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革“委會”

我童年的那個村子並不偏僻,房前一條大路,屋後一條小河,交通很便利的。但是我似乎一直沒有出過村子,直到上了初中,才到了泥南中學,算是見了世面。泥南這個地名,是因為一個叫做泥巴坨的小集鎮而得名。泥巴坨則是蛟子河上的一個小碼頭,河的南邊叫泥南,北邊叫泥北。其實我們的泥南中學過去叫鴛鴦中學。學校叫鴛鴦中學,在那個全面禁慾的時代,很不妥當,於是就改成了泥南中學。這所學校為什麼叫鴛鴦中學呢?因為學校起初是在一座寺廟裡開辦的,這寺廟的名字叫做鴛鴦寺。佛門禁地,怎麼可以叫這麼個情色意味甚濃的名字呢?我也一直是丈二和尚。後來在報社工作,看到一篇來稿,說是有一對青年男女在此殉情而死,遂建寺祭奠。我疑心這是作者杜撰,但又找不到更合理的解釋。把廟改成了學校,廟就不存在了,名字也走進歷史,不過是鄉村野史,沒有人考究了。不過我們的學校過去是一座廟倒是千真萬確。我們讀書的時候,學校決定辦一個窯場,全部工程由學生承擔。我們像一群小小勞改犯,在老師的監督下,用稚嫩的雙手和柔弱的雙肩,艱苦卓絕地將校園挖地三尺,壘成了一座窯;又艱苦卓絕地挖地三尺,燒出了第一批磚。我們在艱苦卓絕的時候,曾經挖出了很多石菩薩和石碑。

我們學校做的稀奇古怪的事情還不僅僅是辦窯場。在我看來,最不可思議的事情是讓我當了校革委會委員。

那時候我還在讀初一。在村裡的小學讀書的時候,我是班長,到了泥南中學讀初中,兩個村的學生合成了一個班,另外一個村的那個班長就做了初中班的班長,我則做了個副班長。班長可以喊起立,學習委員可以收本子,副班長好像有一點徒有虛名。好在我從小對權力的念想就不是很強烈,完全滿不在乎的樣子。可是不久學校折騰著改革,把一個年級分成一個連,一個班分成一個排。我因為當副班長當得水歡魚躍,一點情緒也沒有鬧,老師誇我能上能下,就推薦我當了連長。其實連長也是個虛的,也是不喊起立不收本子的,但是一下子成了個大官,管了一整個年級的學生,心裡還是很美。過了一段時間,我的官越當越大,竟然當了學校革委會的委員,這就讓我感到有點惶惑、有點懼怕了,因為嚴格說起來,那就成了老師的領導了。我少年的心胸,還裝不下這麼一場鬧劇。

其實學校的領導就是要學生造老師的反,就是要學生當老師的領導。惟其如此,他們才吸納了學生進革委會。全校一共兩個,一個高年級的女生和我。

校革“委會”

這下輪到我倒黴了,從此我的苦日子就開了頭。那點虛榮心的滿足抵補不了我的損失。所謂委員,在我看來,比個副班長還不如,比不當學生幹部還不如。因為很多次在課外活動的時候,你玩得正起勁,來了通知,要你去開會。自從當了委員,總是開會,開會。那是些多麼枯燥無味的會啊!那些會議,一般都和我沒有任何關係,有好多次我都趴在桌上睡著了,又被叫醒。只有一次會議上,校長(其實那時候他不叫校長了,叫校革委主任)點了我的名,要我積極一點,給老師寫大字報。我就思謀著要給我的老師寫一張什麼大字報。我挖空心思,搜索枯腸,終於想起一件事。有一天放學後,我還在學校的乒乓球檯上打球,我的班主任老師在旁邊觀看,我就讓給他打,我當觀眾。誰知他們一直就這麼打下去,天都快黑了,我只得回去。但是他們打的乒乓球是我的啊。別看一個小小的乒乓球,在那時候可是我的一份鉅額財產。我想起更小的時候,我有了一個乒乓球,寶貝似的。我們家裡來了工作組,一個工作組的人開玩笑,要用他的手錶換我的乒乓球。我堅決不肯。現在那個用手錶都不肯換的球只得放棄了,因為老師在打。後來這個球到哪裡去了我就不知道了,老師可能早就忘記了。我因為要寫大字報想了起來,寫了一張題為《一個乒乓球》的大字報,意思是說老師借東西不還。大字報並沒有貼在牆上,但是學校廣播室很快把這篇稿子播出了,而且一遍一遍地播。老師一定聽見了,他從來沒有說我什麼,但是我相信,這個舉薦我當連長的老師現在至少是不喜歡我了。

不僅如此,還有一件事情讓我終生難忘。有一天放學了,我又被告知要開革委會。那天那個校長在會上一直髮脾氣,批這個,批那個,當然他批的都是一些他不喜歡的老師。慢慢地,他把時間忘記了。等會議散了以後,我走出會議室,發現天全黑了。學生全部走光了,那個高年級女生的家就在附近,也回去了,其他的革委會成員沒有一個管我的。我的家離學校有七八里,我小小年紀,還從來沒有單獨地走回家過,何況是在夜間?我坐在我的教室門口,不知道怎麼辦才好。終於,我嚇得哭了起來。

那個被我寫大字報的老師正好從教室門前經過。他問:“你怎麼還在這裡?”我說:“我在開革委會。”他有點尷尬,我猜他一定不喜歡革委會。過了一會兒,他又問:“那你怎麼還不回家呢?”我哭聲更大了:“我不敢回去了,我怕鬼。”他笑了起來,說:“哪有革委會領導哭鼻子的?來,我給你找地方睡覺去。”他把我領到一個大寢室,那裡睡了一些從下面學校抽來的田徑運動員,正在訓練,準備參加公社的田徑運動會的。他指著一張床,要我就睡在這裡,就走了。而那張床上,已經睡了一個人。我畏畏縮縮地爬上床,剛躺下,就被那個人踢了下來。他是個大個子,很兇,把我這個革委會委員全然不放在眼裡。我給他說好話,他也不理睬,徑直睡去。等他有了鼾聲,我又畏畏縮縮地爬上去,蜷曲在一角,苟且偷安了一夜。

第二天我繼續上學,直到晚上我才回家。家裡的人好像都不知道我一夜未歸似的,沒有誰問我。我主動告訴母親,她才說:“我是說你怎麼沒有回來的!那個校長,太不像話!”

這是時代的差異吧,現在的孩子,要是一夜不回家,家長還睡得著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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