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15時,隴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一大隊餘家灣中隊值班民警發現在高速公路上有一名外國友人在攔車,因卡口車流量大、車速快,攔車行為非常危險,考慮到外國友人的安全,民警立即上前瞭解情況,經過簡短的溝通,得知這位外國友人是荷蘭籍遊客,他一直從四川搭順風車,徒步旅行到我省界地段。
他表示:“希望民警幫助自己找到順風車去隴南市武都區車站。”
在這期間,高速公路交警向外國友人介紹起了我國高速公路上的交通法規,告訴他,中國的高速公路是不允許行人進入的,行人在高速公路上攔車更是不允許,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隨後,趙鵬圖隊長與民警便載他到隴南市武都汽車東站,幫助他安全順利踏上了旅途。外國友人一直豎起大拇指表示對中國公安交通警察的感謝。
高速交警提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行人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否則將處以警告或罰款。
高速公路上車輛通行速度較快,行人上高速非常危險,我們應當自覺做到“寧願多走千步遠,不可高速一步險”。
監 制:張 瑛
審 核:李 寧
編 輯:夏 天、王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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