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大學同學,戀愛四年後直接走進婚姻殿堂。和老公結婚之初,考慮他是單親家庭,
從初中就是公公將老公供到大學,所以後來結婚之前,我爸媽給我們買了一套房子。
和老公婚後,公公不願意搬進新房和我們一塊生活,公公一直在農村生活,每個週六週末
我和老公都會回家探望公公。公公待我也不薄,對我也非常好。
雖說搶救及時保住一條命,但是公公心臟還需要做手術才能康復,醫生說起碼要20多萬。面對這個天文
數字,我和老公徹底傻了眼。
因為我們剛結婚沒多久,兩個人上班後除去還房貸的錢,基本上也都剩不下什麼錢。在考慮了很久之後,
老公突然告訴我想把我們的房子賣了,想給公公做手術。
因為這個房子是我爸媽給我們當做婚房買的,如果這樣賣了,我覺得對不起爸媽,但是也不忍心看著公公有病不救,
我應該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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