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涼山州委、涼山州人民政府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第六十九項整改任務完成情況公示表

反饋問題

(整改任務)

涼山州螺髻山省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建有大唐普格海口風電場,該項目道路、風電基座等非法佔用保護區草地56.3畝,施工過程中約36萬立方米棄渣隨意傾倒,明顯破壞草原生態環境,但普格縣農牧局、水務局未依法進行查處,縣政府也未追究相關部門責任。

責任單位

涼山州委、州政府

責任人

林書成、蘇嘎爾布

聯繫電話

0834—2162972

整改目標

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加快恢復草地生態。

整改措施

2017年12月底完成大唐普格風電開發有限公司草原徵佔用手續、水保方案變更備案及批覆;清理完成施工區範圍內的棄渣,完成道路、邊坡、施工平臺及渣場治理,督促大唐普格風電開發有限公司於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生態修復任務。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涼山州委、州政府針對大唐普格海口風電場問題整改工作,多次組織多部門聯合整改督導督察組赴現場進行檢查,並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全面梳理問題成因,定期召開推進會議,堅持精準施策,全面進行了整改。一是對大唐普格海口風電場未按時取得水土保持措施變更批覆和未進入渣場的1.91萬立方掛渣的違法行為給予人民幣88.2萬元的處罰,該項目已於2017年11月6日取得省水利廳批覆(《四川省水土保持局關於大唐普格海口風電場工程水土保持措施變更的覆函》川水保函〔2017〕734號)。二是對該項目未取得草原徵佔用手續處罰人民幣5.7萬餘元,建設項目於2017年11月30日取得了省農業廳批覆(草原徵用使用審核同意書川畜草〔2017〕字第17號)。三是項目業主大唐普格風電開發有限公司耗資1172.74萬元用於植被恢復工作,撒播草種4500公斤,栽種樹苗700餘株。目前,已經完成海口風電場1號線、2號線、3號線、4號線風機平臺植被恢復及道路邊坡的植被恢復工作,4個棄渣場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進場道路邊坡植被恢復,道路掛渣清理及覆土綠化工作也已整改完成。

2018年6月14日,生態環境部西南督察局組到現場對整改情況進行了跟蹤督查督辦,對整改工作及取得的成效給予了肯定。按照涼山州逐級公示原則,普格縣於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4日在普格縣政府網站對該整改任務進行了銷號公示,期間無異議或情況反映。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向涼山州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改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

受理部門:涼山州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改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繫電話:0834-216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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