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手機被班主任沒收並拒絕歸還,班主任是否侵犯了該生的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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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對手機的依賴性越來越強,如今學生帶手機上學也很普遍。學校規定學生不得帶手機,但學生還會明知故犯。這時班主任會出面沒收學生的手機,為保障學生用心學習,可以暫時保管。但班主任不能拒絕歸還學生的手機,甚至破壞手機,這樣的行為侵犯了學生的財產權。


該生手機被沒收,班主任拒絕歸還,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手機是你的合法動產,你擁有該產品的所有權,任何個人與機關(除執法機關外)無權佔有或扣留。學校有規定不得帶手機上學,但沒有規定老師沒收手機不歸還。《物權法》相關規定指出這樣的行為侵犯了個人財產權,學校或個人都沒權利沒收學生的手機。


班主任為了學生的學習,沒收學生手機但最終要歸還的。班主任沒收學生的手機,正確的處理方式是聯繫學生家長,把手機交到家長手中,共同監督學生學習,嚴禁學生帶手機上學。該生的班主任拒絕歸還,侵犯了該生的財產權。學生可以對班主任進行民事訴訟,要求歸還手機。但最妥當的方法還是讓學生家長與班主任干涉,有效地溝通私下解決問題最好。


教師是一份教書育人的高尚職業,相信老師都是恨鐵不成鋼的。面對學生貪玩手機的現象,只能沒收手機讓學生安心學習。學生的家長應該與班主任談判,就手機的問題與學生的學習問題,通過交流來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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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觀點,主張把手機還給學生的家長真他媽的混帳,我有一個侄兒在中考前是以第一名的成績直接被縣城最好的中學直接錄取的。誰知在高中三年的時光就是手機害的,在高一,高二,這二年老師說在課堂上不準用手機,發現一部,直接扔水裡。誰知高三就成績下滑,什麼原因,就是上癮了,沒有手機就去網吧,把什麼學習統統忘了,最後高考過後,傻眼了。當然沒法只有復讀,轉了一所學校,當然家長與老師共同管理,基本上只是打電話和家裡聯繫才用手機,平常都是班主任在保管,當然最後也順利的考上了大學。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沒有騙大家,只是我沒有敘說詳細,少用手機,對學生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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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區別一組概念:犯法和犯罪。犯法是一個上位概念,意指任何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而犯罪意指觸犯刑法應當受到刑罰的行為,犯法不一定是犯罪,但犯罪一定是犯法。很多人看到題目中的犯法二字,將其等同於犯罪行為,自然就會曲解這個題目,因為老師的行為確實不妥,但還不至於達到犯罪程度。

我承認這名老師的行為初衷是值得稱道的,他為了學生能夠認真學習,才將手機予以沒收,但是,為了達到一個好的目的,就可以不擇手段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舉重以明輕,控制人口是一個好的目的,但達到這個目的的手段多樣,可以提倡人們少生優生,也可以直接清除缺陷人口,甚至搞一個種族屠殺!你覺得用屠殺手段控制人口是合理的嗎?同樣道理,你還覺得用侵犯權利的方式督促學生是合理的嗎?從古至今,“用壞的手段達成好的目的”的觀念不知產生多少偏執變態的人。

具體而言,老師確實侵犯了學生的財產權,該手機的所有權歸屬學生,學生當然對該手機享受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完整權能,但老師違背學生意願,從學生手中將該手機侵而奪之,使其喪失了手機的佔有,已經侵犯學生享有的物權了,學生當然有權向老師主張佔有返還請求權,學生家長明確要求老師返還手機,老師拒不返還,這一行為已經具有侵佔之嫌了。

很多人都覺得老師行為並非不妥,一方面是因為法律意識淡薄,另一方面是因為老師沒收學生物品的傳統由來已久,但是,老師真的有沒收學生財物的權利嗎?這時候別拿著校規校紀來跟我掰扯,因為校規校紀的效力層級遠遠不如法律規定,這是不容置疑的,法律明確規定個人物權受到法律保護,任何個人、單位都不能侵犯,連國家徵收、徵用都要履行特定程序並予以補償,區區學校有什麼權力私自扣押學生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四條 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至於有人說為什麼公安機關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扣押、查封我們的財物,那是因為有關法律賦予了他們權力,並且他們行使相關權力也有遵守程序,事後還要及時歸還權利人。沒有哪部法律賦予了老師沒收財物的權力,更別說事後不歸還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十七條 行政強制措施由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權不得委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可以實施法律、法規規定的與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行政強制措施應當由行政機關具備資格的行政執法人員實施,其他人員不得實施。

因此,老師沒收學生手機,其心可諒,但其行欠妥。教育方式確實需要有所轉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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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種可能性。

第一:這位被沒收手機的同學真的不是“善茬”,上課不認真玩手機,自習課不認真學習翫手機,這才是老師沒收其手機的主要原因。而且在這位學生家長索要手機之後還不歸還要求繼續保管學生的手機,這老師得多操心學生的學習和成長,也可見這位學生是多麼的讓老師不當心。

第二:家長和老師共同出演的一齣戲,或者是家長自導自演的一齣戲,在內心深處家長比較認同老師的做法,為了搪塞和敷衍自己的孩子,編造出來的謊言,老師成為學生心中的“背鍋俠”。

我想這個問題是某個孩子提出來的。我有幾句話想說:

少年,別知道點法律詞彙,就開始提財產權,要拽各種詞彙,老師能拿出一堆一堆的甩在你的臉上,你以為老師會“貪圖”你的手機?沒收你的手機是為了“據為己有”?拿腦子想想好不好?

或者你以為老師會“偷窺”你的隱私,難道你的這位同學沒有把手機設置開機密碼?沒有各種複雜的指紋解鎖或者圖形解鎖?老師是要無聊到什麼程度才會想著要解鎖你的手機?一般情況下老師都是把手機鎖在某個很安全的櫃子裡,等到學生的綜合狀態達到老師滿意的程度之後(包括學習成績、紀律安全等問題),老師會主動把手機歸還給學生。

有人也許會說:老師嗎,幹嘛要一刀切呢,要好好去引導學生,每個學生的本質都是不壞的,你引導好了,學生整天玩手機也能考第一名。

讓我嚴肅認真的告訴你,在一線很多年,還真的很少遇上這樣的學生。老師要面對全班的幾十個學生,如何才能做到精準的引導?我想很多家長都會感慨孩子不好管、不好教,一個孩子的父親和母親把全部的關注都投注在一個孩子身上的時候還會感覺力不從心,老師要把自己的精力分散到幾十個孩子身上,能給你的孩子多少時間?

犯法這個詞,說起來真是搞笑!

那我說你不認真學習也犯法了,你同意嗎?


九鬥學生心理

我當班主任十八年了,今天暫不從法律角度來解析這個問題(我相信班主任拒絕歸還是暫時的,沒有一個老師會真侵佔學生手機),我從班主任角度來談談我的作法和看法。

在討論老師沒收手機是否侵犯了學生財產權之前,我覺得老師(學校)首先應跟學生"約法三章"。現在手機問題絕對是最令家長和老師頭疼的問題,不少學整天沉溺於手機網遊,不僅學習成績下降,身心更受到嚴重傷害,有的學生為了一部手機對父母怒目相對,惡語相向甚至大打出手離家出走,絕大部分家長管不了。當班主任近二十年了,見過不少因為學生沉溺於手機而發生的"悲劇",心裡真的很痛心,一部手機,真的毀了不少學生,原因?除了手機網遊的致命誘惑力外,與我們的過度寬容,過度縱容有關。



我必須先說明一點,世界上有不少國家是明令禁止學生帶手機進入校園的,比如日本有些縣議會通過決議禁止中小學生帶手機進校園,英國教育部規定禁止學生帶手機入校園,違者學生可能面臨嚴厲懲罰等等,法國,芬蘭也有嚴格規定。而我們在這方面太仁慈了,讓老師無所適從,學生則有恃無恐。



不過我們學校的做法效果很不錯,很少出現學生校園使用手機問題,基本不會發生手機衝突問題。

我們學校規定,嚴禁帶手機進校園,若學生因特殊情況確需帶手機到學校(主要是路途遠的,需與家長聯繫),必須由家長和學生寫申請,並保證只在放學後開機使用,其它時間禁止使用,家長,學生,班主任三方簽字。而對於違規帶手機,違規使用手機的,措施很簡單:暫時沒收手機,到學期結束後才退回。這個約法三章,在開家長會時會專門給家長解讀說明,讓每個家長都知道學校的規定,家長都一邊倒地支持學校支持班主任,效果還是不錯的。



這樣,算侵犯財產權嗎,如果這也算,我就無語了。(配圖第一幅網圖,第二,三幅東方ⅠC)


途蟲的百味人生

班主任的做法不正確,不歸還手機是毫無道理的。所以收學生手機的真實目的,值得探個究竟。

學生違反了學校或者班級的規定,把手機帶進了校園,帶進了教室,被班主任發現,並予以沒收,這個可以理解。學生能接受這樣的沒收,家長也會支持班主任的做法。但這是建立在,班主任是為了學生的學習,為了不讓學生沉迷於手機,影響到學生的思想和行為。沒收只是暫時地保存,以達到“治病救人”的目的。而不是誰要也不給,不是佔為己有。

這位班主任的做法卻讓人懷疑。如果說學生去要手機,班主任不給,還可以理解為是想讓學生徹底改正。但是家長來要手機,班主任不給,就讓人不理解了。難道班主任就是為了收手機而收手機?即使班主任不是為了學生,而是為了執行規定,而是防止本班的學生拿了手機,被校長髮現而影響本班的積分或自己的錢包,也不能把手機據為己有。學生違反了規定要教育,要通過講事實說道理,必要時可以給予適當的懲戒,也可以請家長,向家長說明孩子的在校情況,爭取家長的配合、督促,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思想觀念,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讓學生健康成長。

此班主任的做法,不但會自毀形象,也會讓該學生(還會有其他學生)心生不滿,因此會給自己的班主任工作帶來更多麻煩,更會因此而得不到家長的支持,反而會與家長產生矛盾,製造出不應該發生的事情。到最後還是要歸還手機,因為不歸還手機,實在是沒有道理。

學校是教育人的地方,班主任承擔教育學生的重要責任。自己的思想和行為都有問題了,還有什麼資格教育學生,還談什麼師道尊嚴,還談什麼威信,還怎麼能教育好學生!

說不好聽些,這位班主任就是假公濟私!他是以自以為是的手段,佔有學生的個人財產,即使夠不上犯法,但也是不道德的行為!班主任這樣做,真是丟人,真的是得不償失。


敏教育

首先討論一個問題。老師及學校對學生有沒有管理權與監督權?如果有,再說正題。

學校與老師為什麼禁止學生在學校攜帶並使用手機?答案是非常簡單明瞭的。手機對於中學生而言是百害而無一利。學生拿手機都做什麼?第一,玩遊戲。而且通常都是很容易讓學生上癮的遊戲。第二,看小說或視頻。基本上都是烏七八糟的內容,絕對沒有正能量。第三,聊天。如果與親朋好友聊天還好,問題是學生與陌生人聊天。不用說都知道這裡面的風險與危害。第四,考試作弊。要麼搜索答案,要麼發送答案。無論哪種情況,都讓孩子養成了弄虛作假的不良習慣。

基於以上幾點,學生在學校帶手機應該不應該沒收呢?如果廣東家長認為孩子帶手機是可以接受,不用沒收,學校自然不用找這個麻煩。問題是,家長會認同孩子上學帶手機嗎?如果不認同,老師可以跟家長達成共識,讓孩子盡情的使用手機好了,後果有家長及學生負責。如果家長認為孩子拿手機沒有好處,而且影響學習,希望老師加強管理,那老師沒收學生手機就是學校正常管理的一部分,應該被認為是理所當然,責無旁貸,否則就是學校及老師的失職。

需要說明的一點是,學校是一個集體場合,應該本著尊重多數,照顧多數的原則,統一管理標準與要求。個別學生的要求應該服從學校的總體要求。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學校尤其如此。所以,如果學校在爭得大多數家長及學生同意的基礎上,規定學生在校不準使用手機,就是合理合法的,學生應該並且必須遵守。

最後再說歸還的問題。據我瞭解,班主任沒收學生財物,基本不存在不歸還的問題。可能會交還給家長,也可能在學生畢業時歸還。所以,所謂的不歸還應該是暫時的。

綜上所述,老師沒收學生手機等物品,可以視為學校正常管理的一部分,無可指責。反之,如果動不動就依這權那權相要挾,勢必會束縛班主任的管理,影響管理力度與效果,最終吃虧的還是學生。

人生漫長,緊要處只有幾步。讓青少年學生在一種健康的環境中健康的成長應該成為全社會的共識。





一路順暢

提這個問題的人純屬胡說八道,歪曲事實,斷章取義,這個孩子的家長更是人事不懂,惡人先告狀。

這件事跟財產權無關,我也根本不相信這個問題所說的,老師沒收手機拒絕歸還。這個問題,咱們不妨先較較真,是老師佔為己有拒絕歸還,還是答應放假歸還,先把這個問題弄明白了比較好。

再一個問題是,學生上課玩手機,老師才會沒收,學校三令五申不能玩手機作為家長的,不但不管孩子還縱容,你家孩子是買手機送的嗎?老師替你管,你不但不領情,還狗咬呂洞賓,我看這一家人都是糊塗蛋,王八蛋了。

老師沒收手機,這是在強化紀律,沒有錯誤,而且也沒有一個老師會把沒收的手機竊為己有,通常做法是,放假的時候還給學生,回家了,學生愛怎麼玩就怎麼玩。就不管老師什麼事了。

像這個老師,絕對是負責任老師,否則管他幹啥,你又不是隔壁老王,明明你好心,卻不得好報,圖啥呀,遇到這樣家長,就收起善良,他們一家好自為之,自生自滅吧。這樣總比告狀投訴強,接下來可能就會到處舉報了。


韓東言

首先呢,老師擁有維護課堂和學校秩序的合法權利,家長把孩子送到學校就代表認同學校的合法的規定,維護課堂和學校的秩序就是學校的權利,自然老師沒收學生手機是不犯法的。

但是沒收不代表可以非法侵吞或者損壞學生手機,這是兩碼事,如果損壞或者侵吞那自然是犯法了。

其次,學生是要求老師歸還手機的,老師可以拒絕,學生不是獨立的法人,只有他的監護人才可以要求老師歸還或者賠償。老師如果拒絕了監護人的要求那就涉嫌侵吞私人財產自然是違法了。

最後想說一句,孩子上學給他手機真不是好事,誰都上過學,自個當時自控力應該心裡有數,愛孩子也應該有個譜,什麼該給,什麼不該給做大人的心裡應該有數,不要說什麼孩子萬一有事什麼的,你孩子在學校有事老師自然會跟你聯繫,你有事請假什麼的還不是要去找老師?那麼孩子要手機真有那麼必要?即使有必要那麼多老人機,買一個不就行了,買智能機真的是坑自個孩子


劍舞九州1

對於這個問題,我只想說,扯蛋。

大家好,我是秦山之巔,從事初中英語教育20多年,一直擔任班主任工作。我所在的學校是一所寄宿制學校,百分之九十五的學生是留守兒童,我們無論校規班規都要求學生不能帶手機進入學校,雖然學生包括部分家長都會有這樣或者那樣的理由要求帶手機。我的解釋很簡單,如果說是為了聯繫孩子,可以隨時打我電話,我手機24小時不關機。孩子有什麼事情要和家長聯繫,也可以隨時用我手機打電話。

學生帶手機進校園的危害性在這裡玩就不多說了。對於個別不遵守紀律的學生,我的處理方式也和學生說的很清楚。第一次帶手機過來,星期五讓學生帶回去,並且要求學生不要再帶到學校。第二次帶過來,我會聯繫家長,讓家長親自過來拿。但是還是會有極少數學生對老師和家長的教育置若罔聞,仍然帶手機到學校,那麼,我會留到學期結束再交還給學生。沒有哪一個老師會把學生的手機據為己有,這怎麼叫做侵犯了學生的財產權,這不純粹叫做扯蛋。

上面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個人看法也是我一直以來的做法,歡迎大家關注留言,一起探討教育教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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