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菏澤市定陶區法院受理全市首例跨區劃行政訴訟案件

「动态」菏泽市定陶区法院受理全市首例跨区划行政诉讼案件

「动态」菏泽市定陶区法院受理全市首例跨区划行政诉讼案件

近日,定陶法院受理一起原告顧某等9人訴被告曹縣國土資源局信息公開案件,該案是全市法院實行行政訴訟案件跨區劃管轄後,定陶法院受理的全市首例跨區劃行政訴訟案件。

2018年5月28日,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通知,印發《關於跨行政區劃管轄行政案件的實施方案》,全市法院按照“相對集中”的原則,結合近幾年各基層人民法院一審行政案件受理情況,綜合考慮地理位置、人口數量等因素,將全市基層法院劃分為三個片區:第一片區包括牡丹區、高新區、東明縣、鄄城縣人民法院;第二片區包括開發區、鉅野縣、鄆城縣人民法院;第三片區包括定陶區、曹縣、成武縣、單縣人民法院。根據區域劃分,原告可自主選擇一審行政訴訟案件管轄法院。

據悉,自6月1日起,全市法院全面推行了“以當事人選擇管轄”為核心的跨行政區劃管轄行政案件試點工作,即在不違反級別管轄、專屬管轄規定的前提下,原告在各自片區內自主選擇一審行政案件管轄法院,既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向管轄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任意選擇一處片區內其他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本院受理的原告顧某訴曹縣國土資源局信息公開一案,原告即可以在被告所在地的曹縣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在本區域內的定陶、成武、單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原告的選擇,定陶法院受理了該案,該案的受理是實行跨區劃管轄行政訴訟案件後,我院受理的首例該類型案件。在當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形勢下,行政訴訟案件實行跨區劃管轄,對進一步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障行政訴訟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審理具有重要的意義,同時更有利於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有利於防止和排除影響司法公正的非法干預,有利於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下列案件不實行跨行政區劃管轄:

跨行政區劃管轄行政案件,適用於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中級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不適用跨區劃管轄,同時,下列案件也不實行跨行政區劃管轄: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條之規定,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案件;

2、非訴行政執行案件;

3、涉及知識產權等由專屬法院管轄的行政案件;

4、海關行政案件;

5、人民檢察院提起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

(研究室 編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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