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原祕書長楊敬農受賄1760餘萬元 獲刑10年

據安徽紀檢監察網消息,經法院審理查明,1993年至2013年,楊敬農先後利用擔任安徽省外經貿委(廳)對外貿易管理處副處長、處長、安徽省商務廳副廳長、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加快項目拆遷進度、解決土地權屬爭議、工作調動、調配紡織品出口配額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762.0353萬元(其中597.0299萬元未實際領取)、港幣10.8萬元、美元3.8萬元。

法院認為,楊敬農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鑑於楊敬農到案後,主動交待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受賄數額中有597.0299萬元系犯罪未遂,贓款贓物已被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楊敬農當庭未表示是否上訴。

公開資料顯示,楊敬農是安徽懷寧人,今年52歲。曾任安徽省人民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辦公廳黨組書記。

2016年12月30日,時任安徽省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辦公廳黨組書記楊敬農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2017年7月20日,經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紀委對省政府原秘書長楊敬農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