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人如此“厲害”?橫行兩縣20多年 判決書足足用了124頁

近日,宿州市中院對王軍、王強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王軍、王強兩人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根據判決書材料顯示,碭山縣的王軍依靠開設武館糾結王強等人,用暴力手段解決糾紛,在當地惡名昭著。王軍團夥通過實施強迫交易、聚眾鬥毆、尋釁滋事、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而且將黑手伸到河南省鄰縣虞城,在兩地作惡長達20多年,宿州中院二審判決書足足用了124頁。

開設精武館靠拳頭“揚威”

1993年,王軍在碭山縣碭城鎮(原城關鎮)開辦精武館收徒傳技,並將精武館教練胡遠傑以及王強、譚勝利、譚向陽、張鵬剛、王玉峰等人籠絡在身邊,多次採取暴力手段解決與他人的糾紛,在當地頗有惡名。 1998年,王軍與蔣某某因爭奪碭山縣原西南門鎮(現已併入碭城鎮)供銷社建築工程發生糾紛。鎮政府出面,由司法所所長、派出所所長出面調解,約定11月14日上午在西南門鎮司法所調解此事。當日11時許,王軍等20多人開三輛車來到司法所,當場將他砍成輕傷,後來賠償3675元醫藥費了事。

短暫入獄 出獄後形成黑社會組織

1999年初,受害群眾控告、檢舉王軍團夥的違法犯罪行為,2002年12月26日,王軍及譚勝利、王玉峰、譚向陽等人被宿州市埇橋區法院判刑。

2003年,王軍出獄後收攏了王強、汪亞州、胡遠傑等多人結夥經營,重樹強勢地位,他們通過實施強迫交易、聚眾鬥毆、尋釁滋事、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違法犯罪活動,樹立起在當地的強勢地位。

黑社會組織橫行豫皖交界兩縣20多年

據二審判決書顯示,王軍、王強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暴力、威脅手段,通過有組織地實施一系列犯罪活動或其他手段,獲取大量經濟利益,並採取為組織成員發放工資、安排吃喝等方式,維繫組織的生存和發展,嚴重破壞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重大、惡劣的社會影響。

2009年11月13日,王軍通過強迫交易宣廣公司梨都商貿城股權獲取124萬元;2012年12月,王強通過敲詐勒索被害人張供應獲取10.9萬元;2013年10月底,王軍通過強迫交易獲取鴻泰公司時代廣場兩間商鋪(與原購買者差價50.479萬元);在恆瑞公司妨害公務案中,王軍將其以290萬元購買的設備和此前以149萬元拍得的設備,以490萬元賣給他人,從中獲利51萬元;2014年七八月份,王軍通過合同詐騙騙取被害人闞輝旭等13人91.2萬元,用於償還公司債務30萬元,剩餘款61.2萬元佔為己有。 不僅在碭山當地橫行,王軍等人還將黑手伸到了相鄰的河南省虞城縣,2012年,王軍在河南省虞城縣鎮裡固鄉房屋開發期間,得知鄉政府要拆除違章建房,安排王強等手下十餘人從碭山縣城趕到鎮裡固鄉,推倒村民李文民家的地基。李文民和家人得知後找他們理論時,王強帶人對其實施毆打,將李文民及其兒子李重陽打傷。

判決書用了124頁紙 兩頭目各獲刑18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