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國際禁毒日。武進區人民法院舉行集中宣判大會,對鄧某、龔某等一批涉毒被告人進行判決,嚴厲打擊毒品犯罪。
2017年10月,武進警方根據線索,在武進湖塘天祿商務廣場抓獲了鄧某,並在鄧某的租住地查獲了大量毒品和吸毒工具。同時,民警在鄧某的床頭靠板內,查獲疑似槍支4支、疑似槍彈29發。
後經鑑定,查獲的4支槍均為以氣體為發射動力的槍支。查獲的冰毒共計100.26克。
6月25日,武進區法院對被告人鄧某案一審宣判,以販賣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槍支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鄧某有期徒刑15年6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
另外,武進法院還對另外6名涉毒被告人案進行集中宣判。據介紹,包括鄧某在內,這7名被告人都有吸毒史,其中4人因販賣毒品而獲罪,3人因容留他人吸毒而獲罪。7人當中,刑期最長的為15年6個月,最短的為6個月,並分處罰金。
法院希望,通過集中宣判,讓全社會深刻認識到毒品犯罪的危害性,尤其注重青少年的監管和教育,自覺做到“珍愛生命、遠離毒品”。近年來,武進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繼續保持高壓態勢,依法打擊和遏制毒品犯罪。
下一步,常州兩級法院將繼續大力加強禁毒宣傳,採取多途徑、多形式宣傳毒品的危害,使人民群眾自覺抵制毒品,減少並逐步遏制吸毒人員和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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