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平:織密“小微權力”防護網堵塞“微腐敗”源頭

為強化對“小微權力”監管,切實把“小微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鎮平縣緊緊圍繞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全力構建小微權力規範運行體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責權清單化。以確權、曬權、用權、控權形式,要求村級認真編制“微權”清單,繪製“微權”運行流程圖,讓村級“微權”在“陽光”下運行,著力堵塞“微腐敗”發生的源頭。

履職程序化。嚴格村級事務運行程序,編制村級幹部各項權力運行的工作規範和流程,讓群眾清晰明瞭所辦事項的具體步驟,結合扶貧等工作把“小微權力”清單宣傳到村、到戶、到人,提高群眾知曉率。明確村級“小微權力”事項和廉政風險點,強化民主決策流程公開,實施全過程監管。

監督常態化。建立群眾監督、村監會監督、紀委監督的農村“小微權力”三級監督網絡,運用“信、訪、問、話、微、網”六位一體舉報體系,實現鄉鎮、村居、組三級全覆蓋監督;篩選群眾關係密切、腐敗易發領域、社會關注度高的村(居)重大事項決策、項目招投標管理、資產資源處置、村民宅基地審批、計劃生育服務、困難補助申請、農村五保低保評定等30多種事項,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同時將“微權”運行情況作為必查內容。

追責具體化。對村組幹部在“微權”行使過程中,不認真履行程序問題,根據不同情形,嚴格運用“四種形態”進行責任追究,制定《鎮平縣農村基層財務管理辦法》,對違反該規定的十七種行為明確了具體處罰措施,如通報、責令限期糾正,給予相應紀律處分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