圍繞李錦蓮作案時間的問題進行陳述,而法官、檢察官和旁聽群眾不一定熟悉案發現場古塘村的地形地貌,加上用文字描繪始終覺得不夠直觀,最後決定在國內刑辯界第一次通過無人機對案發現場進行了航拍,利用航拍素材,結合證人證言,花了一個多月的時間,做了一個三分多鐘的動畫短片,相當於把本案關鍵證人的陳述全部都擺到了一個場景裡面,用來還原現場、證明李錦蓮沒有作案時間,實現了“刑事辯護的可視化”。

在庭前會議上,易延友、劉長將動畫視頻提交法庭,最終這段視頻在5月18日的庭審中進行了當庭播放。通過“可視化”的方式、將動畫製作引入刑事辯護,起到了很好的辯護效果。

清白已還,斯人不再

李錦蓮案再審宣判無罪,讓劉長心頭的一塊石頭落了地。想起朱中道律師當年的囑託,真是悲喜交集。喜的是自己終於沒有辜負朱老先生的託付,悲的是朱老先生沒有看到這勝利的一天。

而對於李錦蓮來說,出獄以後最想見到的人,就是母親、妻子和朱中道律師,都已經見不到了,他們的墳上,墓草青青。李錦蓮最後一次見到母親,是2005年。2012年,也就是他的案件第一次再審維持原判後的第二年,母親就在一次意外摔倒後辭世。而妻子,在他1998年被捕後不久就自殺,只能黃泉下再見。

朱中道律師一定也是李錦蓮非常想見的人,因為這17年來,朱中道律師一直是他的精神支柱,是他唯一的希望。除了親人,只有這位年過七旬的老律師,還在關心著他,還在為他奔走呼籲。

1999年春節時,朱中道在李錦蓮家大門上書寫了一副對聯:“古今皆歷史錦屏蒙塵春雨滌盪汙垢去,壙泥本烏黑蓮出不染香損英年借山還。”其中嵌入了李錦蓮和他自殺去世的妻子陳春香的名字。橫批:“還我清白”。

如今,清白已還,斯人不再,今夕何夕,青草離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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