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首例強制執行保障性住房騰退

株洲首例强制执行保障性住房腾退

株洲新聞網6月27日訊(通訊員 陳潔靚)保障性住房本為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是重要的民生問題,但是一些家庭在住房條件得到改善,不符合保障房申請條件後,仍拒不退出保障房,嚴重侵害了他人利益,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6月21日,蘆淞法院非訴執行局幹警們前往和諧家園小區,對3套違規使用的保障性住房進行強制騰房。這也是我市首次實施保障性住房強制騰房。

據悉,馮某、趙某、袁某等3 人在2010年5月通過住房保障資格審核進入實物配租,隨後三人均自購了住房,並取得房屋產權證。家庭人均面積超出了株洲市住房保障政策規定的住房標準,已不具備住房保障資格,但是卻拒不騰退保障性住房。2018年1月,株洲市房產管理局向蘆淞法院提起非訴執行審查,取消馮某、趙某、袁某等3人的住房保障資格,並申請強制執行。案件承辦人郭軍法官多次與被執行人聯繫,要求其騰房,並在被執行人住所張貼騰房公告和執行通知書後,但被執行人仍拒不騰退房屋,最後該院執行人員進行強制執行騰房。

蘆淞法院此次針對保障性住房進行的強制騰房,不僅維護了公租房體系本身的發展,更是保障了低收入群體公平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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