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公家的油養自家的車,這個司機太過分

“拿公家的油養自家的車,這個司機太過分了……”近期,看過桃江縣農業局專職公車駕駛員王在元案通報消息的群眾,都有點憤慨。普通的公車駕駛員也被通報怎麼回事?

王在元1982年10月參加工作,1985年4月入黨,2012年3月至今任桃江縣農業局專職公務車駕駛員。2018年1月,因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為私車加油、刷公務加油卡套現等違紀違規問題,被桃江縣紀委監委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微小細節露端倪

“縣農業局的這張公務加油卡一上午就加了兩次油,情形可疑!”今年1月,根據益陽市《關於做好2018年元旦春節期間糾正“四風”專項監督檢查的通知》文件安排,桃江縣紀委監委檢查組在專項督查時發現了這一情況。

“公車加油都是一車一卡,同一輛公車不可能半天就有兩次加油,這其中可能存在貓膩。”檢查現場,檢查人員提出質疑。

這一質疑很快得到核實,調查發現,持有並使用該卡的是公車駕駛員王在元。當天,他給公車加完油後,又繼續用同一張卡給自己的私家車加了一箱油。

“私車公養”是典型的損公肥私行為,一定要嚴肅查處,迅速通報,讓各單位引起高度重視。”桃江縣紀委監委態度鮮明。

頻繁偷刷無節制

“局辦公室加油母卡只控制充值總額,一般只在年底計算總公里數核發節油獎”“節油獎能發幾個錢,用自己手上的卡給自己的私家車加油多划算,神不知鬼不覺,不加白不加”。在這種僥倖心理的支配下,王在元用公家的油養起了自己的車。

“公家的司機就是好啊,自己的私車也不用出油費了。”有一次加油站一名熟悉的工作人員發現王在元的行為後,當場調侃。“莫亂講啊,哪有這種事”,王在元心裡“小緊張”了一下。

在利益誘惑面前,王在元沒有“收手”,經調查核實,從2017年2月到案發時的近11個月時間裡,王在元累計給自己的私家車加油15次,共計452升、2804元。

加油不如套現快

“其他公務加油卡是否也存在這種亂象?”調查組舉一反三,拓寬調查範圍,對該局其他公務加油卡逐一排查。在排查中發現,王在元曾經保管過的另外一張公務加油卡竟然也存在頻繁“刷卡”現象,且該局辦公室毫不知情。

“去年2月車改後,農業局給你發了新卡,根據規定,你持有和保管的舊卡應當上交,你為什麼沒有交?”“當時單位忙於機構改革,事情很多、很雜,沒有人明確要我交,我就沒有交。”

“後來覺得這張卡沒人監管,就起了套現的心。2017年11月,我利用單位給司機加油卡充值的機會,找熟人將分配到新卡上的5000元‘圈存’到了舊卡上,連同舊卡原有的700多元,我陸續請人套了現……”

“得知紀委在調查這個事,我心理很害怕,便又將這筆錢‘圈存’到了新卡上。”面對辦案人員的詢問,王在元羞愧地低下了頭。

“從之前的僥倖,到被發現後的惶恐和不安,再到問題交代清楚後的坦然,這一教訓刻骨銘心。”王在元悔恨地說。最終,王在元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違紀違規所得被全額追繳。該局負責公車管理的相關負責人也一併受到了處理,這一不光彩的行為還被省、市、縣紀委監委公開通報曝光。王在元案再次證明,任何觸碰紀律紅線的“小聰明”終究還是得不償失。各部門單位要以此為戒,舉一反三,完善單位公車管理和公務用車制度,強化監督管理,嚴防此類案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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