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家廣東藥企成了藥監處長的“搖錢樹”

28家廣東藥企成了藥監處長的“搖錢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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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藥監局一名處級藥監官員,卻成了28家藥企爭相追捧的對象,每到節假日,藥企負責人都會來向這名藥監官員“彙報工作”,並送錢送物,以換取關照和幫助

一個級別並不算高的藥監局處級官員,卻成了當地各大藥企追捧的對象——每逢節假日,藥企負責人都會到這名藥企官員辦公室“彙報工作”,同時奉上一份節日紅包。而這名藥監官員,最終因貪心惹來了牢獄之災。

5月24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廣東省食藥監局藥品生產監管處原處長蔡明(正處級)濫用職權、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廣州市中院一審查明,蔡明先後收受28家藥企摺合人民幣622.7362萬元賄賂。法院一審判處蔡明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

那麼,參與行賄的28家藥企,緣何會成為一名處級藥監官員的“搖錢樹”呢?這些藥企又是通過何種方式行賄的呢?

28家藥企爭相追捧行賄

今年6月4日,剛好是蔡明55歲的生日。而此時身在看守所的蔡明,已經沒有了昔日的神采。

在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蔡明是為數不多的碩士研究生。因為學歷高,蔡明39歲時就擔任藥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處副處長,分管特殊藥品、藥品安全性評價臨床研究和藥品生產日常監管工作。從這時候起,蔡明開始與諸多藥企打起了交道。

2005年11月,蔡明轉任局辦公室主任兼政策法規處處長,主持局辦和法規處全面工作。2011年6月,蔡明又回到藥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處,擔任處長職務,負責藥品生產許可審批、GMP認證、特殊藥品管理、藥品委託生產審批、醫療機構製劑審批、藥品臨床研究審批和藥品生產等日常監管工作。

因為蔡明此前在藥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處工作過,許多藥企負責人均和他打過交道,所以找他幫忙的人越來越多,他也成了眾多藥企追捧的對象。為了和蔡明搞好關係,一些藥企開始挖空心思變換形式給蔡明好處費。

丹霞公司董事長張某稱,2016年4月,丹霞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革,準備籌備上市。蔡明提出他想以他妹夫王東的名義購買人民幣200萬元的丹霞公司原始股。

2016年6月初,蔡明把轉讓股份需要的資料提供給張某,張某讓公司人員起草股份轉讓以及委託持股協議,將其兒子名下的部分股份轉讓給王東,並經公司董事會商議提取人民幣100萬元現金作為蔡明的返利優惠。

同年6月9日,張某到蔡明家樓下,把股權轉讓協議及現金人民幣100萬元給了蔡明。過了幾天,蔡明通過王東的銀行賬戶分多次將人民幣200萬元轉賬到丹霞公司財務總監陳某的個人銀行賬戶,作為購買股份的出資款項。而實際上,王東是公司名義上的隱名股東,沒有辦理工商登記,顯名股東還是張某的兒子。

事後,張某坦言,因為蔡明是省食藥監局藥品安監處處長,其生產血液製品,辦理GMP以及生產許可認證等最終由國家食藥監局審批,但要按層級報送,省食藥監局具有日常監管職責。他想和蔡明搞好關係,所以,當蔡明主動問到公司原始股,他就同意蔡明購買並給予返利優惠。

節假日收禮幾乎隨心所欲

因蔡明手握主管藥品生產許可審批、質量規範認證及藥品生產企業日常監管等職權,各大藥企為了和蔡明搞好關係,紛紛利用春節、中秋等節假日向蔡明送來“好處費”,以此換取在辦理GMP認證以及日常檢查過程中得到蔡明的關照和幫助,而對於這些藥企送來的錢財,蔡明幾乎是收得隨心所欲。

2013年11月,廠房建設基本完工,蔡明帶隊來檢查驗收通過,郭某在送蔡明回家的車上又送現金人民幣15萬元。

除此之外,2008年至2010年每次逢年過節期間,郭某都會約蔡明在他家樓下附近的酒家吃飯,每次送給蔡明紅包現金人民幣1萬元,3年6個節日共送人民幣6萬元,其先後一共送給蔡明人民幣56萬元。

郭某坦言,因為蔡明是省食藥監局藥品安監處處長,能給予廠房建設許多有建設性的意見,幫助其公司節省不少投資,送錢給蔡明是為了和他保持好的聯繫。

除了接受藥企主動奉送的賄賂款外,對於一些不主動送錢的藥企,蔡明有時候還會提出暗示。

2007年至2014年6月,陳某在惠州中藥廠任總經理兼法定代表人。2012年因重新搬廠,該工程的圖紙、許可證、GMP證書等所有審批環節都必須經過時任省食藥監局藥品安監處處長蔡明的審評。整個項目的審評時長大概有一年多,蔡明有過幾次暗示需要費用,陳某向蔡明表示項目完成後會感謝他,請蔡明多多幫忙。

陳某表示,其送錢給蔡明,主要是為了感謝蔡明在惠州中藥廠辦理GMP認證以及日常檢查過程中的關照和幫助,也希望藉此搞好關係,在以後生產經營中能對其給予關照和幫助。

廣州市中院一審查明,2004年1月至2016年6月,蔡明在先後擔任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生產監管處副處長、辦公室主任、藥品安全生產監管處處長期間,利用主管藥品生產許可審批、質量管理規範認證及藥品生產企業日常監管等職務便利,為廣州巨虹藥業有限公司等28家企業謀取利益,先後收受上述企業有關人員給予的賄賂款共計人民幣532萬元、美元1萬元(摺合人民幣6.3495萬元)、港幣105萬元(摺合人民幣84.3867萬元),以上共計摺合人民幣622.7362萬元。

家中搜出千萬鉅額現金

2016年6月20日,辦案人員在蔡明住所進行搜查時,搜查出現金人民幣1251萬餘元,美元5萬餘元,港幣153萬餘元。

判決書顯示,根據蔡明的合法收入顯示,2000年1月至2016年12月工資總收入185萬餘元,公積金總收入35萬餘元。因2000年以前無可查工資收入憑證,根據蔡明自己交代,其從1988年參加工作到1999年,這12年每月收入1萬元左右。根據廣東廣播電視臺出具的蔡明妻子李某的工資薪金收入情況顯示,李某1986年7月至2016年12月總收入合計約人民幣580萬元。

除此之外,蔡明還經常投資房屋理財,1996年,蔡明以23萬元買了一套燕嶺農墾的房子,1998年賣了67萬元左右,賺了44萬元;1998年付4萬多元在寺右新馬路分得一套73平方米的福利房,2005年左右賣了大概73萬元,賺了70萬元左右;2002年以56萬元買了一套番禺奧林匹克花園的房子,2007年賣了約100萬元,賺了40多萬元。

廣州市中院一審查明,被告人蔡明尚有人民幣7140211.81元、美元40663元、港幣483810元的鉅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因此,檢察機關指控,蔡明還涉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今年5月24日,廣州市中院一審以蔡明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犯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同時,蔡明的受賄違法所得人民幣532萬元、美元1萬元、港幣105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蔡明不能說明來源的財產差額部分人民幣7140211.8l元、美元40663元、港幣48381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據悉,蔡明受賄案也引起了廣東省藥監局的重視。在2018年的工作規劃中,該局要求發揮好正反面教材的警示震懾和教育引導作用,深化反腐倡廉宣傳教育,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局面。大力推進陽光政務建設,著力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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