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所小學微信報名 金普新區小學初中報名通知

新區各位小學、初中學生家長:

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即將開始,為了讓各位家長全面瞭解招生工作政策及時間安排,做好孩子入學、升學準備,現將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相關工作及重點問題說明如下:

一、小學一年級招生工作

(一)招生對象

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週歲的兒童(不滿6週歲不能建立網上學籍)。

(二)報名順序

按照①學區內自有住房②學區內無自有住房居住雙方老人房子③學區內無自有住房租房的順序依次招生,額滿為止。

(三)招生辦法

1.學區內自有住房的學生。對於學區內家長自有住房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其他學校入學。

2.學區內無自有住房的學生。對於學區內家長無自有住房的適齡兒童,按照家長辦理《大連市居住證》時間先後順序辦理入學(半年以上、半年以下和臨時辦理的順序招生),同時提供與《大連市居住證》一致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和《房屋登記信息查詢結果》,超出學校招生學額部分由社會事業局根據區域內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其他學校入學。

(四)報名方式

(五)報名需要提供材料(原件和複印件)

1.自有住房的家長需要提供以下原始證件:

(1)適齡兒童及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

(2)房屋產權證(因貸款購房暫無房產證的,須提供購房合同、商品房交款專用收據、完稅證明、水電費收據等原件,期房在實際入住後辦理入學);

(3)戶口簿學生一頁的複印件(家長簽字)。

2.無自有住房居住在雙方老人房子的家長需要提供以下原始證件:

(1)適齡兒童及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

(2)雙方老人的房屋產權證;

(3)學生、家長《房屋登記信息查詢結果》(房產管理部門出具);

(4)戶口簿學生一頁的複印件(家長簽字)。

3.無自有住房居住在租賃房子的家長需要提供以下原始證件:

(1)適齡兒童及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

(2)《大連市居住證》(非本市戶籍的到轄區派出所辦理);

(3)《房屋登記信息查詢結果》(房產管理部門出具);

(4)與《大連市居住證》住址一致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房產管理部門出具);

(5)戶口簿學生一頁的複印件(家長簽字)。

家長提供的證件一定要真實有效,如果提供虛假證件將取消錄取資格,為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家長自負。

(六)報名地點

城區適齡兒童到所屬學區學校報名,涉農街道適齡兒童到居住所在地的中心小學報名(具體報名辦法見學校通知)。

(七)報名時間

6月19日-6月29日(具體招生時間由各學校在此期間自行確定)。

(八)重點問題說明

1.因近年來金普新區學生數量一直持續高速增長,導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大班額問題極為嚴重,存在諸多安全隱患。根據國務院下發《關於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及遼寧省、大連市兩級政府下發《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大連市教育局關於報送消除義務教育學校大班額專項規劃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金普新區從2017年開始,小學一年級招生班額上限定為55人,任何學校不得超過班額招生。超出班額部分統調至東居小學、東山小學、陽光小學、中長小學、龍王小學、馬家小學、九里小學、紅塔小學。

2.小學一年級學生家長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報名,未能按期報名的,如學校招生名額已滿,即使有自有住房也要調整到其他有學額的學校,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家長自負。

3.小學一年級招生,學區內無自有住房的學生,按照家長辦理《大連市居住證》時間先後順序辦理入學(半年以上、一個月以上和臨時辦理的順序招生)。

4.各學校要嚴格按照《義務教育法》要求,保證年滿6週歲的兒童按時接受義務教育。學校不準接收未到法定入學年齡的兒童入學。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不能按時接受義務教育需要延緩入學的,應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有關證明,填寫適齡兒童延緩入學申請表,由學校報社會事業局審批。對身體以外原因申請延緩入學的,應從嚴掌握。延緩期滿仍不能入學的,應重新提出延緩入學申請。一般批准延緩入學的時間不應超過1年。家長未按相關規定為適齡兒童辦理入學註冊或延緩入學等手續的,由家長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學。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輕度殘疾兒童少年可在學區內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對確實不能到普通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可到特殊教育學校就學;對極個別重度失能殘疾兒童少年,由家長向所在街道(鄉鎮)或者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有關證明,經審查後批准免除其接受義務教育。

6.任何小學招收適齡兒童入學時,學校只登記適齡兒童的學區、年齡等自然信息,不得采取或者變相採取筆試、面試等測試形式選拔學生入學。

二、初中一年級招生工作

(一)小學畢業生學區認定工作流程

1.各小學組織學生上交戶口簿、房屋證件(產權證、購房合同、發票、《大連市居住證》、《房屋登記信息查詢結果》、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件,並根據家長提交證件進行初步學區認定。

2.社會事業局抽調人員組成工作小組到各學校審核認定情況。

3.各小學召開畢業生家長會。家長會務必保證學生第一監護人參加(父母),並在《學區認定通知書》上簽字。家長會上學校向家長宣講解讀小升初政策,以便家長做好子女初中入學的相關準備。

(二)重點問題說明

1.什麼是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到校”政策?

所謂“指標到校”,就是指初中升高中錄取時,從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計劃中確定一定的招生指標分配給金普新區戶口的初中學區內學生。金普新區社會事業局依據區內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計劃數和區內各初中應屆畢業生中本學區學生數分配到各個初中。中招錄取時,根據學生考試成績和填報志願情況,以初中學校為單位擇優錄取指標到校生。也就是說,對區內戶口學生,如果在本區初中學習期間都在本學區就讀,初中升高中時就享受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到校”錄取資格;如果在本區初中學習期間有過不在本學區學校就讀的經歷,視為擇校,初中升高中時將不享受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到校”錄取資格。近年來,指標到校生的錄取比例和最低分差逐步加大,目的就是為了促進教育均衡,引導初中學生在本學區學校就讀。2016年,區內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到校生的比例佔總計劃的80%,同一省級示範性高中錄取的不同初中指標到校生最低分數差控制在35分以內。根據省教育廳要求,從2015年開始我區普通高中取消了擇校生錄取批次。也就是說,如果您的孩子初中擇校了,那麼孩子將來報考省級示範性高中只能選擇統招志願。因此這裡提醒各位家長,是否享受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到校”政策,對孩子今後初中升高中會有很大影響,因此,請家長們一定要充分考慮到初中擇校對將來報考省級示範性高中的各種不利影響。為了您的孩子初升高時能享受到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到校”錄取資格,請讓您的孩子初中到本學區學校就讀。

2.小學升初中的學區是如何劃分的?

為了進一步規範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區劃分和招生計劃工作,維護教育秩序,促進義務教育區域均衡發展,根據《遼寧省教育廳關於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制度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制對口招生的指導意見》和《大連市小學初級中學學籍管理規定》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金普新區實際,2015年對小學升初中的學區進行了調整,初中對口接收1所或多所小學的畢業生入學,自有住房學生按照學區進行分配,無自有住房學生按照小學對口初中進行分配。

3.學校接收學生就近入學的依據是什麼?

學校接收學生就近入學主要依據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包括所有權證、使用權證等)和戶口簿,學校根據上述“兩證”並核實學生實際居住地後,接收由社會事業局統一劃定的學區內學生入學就讀。因貸款購房暫無房產證的,須提供學生家長購房合同、商品房交款專用發票、貸款保險單、完稅憑證等原件。

學校接收學生入學,原則上要求戶口簿和房產證一致,如果因特殊原因造成“兩證”不一致,以學生家長房產證為準安排學生入學。有多套房產者,以實際入住的房產證地址所在學區安排學生入學。

4.無房產證租房者,如何安排入學?

對於無房產證而租賃房屋者,須同時提供《大連市居住證》(轄區派出所辦理)、房管部門開具的學生家長《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及《房屋信息查詢表》(即無房證明),到社會事業局統一指定的學校就讀。對不到社會事業局統一指定學校就讀自行選擇學校者,視為擇校,初升高時將不享受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到校”錄取資格。

5.對共有房產證的情況,孩子應如何就學?

在學生父母有獨立房產的情況下還與其他人共有房產證的,按學生父母房子所在學區就近入學。在學生父母無獨立房產的情況下與其他人共有房產證的,由社會事業局統一調配到指定學校就讀。不服從調配的,初中升高中時將不享受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到校”錄取資格。對學生父母有固定住房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出,初升高時取消該生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到校”錄取資格。

6.哪些情況要到社會事業局統一指定的學校上學?

有下述情況之一的,由社會事業局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本著公開、公正和有利於就近入學或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統一調配到指定學校就讀:

(1)學生父母無房產而在其親屬或租借他人房屋居住的;

(2)學生父母與其他人共有房產的;

(3)集體戶口無固定住房的;

(4)在非住宅性質房屋(如公建房、車庫等)居住的;

(5)因房屋動遷暫未回遷且無房租房的;

(6)其他情況。

以上幾種情況,都要到社會事業局統一指定的學校就讀。對不服從調配自行選擇學校者,視為擇校,初升高時將不享受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到校”錄取資格。

7.初中擇過校再轉回本學區學校,是否享受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到校”錄取資格?

凡初中階段有過擇校經歷的學生,即使以後轉回本學區學校,初升高時也不享受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到校”錄取資格。

8.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戶口遷入本區後是否享受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到校”錄取資格?

享受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 “指標到校”必須是金普新區戶口的初中學區內學生。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區初中就學期間如果沒有擇校經歷,在戶口進入金普新區後可以享受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到校”錄取資格(初三戶口轉入時間要求截止到當年4月底)。

9.小學沒在本學區就讀,初中如何回到本學區?

各小學依據學籍管理和2017年中小學學區劃分等文件要求,組織六年級學生上交戶口簿、房屋證件(產權證、購房合同、發票、《大連市居住證》、《房屋登記信息查詢結果》、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學校根據實際居住地和家長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小升初學區認定,自有住房學生按照學區進行分配,無自有住房學生按照小學對口初中進行分配。

10.進入初中後,因購房家庭住址發生變化如何就學?

在小升初學區認定前已經有兩套或兩套以上住房的,以小升初時實際居住房子分配到對口初中。初一分班(8月24日)後不再辦理兩套房之間的轉學手續(初中一年級第一學期不辦理轉學)。初中階段本區域內學校之間(原開發區和原金州區)不轉學,新買住房跨區域要求轉學的,如果新買住房學區內學校學額已滿,安排到其他相對就近學校,可以在就讀學校享受指標生待遇;不轉學的學生可以在原來學校享受指標生待遇。後轉入學生由社會事業局統一進行陽光分班(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第一學期不辦理轉學)。

從本市其他學校再轉入民辦初中的學生,初中升高中時不享受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到校”錄取資格。在民辦初中和大連市第十五中學就讀後再轉回的學生,初升高時也不享受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到校”錄取資格。

11.是否允許將學籍空掛在學區內學校而到另外學校就讀?

根據教育部學籍管理規定,學籍管理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學校不得空掛學籍,也不得招收沒有學籍的學生。如果學生將學籍空掛在學區內學校而到另外學校就讀,學生學籍所在學校將對空掛學籍進行異動處理,學生即使以後再回到學區內學校,初中升高中時也不享受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到校”錄取資格。

12.對無房產證租賃房屋者,升入初中後是否允許以租房地點發生變化作為轉學理由?

對於無房產證租賃房屋者,無論是本市還是外地戶口,初中學區以小學畢業年級學區認定時所租賃的房子為準,除購房後住址發生變化外,初中階段不允許以租房地址發生變化作為轉學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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