薊州區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薊州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門之間的溝通聯繫,推動偵查、起訴、審判和執行階段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全面落實,不斷提高薊州區法律援助工作水平,近日,根據《天津市司法局關於印發〈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津司發〔2018〕17號)文件精神,薊州區司法局區在徵求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印發《薊州區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該文件明確規定薊州區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聯席會議由區司法局牽頭,區各政法部門及區民政局、財政局、律工委為成員單位,負責管理、協調和指導全區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文件明確了區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聯席會議主要職責、工作規則以及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同時對各成員單位落實區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區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司法局,負責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薊州區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建立,進一步促進了區公、檢、法、司等部門的工作聯繫與交流,密切了各政法相關部門之間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銜接和配合,形成了“無縫對接”,為下一步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礎,有效促進了薊州區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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