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孕婦駕駛證被吊銷 心存僥倖開車上高速又被查

夏季交通安保任務嚴峻,為有效維護轄區安林高速平安暢通有序,安陽高速交警一大隊充分依託開發區站,有效利用卡口緝查布控系統,精準打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及時消除交通安全隱患,切實保證人民群眾安全出行。6月26日,一大隊查處了一起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當日10時整,安陽市高速交警一大隊路面執勤民警於志略突然接到大隊緝查布控監控崗對講機指令,攔截一輛車牌號為豫J9****的白色現代車,緝查布控預警類型為歷史違法記錄未處理。接到指令後,民警於志略迅速帶領輔警王東、李豪傑、張少峰對該車輛進行了攔停。車輛攔停後,民警示意該駕駛員出示駕駛證、行駛證。但該駕駛員卻只提供了行駛證,對於駕駛證的去向言辭閃爍。民警見狀,立即將該駕駛員帶入大隊開發區站辦公室進一步核查。經查,該駕駛員程**曾於2017年7月在外地因醉酒後駕駛機動車導致駕駛證被吊銷。現其駕駛證為吊銷狀態。在民警的詢問下,程**表示去年因醉酒駕駛證被吊銷後就再沒有開過車,今天跟家人一起乘車探親,由於長時間沒摸過車,一時技癢,才開了幾分鐘。希望民警看在其懷孕幾個月的份兒上,能夠網開一面。民警瞭解情況後,對其行為表示驚訝,並告知其這樣行為十分危險,是對自己和寶寶及他人生命的極度不負責任。最後在民警的批評教育後,該女子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表示願意接受處罰,以後一定牢牢遵守交通法規。最後,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了駕駛人相應處罰,並監督其改換有駕駛證的駕駛員駕駛車輛離開。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駕駛人在駕駛證被吊銷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如果駕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將拒絕賠付;如果發生致人重傷事故,負主要責任以上的,將因此被追究刑事責任。而且一旦被交警查處,將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所以,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切莫心存僥倖,違規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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