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最新《物業管理條例》將從6月30號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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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會上,宿遷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佘素華詳細介紹了《宿遷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相關情況。佘素華主任介紹說,條例有七章共八十九條,採取"總分"結構。第一章為總則部分,規定了立法目的和依據、適用範圍、政府及部門職責、信用懲戒等內容。第二章到第七章為分則部分,分別規定了業主自我管理組織、新建物業的前期管理、物業服務、物業的使用和維護、法律責任和附則。

宿遷最新《物業管理條例》將從6月30號起實施!

據瞭解,《條例》成功破解了實踐中面臨的業主大會"開會難""決議難"的問題,確保了業主大會制度在宿遷市的物業管理領域中有效運作。明確了業主大會會議可以採用集體討論、書面徵求意見或者運用電子信息平臺等形式召開,但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佔總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業主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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