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明的“格物致知”究竟是怎樣的境界?

采采有果

關於“格物致知”,請各位不要誤解,它並不是王陽明提出的。而是出自《大學》,是孔子思想體系的邏緝基礎,然而《大學》中卻沒有具體描述如何格物、所致何知。

因此,從漢代開始,關於格物致知就有各種不同的解釋版本。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朱熹(繼承了程頤的思想)的解釋,認為必須要時刻約束自己,讓外界的規則來規範自己的心;而王陽明(繼承了程顥的思想)的解釋,則認為一切都是心的問題。這兩個人在這個問題上可謂針鋒相對,各執己見。

在這場學術爭鬥中,王陽明以不可壓倒的優勢勝出。那麼,王陽明的“格物致知”又是什麼意思呢?

接下來,有書君和各位細細道來。

一:格物。

格,就是“正”的意思。正其不正,便歸於正。

所謂物,就是意念所涉及的東西。王陽明認為:“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發便是意,意之所在便是物。”因此,追本溯源,物便是心的產物。

因此,王陽明主張的格物,本質上就是格心。而格心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正念頭,即端正自己的意念。

從這個解釋中我們看到,王陽明讓客觀存在的物,成為主觀意念活動的內容。他主張向內用功,向內即是心,一切問題都是心的問題,無須從外在事物去推求原理。

二:致知

這裡的知,為良知,“心之本體便是知”。如見父知孝;見兄知弟;見孺子入井,自然知惻隱;這便是良知。

王陽明認為人人心中都有良知,良知無所不能,能解決一切問題,不需要任何外來幫助。

致知,即致良知。就是把我們生而具有的良知推擴出去,“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

如何致良知呢?內在方面,指人應擴充自己的良知,擴充到最大限度。外在方面,是指把良知實在地付諸於行動中去。這樣,從內外兩方面加強為善去惡的道德實踐。

因此,對於格物致知,王陽明先生的觀點為,一切的智慧都在心內,不必向外尋求。遇到任何事情,只需端正自己的內心,俯首於自己那顆擁有良知的心,真理自然顯現。“心外無物,心外無理”“吾性自足,不假外求。”便是這個道理。

他的觀點和禪宗六祖惠能大師的感悟“何期自性本自俱足,何期自性本自圓滿……”是一致的。並在此基礎上提出了一整套對孔子學說的闡釋,這便形成了後來璀璨奪目的心學。

各位看官,以上是有書君的一點淺薄之見,歡迎各位參與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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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格出王陽明的“格物致知”究竟是怎樣的境界,首先要把“格物致知”的“格”、“物”、“致”、“知”格出其意理才好。由於篇幅有限,請別細究出處,直接表達,儘量靠近貼切的意理。

格:此做動詞,取“推究”之意;物:此做名詞,取“精神物件+現實物件”之意,即佛說的“有相相+無相相”;致:此做動詞,取“使達到或求取、獲得”之意;知:此做名詞,取“曉得、明瞭道理”之意。

王陽明“格物致知”裡的“知”專取“良知”之意。所以說王陽明的心說屬於入世之學。推究萬事萬物,使達到,求取、獲得,曉得、明瞭物之天理即良知,這是我理解的王陽明的格物致知。王陽明的格物致知就是要推究出萬事萬物的是非曲直,從而找到萬事萬物的天理即良知。王陽明強調萬事萬物皆有其天理即良知,但良知不在“物”,而在每個人的心裡。是與生俱來的良能+良善。格出物之天理良知,良知自然而然發動行動,即知行合一致良知。

但王陽明格過竹子,所以竊以為王陽明的“格物致知”裡的物應該是萬事萬物=物質世界+精神世界=有相相+無相相。王陽明心說發展到今天,“格物致知”裡的“物”與“知”都趨向狹義裡的“精神世界裡的意識流的物,即佛說的‘受`、‘想`、‘行`、‘識`”與“良能+良善的智慧的道德品德之良知”。

王陽明時代,自然科學相對落後,什麼物理了,化學了,萬有引力、DNA這樣的物微觀之理,是當時的王陽明格不出來的。王陽明格竹子,最終也只能內求於己心,格出竹子外在的“老子的‘恆有欲以觀其皦`”之竹子的形象,用途及人賦予竹子的品格之皦,至於竹子的組成成分“老子的‘恆無慾以觀其眇`”之竹子的分子,原子,粒子之眇,王陽明可格出否?王陽明說心即理,萬事萬物之天理都在“人心”,外求於物尋“物之理”是找不到的。萬有引力之理不知道王陽明先生當何內心求得?當然,萬有引力也是“名,可名”出來的。現代科學看也未必是“真理”。

萬事萬物本無“是”“非”“善”“惡”“曲”“直”之分,都是人設的,格物致知也不該分“是”“非”“善”“惡”“曲”“直”。王陽明也強調“無善無噁心之體”。老子說“上善若水……幾於道”。水是沒有善惡之分的,它是“道性”,水對於萬事萬物沒有偏頗之意,不偏不倚。既滋養豺狼虎豹之強兇,也潤澤牛羊豬兔之弱柔。而此處的“強兇”與“弱柔”其實也帶有人設的“惡”與“善”的色彩。“物”本身是沒有“善惡”之分的,“知”即“道”也是無善無惡的,都是人設的。

既然入世為人,難逃是非曲直善惡之度,如果硬要分出是非曲直與善惡,也要看對“物”與“知”即“道”是怎麼利用了和誰在用。也要變換思維邏輯角度去“格”。試想,假設世間牛羊豬兔其一氾濫不也成災乎?“核”用在核武器那是“惡”,用在核發電那是“善”,核武器用在正義為“善”,用在非正義為“惡”。正義非正義、良善非良善就要用陽明心說“格物致知”格出的那個“良知”。美英法精準打擊敘利亞,如何格?站在敘利亞,俄羅斯等一些國家及人的角度去“格”,美英法的導彈那是“惡”啊,行為也是”非正義”啊。但站在美英法及美英法民眾的角度去“格”,還會是“惡”嗎?還會是“非正義”嗎?當美元不在強勢,美國不在霸權,世界規則不再依附於美歐,那美國的人民的生活水準還能如今嗎?再說賣淫嫖娼,賣淫婦女違反既定法律,違反公序良德(人設的),那是“惡”啊。但如果賣淫婦女賣淫賺來的錢,去撫養嗷嗷待哺的嬰兒,那對待賣淫婦女的行為做何評價呢?

以上從“格物致知”引出的“善”“惡”“是”“非”“曲”“直”之糾結,我亦糾結。囉囉嗦嗦,悠悠乎乎,不知所云,不得其解。或還於“道”,杳杳冥冥哉!耶歟?


致良知man

王陽明的格物致知,可以從他龍場悟道,心即理的角度理解。

何為心即理?

心則本心本性也,非世俗之心。

理則天理天道也

王陽明把自然法則的外界規律與我們人類的內在心融匯貫通,實現了自然與本性的合一,那天人合一也。

天人合一即是道法自然的境界,就是一以貫之的境界,即明心見性的境界。

如果此理即明,對於理解格物致知就容易多了。

那麼何為道?

《易經》一陰一陽之謂道。一陰如女子也,一陽如男子也,男女相合即陰陽相合,男女相合家庭和睦,家庭和諧必定興盛,就是道,就是遵自然法則,只是我們身處道中,不識道而矣。

格物,探究事物規律即探究道。

致知,明白何為道,即明白事物規律就是達到知慧的程度。

王陽明的格物致知就是心即理,明白本性本心就是明白自然規律,明白理,明白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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馴服黑夜

不敢說悟道了陽明心學,只是個人理解,不對請指正。

格物致知來至於《大學》: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格物致知是平天下的起點。格物致知的目的是要還原出具體事物之理。

陽明心學認為,格物致知是致吾心之良知於事事物物,是事物之理領悟的過程。 格者,正也。物者,事也。格物即正事。心正對事物的認知自然正,正的標準在心中,需要在內心中不斷尋找。 王陽明所說格物致知更突出強調自我作為一個實踐的主體在實踐過程當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想對客觀事物進行正確的認知,自我內心必須要找到那份良知才能與客觀事物建立正確的聯繫,最終才能有正確的認知。這就是我所


理解的心學所講的格物致知。


天理之昭明靈覺處

儒家思想分為兩大派別:一個是以孔子為代表的理性派,認為人的理性不是天生的,必須通過外在的教育和約束讓一個人去獲得理性和正確的道德觀,從而成聖,所以孔子非常重視教育,且要求大家“克己復禮“,而本派的程氏兄弟、朱熹更是提出“存天理、滅人慾“的提法,只有剋制自己的慾望、認真學習“天理“,才有可能成聖。



另一派是以孟子為代表的心性派,認為人的理性是天生的,是一種本能,“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就是這個意思,導師的作用就是通過各種途徑去激發、啟發人去認識、昇華這種理性,從而成聖。所以孟子一派的儒學家並不強調消滅人的慾望,更希望“隨心所欲不逾矩“。



王陽明的心學就是孟子的心性派,而且是集大成者。所謂“格物致知“,就是通過一種通過探索外物、認識世界的方式來認識自己內心、啟發自己心智、尋找人的本源的一種修行方式。也算是一種方法論吧。



這種修行本質上是一種修身,在現實中,希望一個人多經歷一些事情、多認識自然和社會,但不要迷失、用這種認識來昇華自己,尋找真正的自我。大概就是“聽從心的方向“這個意思吧。


象眼觀天下

王陽明的格物致知的境界,

達到了儒,佛,道合一的境界。

是開悟的境界。

其內涵也是不可說的。

其外用主要是知行合一。

在知與行各自的領域,

和二者相互作用的領域(就是合一)

磨練就可以了。

如能成就,也是功績很大。

在外用領域以事實為本。


雲崗山人

這個不好用文字闡述。王陽明在四句教已經寫的很清楚,後人還是繼續問到底是啥,到底心學是怎麼樣?這個就很難回答了。開悟的境界,不可說,無法說,說了也不懂,懂了又不需要說。

禪宗佛法,不立文字,教外別傳。師徒之間,以心印心,無一實法可得。心學也是如此。境界是什麼?開悟是什麼?讓人如何去訴說?

如此難解,難說,不如一聲狂嘯,一個微妙,一個動作,好了,有緣者得知。拈花一笑,就是說這個境界。善哉!善哉!


豐富多彩談國學

格物致知。格物就是撫去事物表面的浮誇,虛妄等不實,探知存在其內在的,自然的,真實的本體。致知就是將悟到的這個真實的理與諸事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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